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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等著西班牙語老師進來了,李魏晉居然也站起來,從容的拿著書包,坐到她身邊的位置上去。

    第325章 三不

    看著坐在前排,一對年輕男女,愛珍臉上難得露出了淺笑。

    愛珍很瘦,不是普通女孩子的苗條,她甚至是枯瘦的那種感覺,腿大概和稍微胖一些的人的胳膊一樣粗,瘦的有些病態,實際上幾年前,她因為身體問題,得了厭食症,所以總給人感覺像是減肥過度那樣。

    但是她打扮很知性,氣質優雅,行為舉止也是非常得體。

    年輕人真好,看著前排那一桌都穿著格子襯衫的男女生,愛珍覺得心情都更好一些。

    「今天我給你們介紹一位西班牙著名的詩人洛爾迦。」

    愛珍用英語道。

    李魏晉英語倒是還算不錯,本來要出國留學的,雅思被壓著考了幾回,成績都不理想,不過他的英語口語還是不錯的,因為他老哥特彆氣人,經常還用英語嘲笑他,他老媽也很誇張,因為喜愛奢侈品,硬生生去學了英語,時不時在家還要英語對話,總不能家裡人說啥都不知道。

    但是西班牙語真的沒有接觸過,他是知道小七有上選修課,特意來的。  

    他知道小七很認真,不喜歡隨意的人,雖然來了,也是打算好好聽課的,也沒有想影響小七,坐在同桌應該不算影響吧,小七那麼認真。

    小七:……實際是有影響的。

    她不太習慣身邊坐著一個香香的男生。

    不過上課第一,老師都來了,她也不願意跟李魏晉爭執,也沒有理她,就認真的聽課。

    「西班牙有一座城市叫做格拉納達,格拉納達的市徽中有一隻石榴,西班牙語中『石榴』就叫做『格拉納達』。」

    愛珍聲音很溫柔,說英語也有一種娓娓道來的那種感覺,而且她講課不刻意,就讓你不知不覺中就學習了知識,還記得很深刻。

    「格拉納達這座城市十分浪漫,可以說是洛爾迦的詩集,走在格拉納達,隨處都可以讀到洛爾迦的詩句,今天我們學習的《三水謠》是洛爾迦最著名的詩篇之一,這首詩刻在赫尼爾河的水岸邊一座普通的小橋橋頭,我先用英語朗誦一遍這首詩,然後再用西班牙語朗誦,很美的一首詩,很適合戀愛中的人哦。」

    愛珍說完居然又俏皮一笑,今天她心情很好。

    小七被老師這麼說的有點不好意思,但是她真的很喜歡這樣的上課。  

    不用特意的為了幹啥,就是漲知識就覺得很美。

    沒讀書沒出遠門的她,怎麼會知道西班牙,怎麼會認識到西班牙的一個叫做格拉納達的城市,又怎麼會知道這個城市是市徽上有石榴,而西班牙語的石榴讀音就是格拉納達,這樣說起來,都覺得浪漫美好,又學會了新詞,西班牙語石榴的讀法。

    書中自有黃金屋,讓人的思想不會貧瘠的限制在眼前。

    以前小七的世界是一個村子,一眼看到頭,現在她的世界廣袤無邊。

    雖然李魏晉坐在她身邊,讓她一開始有點走神,有點心猿意馬,這會子卻已經認真的沉浸到課堂,認真聽課了,跟隨著愛珍老師的話,走進了這個城市。

    仿若聽到了河水涓涓流淌聲,穿過了叫做伊莎貝拉女王的廣場,又走過了小半個古老的城區,然後站在了這座小橋上,看著那歷史刻畫下來的詩句。

    「《三水謠》(Baladillade los tres r í os):

    瓜達基維河

    在橙子和橄欖林里流。

    格拉納達的兩條河,

    從雪裡流到小麥的田疇。  

    哎,愛情呀,

    一去不回頭!

    ……

    瓜達基維河的橙子林里,

    高閣凌空,香風徐動。

    ……

    帶些橄欖,帶些橙花,

    安達路西亞,給你的海洋。

    一去永難忘!」

    愛珍朗誦的很深情,這像是一首情詩,又不像,異國的詩歌很隨性,描寫了異國的風景,還有那風景里的人和故事。

    小七聽的很認真。

    愛珍上課也很認真,還做了教案PPT,黑板上出現了格拉納達這座城市,作為背景,那橋上的詩歌特寫,英文版的字幕打在了幻燈片上,小七迅速的抄寫下來。

    接著愛珍朗誦西班牙語版本的,更是原滋原味,不僅僅像是一首詩,更像是一杯容易醉的老酒,一顆後味有點酸的糖,一截水水的甘蔗。

    小七喜歡這樣的課堂,很美。

    她覺得自己不僅僅在學習語言,好像也在經歷另外一種學習一種成長,一種叫做知識薰陶的成長,一種讓她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上更有底氣的東西,雖然現在她也不知道這叫什麼。  

    李魏晉用了小聰明坐在小七身邊之後,就不敢再打擾她了,因為知道小七會因為老師來而不趕他,之後也認真聽課認真做筆記,很像模像樣的,實際有些他還聽的不太懂,他英語沒有小七好,對他來說很多都是生僻的詞語,但是他會抄寫教案,老師PPT上的內容,他都認認真真寫下來。

    漂亮的橙色愛馬仕的筆記本,寶藍色的BOSS鋼筆,漂亮的手,反正他從頭到腳的東西都很精緻,認真做筆記也非常賞心悅目,小七偶爾餘光看一下,也沒有說什麼。

    就是覺得這傢伙比蜜兒還香,而且很好聞,蜜兒身上洗髮水沐浴露的味道比較濃,有時候比較愛亂跑,愛出汗,也是稍微有些汗味的,但是身邊的李魏晉很清爽,一點汗味都沒有,只有淡淡的香味,似有若無,就像這首詩一般,朦朦朧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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