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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一鑫真能裝傻。

    金瀟直接打了個語音, 原本想懟他兩句。

    他那邊安安靜靜, 要麼在車裡, 要麼在家裡。

    她猶豫了,「你現在, 晚上還去夜市擺攤嗎?」

    不會因為她, 今晚沒去吧。

    重逢後, 他挺頹廢。

    金瀟一度以為他苟且度日呢。直到最近,對他的印象一樁樁拾起。他好像變化不大,還是那個程一鑫,總是實力賣慘,背地內卷,勤勞致富。

    程一鑫苦笑,「你不能給我留點面子嗎?」

    金瀟輕踢江邊鐵欄杆,「當我沒問。」

    「有,」程一鑫嘆氣,實話實說,「不過我們現在三個人輪著去。」

    「嗯。」

    金瀟應了一聲,兩人沉默片刻。

    程一鑫知道她想問什麼,「今天剛好不是我出攤。」

    「有空嗎?」

    程一鑫愣了幾秒,「有。」

    金瀟說,「我沒說過再也不見。」

    程一鑫最會了。

    若無其事。

    他始終是不會感到難受的那一位,她還沒怎麼著呢,他就已經想好了再也不見。

    半個步子剛邁出去,心理建設就鋪滿了後路。

    既沒所謂不見,也沒所謂再見。

    因為他心裏面,其實接受一切結果,大不了被子一蓋,腦袋一蒙,痛哭一場,再做一個人間小苦瓜的夢境。

    如果金瀟是幾年前的直球勁兒,可能早就炸了。

    好在當年分手耗盡感情。

    她對他,猜來猜去,猶如千帆過盡,早就麻了。

    「如果我想道別,」金瀟嗤笑,「絕不拖泥帶水,你不會有機會發來消息。」

    試探她,揣摩她。

    很有成就感嗎。

    程一鑫悶聲認慫,「對不起。」

    他知道她說的是事實。

    金瀟命令道,「來定位這,我等你。」

    即便江邊靚女很多,似過江之鯽。

    程一鑫還是一眼認出來。

    她穿著一套白色的運動套裝,運動背心勾勒出良好的身材,背溝里可以養魚,一層薄汗反著光澤,一把小蠻腰簡直像人間兇器,盈盈一握,又充滿力量。

    等他等得無聊,金瀟不想玩手機。

    對著欄杆扶手上的名人手印按下去,她換了個霧霾藍色指甲,冷冷地顯白。

    程一鑫瞥了眼。

    明白她為何選在此處等人。

    手印旁邊寫著——金大山(1940-2012),千銀電子(原千銀手機)創始人。

    金瀟轉頭瞥他,在夜色和江色之間,她目光柔和,「伸手。」

    程一鑫:「???」

    他左右手各拎著一個袋子,裡面全是準備給她的遊戲手機。

    只好兩手攤平,掛著塑膠袋。

    金瀟勾過其中一個袋子。

    她伸手,用柔軟的虎口卡著他的手腕,肌膚相觸,他們都一怔。

    她清了清嗓子,「幫個忙。」

    說完,她徑直按下他的手腕,直至他的手掌和木質凹刻的手印重合。

    嚴絲合縫,分毫不差。

    金瀟眼中飛速地閃過一絲水光,又隱沒了。

    「不好意思,」金瀟解釋道,「以前談戀愛的時候,就很想這麼做了。」

    可惜他們沒熬到那一天。

    知道她家境不久,他們就分手了。

    金瀟感慨道,「沒想過了幾年,還能看見。」

    如果說以前有什麼遺憾,沒能早點坦白告知家境是其中一樁,所以沒看見程一鑫的手和爺爺手印同框。

    她補了一句遲到幾年的「對不起。」

    程一鑫聳肩,「算了,也怪我沒問。」

    「知道你家境好,還想著努力努力沒準有希望,」程一鑫苦笑,「以前我說那些氣話,你不要在意才是。」

    金瀟雙手環肩,眸子清冷,「你以前想過嗎?」

    「想過啊,不然三層樓手機城為誰開?」程一鑫抽手,重新拎回塑膠袋,低頭看他髒兮兮的板鞋,「說出來不怕你笑話,分手以後,恨你努力的方向都不給我。還鼓勵我創業開手機店,就像驢子前面吊個胡蘿蔔,讓我傻樂。」

    「那可真是對不起。」

    金瀟笑了笑,結束了短暫的軟弱。

    這算什麼呢,時隔五年,和前男友有意無意地又糾纏起來。

    還互相再聽一遍。

    原來當年我也愛你的故事。

    如果應景,此處當有一首《可惜我是水瓶座》,「原來你這樣珍惜我,從前在熱戀中都沒聽講過。」

    自欺欺人,予以慰藉。

    程一鑫嘖嘖,「沒事,哥要沒點自我安慰的本事,還真活不到現在。」

    金瀟:「……」

    「勞煩您,爪子放上去。」

    「得嘞。」

    「我爺爺有一雙巧手,」金瀟回憶道,「小時候陪我總有做不完的手工。就你車後面氛圍燈,我童年玩具就這種七彩發光二極體,幼兒園做土豆電池,小學教我組裝電路,我拎著燈箱滿屋裡跑。」

    「我叔叔們想進企業,他拍板同意的。」

    「他說,串聯電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金瀟不想說了。

    她任眼眶裡淚意散去。

    程一鑫嘴角抽了抽,「你別告訴我,你以前喜歡我,只是因為這雙手。」

    他的玩笑總開在最適宜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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