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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她的要求,楊東還真的把站軍姿要領口述給她聽,身體略微前傾,腳尖著地,挺胸收腹……
「東哥,不要你說給我聽,你手把手教我。」
楊東聽她的,手把手教她,只是教著教著,兩人雙雙臉紅,各自背過身去。
最後沈立秋先轉回身,從背後抱住楊東,臉貼著他寬闊的後背。
「東哥,我好想你。」
「立秋,我也很想你。」
竹竿不再是竹竿,沈立秋也不是三年圓乎乎的沈立秋,她很快跨過胖瘦這道坎,對楊東生出了男女之情。
既然生出男女之情,適當表達愛意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時機尚未成熟,還不能對東哥做出更親近的事情,沈立秋適時放手,帶他離開房間。
「這裡本來是你的家,三年沒回來,突然成了我的家,會不會很難受?」
換她一時也難以接受,難以接受的地方不是念舊家,是本人不在,家人把自己的東西一起整理收拾了。
不扔,給她保留下來還好,如果不保留,她會很難受。
她雜物比較多,愛隨便堆著,不整理還能找到在哪,整理了卻找不著。
在她十歲不到的時候,經常去東哥房間,記得東哥房間東西擺得整齊,她喜歡摸這裡碰那裡,東哥會跟在她身後,不阻止她,在她覺得無聊坐下來的時候,還會找東西給她玩。
「在你和媽的信里提前知道這件事,當時忙著訓練任務,沒多少工夫傷感難過,從部隊回家路上,想到了,有些難過,現在聽到你說它成了你的家,我一點難過的感覺都沒有,或許能說它是我們的家?」
「不是我們的家,我們的家要真正屬於我們兩個,這是爸媽的家……東哥,你能這麼想也沒關係,我們出去走走,等我換雙鞋。」沈立秋換了雙舒適的鞋子,陪楊東出去逛。
平時真沒興致在休息日的時候出門,今天難得有了,出門買點吃的帶回家。
...
下午四點的時候,沈立秋終於和楊東分別,她把買來的零嘴放自己房間,關門躺床上。
好累。
沈立秋突然痛苦起來,自己這樣的懶人和楊東這樣精力充沛的人待在一起,身體會不會被掏空。
身體會不會被掏空,沈立秋不知道,她只知道現在腦子被掏空了。
幸好午飯有剩菜,出去玩的弟弟到點會回來熱飯。
沈立夏的確玩到差不多時間回來,主動去熱飯菜。
他還挺喜歡熱飯菜的活,這個時間,屋子裡特別安靜,說明姐姐不在家或者姐姐躺床上懶得動彈。
媽也不在家,沒人管著他偷吃雞爪。
姐姐中午做的雞爪煲實在太好吃,他吃得根本停不下來。
多虧東哥,讓他能夠敞開肚子吃雞爪。
等爸媽大哥回到家的時候,沈立夏已經偷吃了三四個雞爪,把骨頭都處理掉,不會被媽媽發現。
一家人全到齊,睡著的沈立秋被喊出來吃飯。
開始吃晚飯,薛大麗問女兒買的雞爪全燒完了?
沈立秋點頭,全燒完了。
晚上剩下的雞爪,只能勉強鋪滿盤底。
「立夏你不准吃了,中午你姐肯定沒攔著你多吃,熱飯菜的時候也偷吃了幾個吧。」薛大麗知道女兒買多少雞爪。
只剩下這麼點,難免不會懷疑到小兒子身上。
沈立夏聽到不讓自己吃了,快速夾了一個到飯上:「我就吃一個,剩下的不搶了。」
薛大麗繼續說小兒子:「你大嫂經常送咱家吃的,你姐夫也不是小氣的人,在外面當兵知道給你姐寄肉,回到家,來看你姐也知道拎著東西過來,你要擦亮眼睛,別找個白眼狼媳婦。」
沈立秋都還沒開口,沈立春反常地說了句:「媽,沒結婚,還不是我媳婦。」
沈立夏:「大哥被大嫂吃得死死的,姐夫被姐吃得死死的,我還沒到結婚的年紀,媽就不要說我了,說大哥和姐姐。」
「你都上高二,還當自己是小孩子呢,等你高中畢業媽就給你物色對象。」薛大麗真心覺得小兒子的年紀也不小了。
沈立夏想到哥哥一年無數次相親,拒絕了:「媽,我自己找,三十歲前實在找不著你再幫我找吧,姐的對象從小就有,哥的對象是姐介紹的,我的對象不自己找也要姐幫我找。」
很少說話的沈立秋:「你想的美,我才懶得給你找對象,媽,你多幫立夏看看,這小子自己找能找到靠譜姑娘?」
她無所謂,她已經有對象,不愁她媽催結婚,立夏就是活該。
大哥的對象奚盼又不是她找來的,是人家主動找上門的,看大哥鬱悶的樣子,怕是最近被奚盼折磨得夠嗆。
...
第二天,沈立秋仍如往常般遲到半個小時。
袁金芸還是老樣子,準時上班,準時坐在位置上。
「立秋,心情很好的樣子,有好事發生?」
沈立秋睡了一覺,精神頭好許多:「是好事,我對象當兵回來了,中午還要來我們食堂和我一起吃飯。」
袁金芸聽到對象,不可思議:「立秋,我一直以為你沒對象,你居然有對象,還去當兵了?之前怎麼一直瞞著?」
「袁姐,不是我故意要瞞著,因為人家當兵回來,我們才開始談對象的,以前不是,以前只是鄰居家的哥哥,我們爸媽都是隔壁鄰居,男未婚女未嫁就在一起了。」沈立秋為袁金芸大概解釋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