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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對待米歇爾那種不贊成卻也無所謂的態度不同,程致研對依芙琳的觀感從一開始就是很壞的,特別是聽說她前前後後讓吳世傑給她買了多少禮物,光現款就借了幾千美金之後。兩人糾纏的幾個月,結果在意料之中,又是分手。

    至此,吳世傑在學校里的名聲倒是創出來了,學生們都知道他對女孩子出手闊綽,但翻臉不認人,老師們都當他是個禍根。

    不幸中萬幸是,那個時候他已經是最後一年的學生了,AP Academy對申請藤校是熟門熟路的,從填寫資料到面試一路都有專人輔導。至於成績,只要是功課還過得去,又有意申請好學校的,從freshman year開始,老師就會有意識的幫著保持全優。

    在這種情況下,吳世傑的成績單還算看得過去,又不需要跟人搶獎學金,所以沒費多少周折就和程致研一起進了波士頓附近的一所大學。

    從新生年開始,又是一個接一個的輪迴,吳世傑幾個月就換一個女朋友,各種各樣的類型都有。直到大學第二年,他突然發現,程致研和鄰校一個學環境藝術的女生走的很近。那姑娘已經在讀碩士課程了,入學之前似乎還工作過一段時間,看上去總有二十六七歲的樣子,深色頭髮,網球打得很好,為人處事有幾分大姐風範。因其名字叫Mag,吳世傑總是管她叫「馬大姐」。

    馬大姐和程致研經常在一起念書、看電影或者聊天,假期還去過阿拉巴契亞山地的森林公園徒步旅行。可能是性格使然,他從不會把男女間的事拿出來說給第三個人聽,哪怕是對吳世傑也不例外。

    但對於這段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關係,吳世傑卻有他自己的解釋,他第一次知道原來程致研喜歡的是這種女人——聰明,獨立,脾氣有些倔,總是自以為是女超人,不撞南牆不回頭。細想之下,從小母親不在身邊,會獨獨偏愛那個類型,似乎一點都不奇怪。

    馬大姐的碩士很快讀完了,拿到學位,找了份西海岸的工作,離開了波士頓,兩人之間的聯繫似乎漸漸少了。但幾年之後,程致研從學校畢業,進入W集團工作,又找過馬大姐的公司做一個度假村項目的設計,應該是一直沒斷過聯繫。

    那個時候,吳世傑已經進了法學院讀書,程致研在紐約工作,兩個人都很忙,很難得才能見上一次。

    年底假期,吳世傑去紐約找程致研,在東村參加一個鬧哄哄的跨年派對。

    深夜,那棟房子裡擠滿了人,連樓道里也空氣污濁,他們拿著一瓶酒上了天台,站在雪地里聊了一會兒,直到實在太冷了,才準備下去。

    吳世傑突然問程致研,跟馬大姐有什麼進展?

    程致研回頭看看他,似乎知道他的意思,笑了笑淡淡回答:「她去年結婚了,孩子都九個月了,你不知道?」

    新年鐘聲響起,吳世傑飲盡杯子裡的酒,說出自己的new year resolution——希望他們兩個都能在新世紀的第一年遇到一個人,墜入愛河,萬劫不復。

    程致研嘲笑他,說:「這個對你來說是不是太容易了?第一季度就可以完成。」

    他已喝到微醉,只是笑,不說話。

    假期結束,兩人又回到各自的世界裡,吳世傑面對的除了案例還是案例,還有寫不完的論文。程致研遇到的情況可能更複雜一點,W酒店管理層大換血,他被調到了管家部,職位也變成見習助理經理,數月之後又調去了阿斯本的W酒店工作。

    從美東到中西部,兩人之間的距離更遠了,只能偶爾通個電話,因為程致研要輪班,即使是假期,也不一定能見面。

    有一次在電話上,程致研跟他說起一件小事。當時已是四月,那一年的滑雪季眼看就要結束了,輪休日,他去阿斯本山的雪場滑雪,遇到一群春假來搞活動的高中生。其中有個華裔女孩,根本不會滑,但那個雪場根本沒有適合初學者的雪道,她的同學也不怎麼會教,兩個人分兩邊架著她,結果就是三個人一起摔個馬趴。他帶了她幾次,又提議她們去三英里外的巴特米爾克,那裡有很大一部分雪道適合初學者滑。

    「她跟你去了嗎?」吳世傑問,心裡有種說不清的感覺,這是程致研第一次主動在他面前說起一個女孩子,而且是完全沒有理由的。

    「沒有,」程致研笑答,「她們的老師來了,懷疑我圖謀不軌,把我轟走了。」

    「幾年級?」吳世傑也笑,很配合的把對話進行下去。

    「Junior year,maybe。」

    「問到名字沒有?」

    「沒有,人家只是高中生,而且住在洛杉磯。」

    「So what?」

    「她只是高中生,而且住在洛杉磯。」程致研又重複了一次。

    「那你為什麼要跟我說?!」吳世傑叫起來。

    「不為什麼,就是突然想到了。」電話那邊回答。

    轉眼兩年過去了,程致研離開美國,去南美工作,而後又輾轉去了歐洲。

    吳世傑則從法學院畢業,進了曼哈頓一家律師事務所,作一枚小小的junior associate。

    在律所的那段日子回憶起來宛如噩夢,一個Senior Associate帶三個Junior,同時做三個完全不相關的案子,每天取證再開會討論,再取證再開會討論,從對手那裡談了口風,再開會討論。每次上庭之前,經常通宵準備,看資料看到有種眼珠子就要爆出來的感覺。早晨洗個淋浴,然後直接過堂,稍有差池就被劈頭蓋臉罵,憋屈到肝痛,壓力大到走在路上都會產生幻覺。有一次做完一個案子,實在太累了,回到家連鞋都沒脫就躺在沙發上睡了十六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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