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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你買,你吃完,告訴我你媽跟你哥在哪裡,我把你送到他們那兒去。」闊少爺說話聲音很好聽,正處於變聲期。
粗喉結卡在長脖頸,上下滑動,帶磁聲線掠過,帶來猶若風過樹葉的清新。
「我媽生病了,動了大手術,在醫院住著,我哥在照顧。」
她回答,要是有辦法,她也不會跟著阮凌正這種沒救的人。
「那你先去我外公家裡住幾天。」
闊少爺強勢的自自作主張,把她帶去他外公家裡了,大概說了她的情況,後來就再也沒有留意她了,他到今天都一直以為她是個說話軟糯的文弱男孩。
他外公是東塘縣城的名人,書法家紀長河,當過政協委員,處理這種家庭矛盾很有能力,沒費多大功夫,就把他撿回來的小孩安置妥當。
那個夏天,本來他在紀長河家裡住著,後來聽說古志昀來了蘇城做風投,他瞞著紀長河,連夜去了蘇城,在書包里背了把長刀,去蘇城古志昀下榻的星級酒店總統套房裡,要殺古志昀。
還沒近古志昀的身,古志昀數以十人的保鏢團就將他制服。
古志昀把他禁錮在那個總統套房裡,一直關到開學,才把他送回東塘念書。
他再回東塘,他隨手花了兩百萬,隨便撿回來的小孩已經不在了。
紀長河說小孩的哥哥把她接走了,接去跟她媽在一起生活了,以後他們一家人准能過好日子。
他便覺得這樣就是這件事的結束了。
那個夏日午後,他走進那間機車修理鋪,看到了那個需要被人拯救的小孩,他忍不住伸出了手,只是個偶然。
人生的偶然有很多,比如他母親的死。
當時的他懶頹叛逆,每天心裡所想唯有報復古志昀,古志昀為了哄他,給了他好幾張卡,送他到他母親的家鄉念高中,他每天都大肆揮霍,只要他覺得有意思的事情跟東西,他都為之花錢。
那年,幫那間凌正電動車修理鋪里的小孩擺脫漆黑的人生,他給了變相虐待她的那個男人跟女人一人一百萬。
他覺得這兩百萬花得挺值,能買這個小孩一生明媚。
後來他忘記了這個小孩了,只記得曾經跟她在一起在那個小縣城裡一起吃了一個甜筒冰淇淋。
是她要求他買的。
她很理所當然的說:我跟你了,是你的人了,所以你得給我買冰激凌。
她臉上全是漆黑的機油,只有一雙倔強的杏眼在撲閃,亮得像很多個夜晚從他抬頭看見的天空里缺失的明星。
夏日傍晚,蟬在樹上鳴叫,她穿著不合身的背帶褲跟圓領黑色短袖體恤,腳上是一雙薄荷綠的綠拖鞋,吃著冰激凌,望著他笑。
他忽然也有點想笑。
他說:「是how old are you。」他去了機車鋪幾次,聽到她念英文。
她真的很有才,能把「how old are you」念成「好大雨哦」。
他剛從白人的國家念完初中回來,無論如何都聽不慣這奇特的英文口音。
後來他想是翁雲霞教她念的,所以她才念錯得這麼離譜。
如果讓翁雲霞這樣教她一輩子,她這個人就沒了。可是她的眼睛那麼亮,是後來的他見過的最美好的存在。
夏風拂面,雜貨鋪里放著一些煽情的粵語情歌。
她吃著甜筒,奶油糊了一嘴,在那纏綿的歌聲里,認真的跟著他念:「好大雨哦。」
「是how old are you。」他再次耐心糾正了一次。
「好大雨哦。」她故意說,還張開小嘴,說得更大聲了。因為她發現這樣就會逗得他凌厲的眉峰鬆開。
「我操。」他敗了,薄唇忍不住為她上揚,帶寵的低罵了一聲。
那是他在他母親死後,第一次發自內心的笑。
天光明媚的江南水鄉,拽酷矜貴的少年一身明華,朗朗如日月之入懷,唇角一抹亮色的笑容,晃動著光影,攪亂了少女懵懂的心。
那個笑容留在阮愫心裡很久,很久,久到陪伴阮愫走了很遠的路,讓她終于堅持著,才來到他懷中停靠跟棲息。
夏日小城,蟬鳴嘶啞,雜貨鋪門口,才十三歲的她跟十五歲的他,吃著冰激凌,用一句最簡單的英文互撩,這便是古皓白跟阮愫的開始。
阮愫發愣的時候,翁雲霞已經問了第二次了,「你真的跟那個姓古的闊少爺在一起了?」
阮愫回神來,點了點頭,很快又搖了搖頭。
翁雲霞這人在阮愫印象中,談不上好,也談不上壞,但是她愛錢是真的。阮愫不想翁雲霞知道她跟古皓白的事。翁雲霞親眼見到他們是怎麼認識的。
「沒有。我來這兒是旅遊的,聽說這裡的雪景好看,我趁寒假來看雪。」阮愫騙翁雲霞,「你呢,霞姐,你怎麼在這兒,你不是去港城過好日子了嗎?」
阮愫將翁雲霞仔細看了一下,猜出她現在應該過得不好,因為她假睫毛做得特別假,看起來像劣質的芭比娃娃用膠水粘的。
但她五官還是長得好看的,阮愫小時候覺得她長得漂亮,不自覺的學過她的一些說話跟行為。
長大之後,才發現她那些只是膚淺的皮毛。
「我是來看我妹妹的,她在這兒開歌舞廳。」翁雲霞回答。
「哦。」阮愫應,豁然開朗,原來翁雲霞是翁芝玲的姐姐,怪不得呢。她們家是不是專產港風美人啊。一個個的,嫵媚動人得跟妖精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