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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間程小天以為居彬會就這樣一拳打爆自己的頭。
大部分的時候,居彬都是溫文爾雅、斯文有禮的。沒有什麼能夠讓他著急煩躁,居彬就是居彬,永遠優雅得體,輕輕鬆鬆就能處理好每一件事情。
這樣憤怒得失控的狀況,從來沒有出現過。
感覺到拳風在臉前呼嘯而來的那一刻,程小天絕望地閉上了眼睛。
啪。
拳頭打在牆壁上,堪堪就在離程小天左耳一寸不到的地方。
沉悶的撞擊聲在程小天耳蝸里迴響,嗡嗡的,伴有骨骼碎裂的聲音。一瞬間程小天以往自己失聰了。
居彬收回手,神情陰鬱,血肉模糊的右手垂在身側,仿佛一具奄奄一息沒了聲響的倒掛著的屍體,濃稠的鮮血一滴一滴地滴在米白色的地瓷磚上,仿佛頃刻盛開的大碗紅蓮。
隨後一言不發地向門口走去。
程小天想問他要去哪裡,恐懼讓他張著嘴卻說不出話來。
就這麼看著居彬帶著滿手的鮮血離開了屋子。
——咔噠。
居彬走了。
程小天靠在牆壁上,軟軟地滑坐在地上。
第8章
天色漸暗,從窗戶透進房間的光芒越來越微弱,最終消失成一片茫茫夜色。
程小天坐在角落裡,想站起來,卻發現無論如何站不起來,稍一用力就一陣頭暈,心裡猜想大概是因為這幾天飲食不規律、今天又一整天沒有吃飯引起了低血糖。
貪吃,不知節制,乾癟瘦小,又蠢又笨。
想也知道,有腦子的人,都不會喜歡自己這種人吧。
在很小很小的時候,程父程母面對自己在同齡人中的糟糕表現,似乎是著急過的。
明明父母都是同齡人中的極為優秀的佼佼者,不然也不會在三十多歲的時候毅然辭了公職轉而經商,並成功積下家業。程小天出生之後,也是被誇過天庭飽滿、雙眼炯炯有神,一看將來就是人中龍鳳的。
然而等到了學前班的時候,打擊卻接踵而至。無論是算數、背詩還是英語,程小天都遠遠落後了同齡人一大截,甚至連拼樂高積木都要花上同齡人雙倍的時間。
如果那時程父程母還能勉強找理由說程小天只是開智晚,等到了小學的時候,成沓的不及格的鮮紅試卷讓一向心態平和的程母也不由地著急了。
再後來,程小天似乎在三年級那年生了一場重病,那段時間的記憶完全是混亂無章的,以致於他只能勉強記得一些模糊的光影,連自己為什麼生病都忘了。
只知道等自己終於大病初癒後,父母似乎是死了心,再也沒有催促過他什麼。甚至初三臨近畢業考試的時候,程小天想要奮發圖強熬夜刷題,都被程母拼命攔下了,抹著眼淚說你健康快樂就好,別的我們什麼都不圖。
程小天不知道,背負了全部的期望和完全被放棄了希望,到底哪個更糟一些。
十八歲的時候第一眼看見居彬,就跟著了魔一樣,從頭髮絲到腳都喜歡得心尖顫抖。望著那人,覺得周遭的一切都灰暗了,全天下就只剩下一個居彬閃閃發光,
也知道居彬對自己的第一印象大概很不好,甚至可能是厭惡。但是那時還小,莽莽撞撞的,撞了南牆也決不回頭,死乞白賴地天天送人家東西,往人家跟前湊。他們當時少的可憐的交流,完全是他用從未有過的熱情和毅力單方面掙取來的。雖然卑微,但是心裡覺得值得,每天喜滋滋美得冒泡,哪裡會覺得丟臉。
其實心裡是知道的。有時半夜的時候獨自一人躺在床上,想著會不會有一天被那個人厭倦了,遠遠地丟開,哭得枕頭濕了一大片。
隔天起來,聽見那人溫和的一聲「早安」,卻又都忘了。高高興興地跑過去,仿佛什麼都沒發生過。
被討厭大概是遲早的。他知道一個詞叫「七年之癢」,大概是說再怎麼互相喜歡的人,到了第七個年頭也會互相厭倦。他和居彬才認識三年,可他這樣愚笨的人,一般人恐怕一天都忍受不了。
現在那人真的走了,大概真的已經討厭他到連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地步。
心裡有一些聲音在拼命吶喊著,程小天張了張嘴,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心被恐懼吞噬了,神經緊繃,漸漸連喘息都覺得困難,空涼的腹部激烈地絞痛起來。
隨著夜幕降臨,腦袋也越來越昏沉。
暈過去的前一刻,程小天無意識地抿了一下嘴唇,嘗到了什麼東西,鹹鹹澀澀。
咽下去的時候,卻是大片瀰漫的令人絕望的苦澀。
居彬開著黑色賓利,一路飆車,一直開到公司樓下才逐漸冷靜下來。
右手依舊在流血,濃稠的液體如同珠串般粘連著滴落在昂貴的皮質座椅上。手指關節已經麻木得沒了感覺,半垂著仿佛一堆沒了生命的森森白骨。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開車到了公司。除了公司和家他好像也沒什麼地方可去,幾年前他原本攢下了幾套房產,後來抵押了出去。生活雖然不至於捉襟見肘,但確實不如以前放鬆自由了,而且還多了一個負擔。
他不止一次懷疑過三年前自己是不是腦筋抽了,為什麼會把程小天接回來,還主動去找程父談判。談判條件也完全是把自己送上門去讓人宰割,賠本生意都形容不了的大宰特宰。這些原本根本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