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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沉蛟:「先看看他是不是回老譽唽家了。」

    「行。」

    記展把所有遺物都搬了出來,凌獵正彎著腰,淘貨似的翻看。季沉蛟觀察了會兒,覺得他的動作還算專業。

    那個疑問再次湧上心頭——凌獵到底是幹什麼的?

    記克的遺物中不少都是生產、工作資料,還有他自己寫的各種瓷磚的分析,有個鐵盒子裝滿在全國各地出差的車票。

    記展在一旁說,父親對工作一直抱有自豪感,可惜瓷磚廠被時代淘汰了,不然父親還能發光發熱。

    凌獵拿起一本泛黃的《刑法》,它混在其他的專業書籍中,顯得十分突兀。

    「我爸還看這書?」記展摸不著頭腦,有點尷尬,「我不清楚,可能他們這個年紀的人都關心社會發展吧?」

    放書的這個箱子有好幾個筆記本,寫得滿滿當當,都是工作筆記。凌獵翻得很快,以他這速度,除非會「量子速度」,否則幾乎看不到裡面寫的是什麼。

    但翻其中一本時,凌獵突然停下來,回到前面某一頁,「季隊長,有發現。」

    記克一共有二十個筆記本,工作相關和摘抄都寫得十分工整。這種工整並非是字跡,而是版面,像洗牌那樣迅速翻過去,所看到的是一片整齊、頂滿頁邊的黑。這就使得其中少數不怎麼工整的頁面十分突出。

    凌獵將筆記本遞給季沉蛟,「好像是記克的日記。」

    頁面嚴重泛黃,是用黑色鋼筆書寫,每一行之間都隔著兩行,部分空行中有補充,記克似乎是故意這樣做,以便日後想到什麼再加上去。

    季沉蛟看見一個關鍵詞——路長縣。

    往前翻,前面是正常的整版工作記錄,最後寫到他要去路長縣出差,廠里的工作已經和同事交接完畢。

    [我本來以為這個地方很無趣,只是個賣產品的好地方,但觀察下來,發現幾個有趣的人。H是一個,L是一個,H的那群工友也值得觀察。]

    季沉蛟低聲道:「H,L,是黃勛同和劉意祥?記克觀察他們幹什麼?」

    作者有話要說:

    下章入V,感謝支持。

    第22章 雙師(22)

    凌獵老神在在地說, 「因為人類的悲喜無法共通,興趣大概也不能吧。」

    季沉蛟看他一眼, 輕嗤:「你是在內涵我不理解你為了醬肉包子去幼兒園當志願者?」

    凌獵右手在嘴邊一拉, 就像合上拉鏈。這雖然是個有點欠的動作,但他做出來竟然有些乖巧。

    [H和L經常在一起看書,H今天還問我, 能不能像我一樣進廠里工作。真傻,他這種性格, 進廠不也是會被欺負嗎?Z、T、K、C、G這幾個不是東西。但有一點值得思考, 我們的世界裡, 不是東西的人不是最多嗎?]

    季沉蛟:「字母和朱明、唐小飛、況峰、曹可雄、甘鵬飛、歷賓賓對得上。」

    往後翻, 記克甚至給所有字母代表的人做了個特點概括。其中對甘鵬飛備註得最多, 說他是建築隊的頭兒,脾氣異常暴躁, 欺負黃勛同的「活動」一般都是由他發起,其他人見他喜歡拿黃勛同出氣, 要麼有學有樣, 要麼故意這麼做, 以此來和他套近乎。

    在記克眼裡,有個富有家庭的劉意祥卻比黃勛同更加不幸,因為[H至少有想法, 他的逆來順受是迫不得已,換言之,他知道自己的軟弱能給工友帶來欺辱的快意, 他裝給他們看, 以換取在建築隊的安穩工作。一旦有機會, 他必定會脫離他們, 甚至報復他們。H似乎正在向L傳遞報復、掙扎的思想,L會怎麼做?]

    季沉蛟:「記不記得龔翔說,劉意祥在認識黃勛同後變得不一樣了?」

    凌獵催促他往下翻,「我猜記克的結論一定是,劉意祥是在黃勛同潛移默化的影響下,殺了王順一家。」

    [刺激的一天!]

    凌獵:「就這?」

    這一頁只有短短一句話,再往下翻,又是工作記錄了。兩人不得不繼續在筆記本中翻找,十分鐘後,季沉蛟說:「在這裡。」

    [此事值得記錄梳理,沒想到路長縣之行收穫如此之大!我是他們的救星,他們這一生都必對我感恩戴德!H死了,L活下去,W一家死了,G等人都能活!是我的計謀!我唯一感到抱歉的是H,他竟然沒有死!但是感謝我吧,被打成那樣,沒錢治很慘的!]

    季沉蛟:「這記的是火災當天的事吧?記克參與了?是他讓劉意祥、甘鵬飛把黃勛同丟進王家?」

    老舊的紙張寫滿不清不楚的罪惡,被布著薄繭的手指翻動,發出簌簌聲響。

    [我教他們重新為人,過去的不必再追,這也許將是我最重要的生產經驗,將殺人犯改造成良民。我好像做到了。]

    此後的內容,記錄著劉意祥等人陸續來到斜陽路——顯然是在記克的幫助下。他們帶著罪惡,卻因為一個人的死亡,逃避了懲罰,廉價的房租讓他們有了暫時的落腳地,他們開始務工,在大城市打工可比以前輾轉小縣城的工地好賺錢多了,但是也更加辛苦。

    記克就像觀察雞群的記錄員,以欣喜的心情記錄他們的「上進」「脫胎換骨」。

    [L買下了他住的房子,他成長得最好,是因為H在天之靈的護佑嗎?]

    [按照法律,他們都應該坐牢。我遍讀法律書籍,只有L會被判死刑,G這五人達不到死刑條件。但要論卑劣程度,顯然G更勝一籌,L是被迫的,無奈的。這不公平,而且死亡和坐牢能給他們帶來任何改變嗎?我認為不能。等G出獄,說不定再犯。那麼我就來改造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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