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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警方無法以「知情不舉」的名義進行追究。
當然,外面的流言蜚語,韓故也聽說了一二,知道許景楓和周珩雖然是未婚夫妻,卻從沒有住在一起。
許景楓的住所更不屬於周珩名下,所以周珩也不構成包庇吸毒或是容留吸毒罪。
周珩竟然可以將自己「摘」的乾乾淨淨,這一點令韓故不得不佩服,他甚至都開始懷疑,周珩是早就做了準備。畢竟她不是別人,而是牽扯到許、周兩家的女人。
不過他的懷疑,也只是懷疑罷了。
片刻後,韓故開口了:「如果只單獨看這個案子,我相信過不了多久,警方就要結案了。」
結案?
周珩一頓,轉瞬又想起許景昕那番「你會很麻煩」的預計,問道:「可是按照目前的形勢來看,他們似乎在懷疑我,用毒品『殺』死了許景楓。」
韓故說:「剛才你不是說,你沒有碰過毒品,也沒有幫他買入麼?既然沒有,那警方針對你的調查,就不會有結果。光有猜測是不夠的,還要講證據。還有,許家的人在口供里都說你們感情一般,你們也沒有生活在一起,許景楓也沒有當你的面吸毒。和他一起生活的人是於真,所以於真是肯定知情的,但周小姐你,很有可能不知情。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模稜兩可的猜測,都是無用的。」
周珩又問:「那麼,有麻煩的就是於真了?」
韓故說:「那要看警方找麻煩的名目是什麼了。知情不報這一點,於真脫不了干係,但房子不在她名下,這裡面也有可操作的餘地,很有可能到最後只是行政處罰。」
周珩點了下頭,拿起茶壺給韓故的杯子蓄了七分滿,接道:「那麼毒品來源呢?那些高濃度毒品,米紅也曾經接觸過,而且我還是最後一個見到她的人。那間被警方懷疑是這種毒品來源的酒吧,我也去過兩次,不過都是白天。哦,現在那家酒吧已經關門了。」
韓故笑道:「通常這種酒吧有人散毒都是在夜場,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周小姐只是到酒吧喝杯飲料,也不能證明你接觸過毒品,何況還是青天白日。」
周珩順著這條思路從頭到尾的捋了一遍,又一次點頭:「這麼說,倒是我庸人自擾了,我之前還擔心會惹上麻煩呢。」
「麻煩嘛,短時間內的確不會有。」韓故說:「後面的事我已經在跟進了,許家那邊也作了安排,會進一步向警局施壓。除非警方可以拿出證據,證明這個案子是他殺,否則就要儘早結案,讓死者入土為安。至於外面的輿論,周小姐不用放在心上,只要你沒做,網民們的討論就只是討論。反過來,如果你實在看不慣,我可以代你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韓故說了一堆,乍一聽都是有利於她的,可周珩卻只注意到他一開始的字眼。
周珩問:「韓律師,你能不能解釋一下什麼叫『短期內不會有』?」
韓故笑了下,說:「在這個案子裡,警方無法證明許景楓先生的死是人為,可是和毒品有關的酒吧,你曾經去過,米紅和許景楓先生在生前都和你有過接觸,包括於真也是你安排住在別墅里的,這些事雖然都和本案沒有直接關係,但它們會作為疑點留下來。也就是說,以警方對你的懷疑,很有可能變成長期觀察,一旦你將來稍有不慎,觸犯了法律底線,那麼……」
說到這,韓故卻停了,沒有點破後面的意思。
但周珩卻是明白的,直接說,就是米紅案和許景楓案都是地雷,只是還沒引爆,她若是想徹底擺脫警方的關注,就要一輩子遵紀守法,或是有本事永遠別讓人抓到把柄。
這恐怕就是許景昕之前預見的,她未來可能會很麻煩的地方。
當然話說回來,如果她只是一個普通人,警方自然也不會高度關注,可她是周珩,是周楠申的女兒,是許家未來的兒媳婦,這裡面的利害關係絕不是輕易能摘乾淨的。
許家資金被監管,說明政府已經盯上來了。
許長尋和那些大佬有來往,警方多半也早已掌握。
再者,許家若真的和毒品有牽扯,周家也不可能摘出去。
以上這些漏洞,哪一條不是地雷呢?一旦引爆,必然就像是多米諾骨牌一樣。
而以她的身份和處境,又如何獨善其身。
所謂的「遵紀守法」,有時候是非常主觀的。
就好比說,若是將來經偵查到長豐集團洗錢一事,程崎作為掮客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而長豐集團的經手人,也逃脫不掉干係。
再往上追究,程崎是她帶回來的,業務方面她雖沒有參與,卻也算是牽線人。
到時候就算她睜著眼睛說瞎話,說不知道程崎和集團合作的是什麼,恐怕也不會有人信。
她總不能對警方說,自己是有苦衷的,是迫於形勢的吧?
周珩的思路轉了一大圈,隨即再抬眼看向正在喝茶的韓故,這樣問道:「韓律師,你的忠告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因為我和許、周兩家的關係,我在警方眼中會變成一個突破口。而且我已經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甚至有可能上了某個觀察名單,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都要夾緊尾巴做人,不要露出破綻。否則警方很有可能會以我為攻擊點,藉此來撼動我身後的兩座大山。」
說白了就是,只針對周珩一人,價值不大,但若是能通過她,擊潰兩個家族,乃至整個集團的犯罪行為,那就很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