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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有些事發生在大人身上,和發生小孩身上不一樣。」
「大人真複雜。」
「你說的很對,大人真複雜。」他笑著重複。
離開音樂教室,他開車帶她們過海。車子走在隧道里,耳邊是不變的隆隆的聲。
默默坐在後排座位上,看著車窗外,突然說:「He stopped and looked at me.」
「你在說什麼?」司南問。
「《小鹿斑比》里的一句,」她回答,「斑比在草地上遇到Great Prince of Forest,然後就對媽媽說了那句話,媽媽回答,Yes I know,然後斑比問why was everyone still when he came on the meadow……」
默默就那麼絮絮的說下去,司南突然動容。她們剛到香港時,幼兒園曾經布置過一個作業,要小朋友填寫爸爸調查表和媽媽調查表。那天,默默第一次在她面前提起「爸爸」這個詞,對她說既然爸爸不在身邊,寫外公可不可以?
從出生到十八個月進Day Care Center,再到念K1,默默一直生活在紐約。那是一個相對寬容的環境,沒人會對一個單親孩子大驚小怪,同學中有太多這樣的例子,有人只有爸爸,有人只有媽媽,有人有兩個媽媽,卻沒有爸爸,有人恰好相反,情況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原因。
司南一直以為這么小的孩子不會有多少想法,對爸爸這個詞毫無概念,但事實卻恰恰相反,不知不覺間,默默已經自己找了個理由——她的爸爸之所以不在身邊,是因為他就像斑比的爸爸的一樣,在森林裡遙遙守望,直到某一天,他或許也會穿過那片草地,走到她面前。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司南發現默默特別喜歡看《小鹿斑比》,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厭,不僅情節滾瓜爛熟,就連台詞也幾乎能背下來。血緣,或許就是那麼神奇的東西,讓這個四歲零一個月大的孩子在這一天,在海底隧道里,突然念起其中的一段對話。
20
那個鐘點,吃晚飯還嫌太早,程致研就帶默默去玩具店。
從默默身上很容易看出來,司南平時的家教還是很嚴的,儘管程致研在一旁時不時地慫恿,小姑娘也不開口說要什麼,總是一副淡淡的帶著些許驕傲的作派,看起來就好像是一個挺大的孩子了。
程致研對這個年紀小女孩喜歡哪些東西,一點概念都沒有,問默默,默默不說,司南也只是委婉的拒絕。他知道她們並不缺少什麼,至少能花錢買到的東西,什麼都不缺,但心裡總想要為她,或者說為她們,做些什麼。他也說不出一個理由,自從知道默默的存在,他始終有這麼一種感覺,仿佛極其意外的得到一樣珍貴卻又脆弱的東西,才剛握在手裡,就要失去了,讓他又是欣喜又是難過。
他們就這樣一路走著,直到經過廣東道上的一家店鋪,櫥窗里陳列著一雙小紅鞋,默默一看就很喜歡。小孩子的好惡統統都放在臉上,誰都能看出來。他們走進店裡,女店員立刻亦步亦趨的跟過來,程致研讓她拿一雙給默默試穿,沒有給司南機會再拒絕。
鞋子很快拿來了,他把默默抱到沙發上坐好,替她脫掉腳上的球鞋,換上那雙芭蕾舞鞋樣式的船鞋。小孩子的腳總是很漂亮的,光潔乾淨的皮膚泛著些粉色,甚至連腳跟都帶著柔柔的光暈,但那雙腳並不是他想像中小小的胖胖的樣子,而是六英寸半長,鞋碼二十六號半,看起來纖薄修長,已經有了一個小女孩的秀美。也就是在那一刻,他如此清晰地意識到默默早已不是一個小嬰兒了,而他又錯過了多少年,多少重要的時刻,這些錯失的時光又要怎麼補回來?
那家店售賣的是一個專做成人女裝和皮具的牌子,難得出一雙小女孩的鞋子,也不常有小孩子進出,幾個女店員都覺得默默很可愛,都圍在旁邊看他們,臉上笑意盈盈,其中一個去香水櫃檯上拿了幾張試紙,給默默玩。紙上噴了香水,好聞卻有些刺鼻,默默一連打了幾個噴嚏,眼眶紅紅的,仰起頭讓媽媽給她擦鼻涕,也只有在這種時候才又露出幾分小孩相。
程致研買了那雙鞋子,默默立刻就要穿,而且還不願意穿短襪,非覺得光著腳穿才好看。司南拗不過她,只能隨她去。結果,離開那家店不多時,她就挨到程致研身邊,拉拉他的衣角,輕聲道:「我腳好痛,你抱我好不好?」
這個細小的聲音落在他心裡最柔軟的地方,他彎腰抱起她,小姑娘又湊到他耳邊悄悄說:「你不要告訴我媽媽,否則她又要罵我了。」
「好,我不告訴她。」他鄭重的答應了。
司南就走在前面,回頭看看他們,想叫默默下來,但終於還是什麼都沒說。
天很快黑下來,三個人去一間上海餐館吃晚飯。
小孩子其實是最精乖的,默默也不例外,才幾個鐘頭的功夫就已經把形勢分析的很透徹了。她知道程致研是很喜歡她的,也看出來媽媽不願意當著人家的面教訓她,漸漸的便有些無法無天起來,把自己盤子裡不要吃的木耳和豆角都挑出來,放進程致研面前的碗裡,吃水果的時候弄濕了手,又悄悄擦在他襯衣的袖子上面。
司南看見了,就沖她瞪眼,連名帶姓的叫她:「司默小朋友!」
她趕緊討饒,頭靠在司南肩上,說:「媽媽我愛你。」
只一句話就說的司南沒脾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