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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套房子在二十二樓,200 平的三居室,正對江景。
曾光進來看了一圈,跟他們套近乎,問:“是婚房吧?”
齊宋笑笑,看看關瀾。關瀾也但笑不語。
曾光見他們這樣,自有猜想,說:“這麼年輕,就有實力買得起這樣的房子,做什麼的呀?”
齊宋說:“就普通工作。”
曾光捧他,說:“謙虛了,肯定是高管。”
關瀾也就裝出女主人的樣子,適時地問他水暖設備的細節,以及有沒有做好的樣板間,可以看看工程質量?
曾光一口答應,說當然是有的,立馬帶他們去了同小區另一棟樓,十八層的一套四居。從窗外的風景辨認,應該就是“麗秋”的房子。
曾光給他們介紹了前置,軟水,又去看分水器和壁掛爐。
關瀾看得很認真,拿出手機,打開攝像功能,問:“我能拍一下嗎?”
曾光說:“可以可以,當然可以。”
齊宋卻又從另一邊堵他,說:“業主不會介意吧?”
曾光笑答:“沒事沒事,我們很熟的。”
此時硬裝已經基本完成,油漆工在做最後的修補,還有做窗簾的來量尺寸。他好似男主人,各處指點著。
關瀾邊拍邊問:“老闆,你不是做水暖的嗎?怎麼什麼都管啊?”
油漆工是裝修開始一直跟到結束的,這裡面的事情清楚得很,又是個五十幾歲的老師傅,在旁邊聽著,笑得幾分意味深長,說:“……他,也是此地的業主呀。”
“那小區群里看見的’麗秋’?”齊宋問。
曾光倒也無所謂,這才解釋:““那是我女朋友,我們就快結婚了。”
“原來也是鄰居啊。”齊宋笑道。
“哈哈,是啊是啊。”曾光也笑,又說,“你們要是找我做水暖,以後不說維修,就是每年的定期保養,小區群里@我一下就行了。”
看完房,離開“江畔微風”,曾光開著一輛寶馬 SUV,春風得意地走了。
齊宋和關瀾兩人直接回去接了齊小梅,去派出所報案。
坐進報案大廳,經辦民警聽過事由,果然說:“你這個屬於夫妻之間的經濟糾紛,應該去法院起訴啊。”
關瀾從頭開始給他解釋,說:“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也包括同居關係或婚姻關係中的雙方當事人,並不能說因為兩人是夫妻,就不可能構成詐騙了。”
警官說:“那也就只是可能,我們請人回來調查,至少得掌握初步證據。”
關瀾點頭確認,繼續往下說:“是否構成詐騙,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第一,是不是存在虛構的事實。曾光的身份是真的,兩人也確實在民政局登記結婚。但他向齊小梅描述的經濟狀況是虛假的,幾次借款的理由也是虛構的。”
“你怎麼認定這一點呢?”警官問。
關瀾讓齊小梅拿出兩人的聊天記錄,以及自己在網上查到的資料,說:“曾光在微信聊天記錄里說,他的公司經營狀況很好,只是因為一筆理財沒到期,需要臨時借五十萬周轉。但實際上,我只是在企業資信網站上簡單查詢,就可以看到十幾條他的涉訴和強制執行。
“後來,他又以動遷購房為由,向齊小梅借款一百八十萬。但根據他的身份證地址、戶口所在地,都查不到任何動拆遷的消息。
“還有,他以墊付設備款為由借的七十萬。實際上,他公司做的都是家裝,都是在開工之前向客戶全款收取設備費用的,根本不需要先墊付。”
一邊說,一邊把齊小梅的水暖施工合同送上去,以及剛才跟曾光見面,拿到的宣傳冊子。
警官一一接過去看著。
關瀾見他對這一部分沒有什麼異議,這才繼續往下說:“第二,所涉三百萬的性質。雖然他們是夫妻,但實際認識僅一年零兩個月,結婚三個月,甚至沒有在一起生活,而且曾光對外還自稱單身。兩人其實完全沒有共同的經濟基礎。齊小梅幾次轉給曾光的錢,都有完整的銀行流水,可以證明是她婚前賣房所得,準備用來養老的積蓄。曾光把錢借走之後,也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是不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
“第三,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曾光已經在微信聊天記錄中明確拒絕還款了,他與齊小梅交往、結婚,其實就是為了‘合法’地占有她的財產,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經辦警官聽著,沉吟。
直到關瀾說出最後一條理由:“另外,曾光接近的對象是具有特定性的。他現在正在做的一單工程,業主也是個五十多歲的單身女人,經濟條件較好。他跟對方說自己開公司,離異多年,兒子跟了前妻……”
關瀾把“麗秋”那一段聊天記錄找出來,與齊小梅一年前的兩相對照,說辭幾乎一模一樣。
“齊小梅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她總結,“作為我們個人,很難再深入查證,但你們立案調查的話,一定會有發現的。”
第82章 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