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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映汐很為自己的熊兒子抱歉,畢竟舅舅年紀大了,被他氣出什麼問題來。

    宋倞庭表現得很平靜,因為他新加坡出差的時候,去看了小兒子, 小兒子彼時正在花園洋房裡新建的遊樂場裡瘋玩,開心到不認識爸爸。

    完全不用擔心他會想媽媽。

    舅公的玩具多到他沒時間想家。

    馮映汐聽宋倞庭有點鬱悶的吐槽兒子,心裡直樂,畢竟這位爸爸是很敬業的,大兒子那時候他經常帶到辦公室去,小兒子就比較幸福,一直是他在陪伴睡覺。

    他寵孩子非常嚴重,連宋明儀都說,他小時候不是這樣的。

    掛了電話馮映汐就去赴宴,她最近接觸婦幼救助方面的工作,對方是姚思容的朋友。

    三個人在餐廳里會面,她去的晚,進餐廳時和出來的人撞了一下。

    她低著頭沒當回事,等那人叫她一聲,她才意識到。

    是馮惠欣。

    她的變化太大了,馮映汐也沒想到她現在就出來了。

    那邊的姚思容已經看到她們了,起身過來喊她。

    馮惠欣眼睛裡的內容太多了,問:「有時間一起坐坐吧。」

    馮映汐隨口說:「再說吧。」

    馮惠欣有些畏懼,立刻解釋:「我是想和你道歉。」

    姚思容已經過來了,問:「道什麼歉?」

    馮映汐:「沒事,再說吧。我們先進去了。」

    馮惠欣在服刑期間,一直試圖保釋,但最終沒有成功。雖然她受傷嚴重,沒有其他目擊證人證明她殺人,但也沒不能證明她沒有犯罪事實。

    陳太態度強硬要求兒子離婚,但陳聰和她感情一直不錯,覺得她不會做出這麼讓人駭人聽聞的事情,一直堅持到最後,陳聰的堅持,花了天價,才最後想出辦法,出具醫學證明,證明被告人馮惠欣精神失常等問題,儘管這樣,她依舊被判處幾年監禁。

    名聲盡毀,一無所有。

    馮映汐看到她之後,就覺得不舒服。

    馮惠欣給她的感覺一直都不好,從最初馮惠穎夥同二太,偷爸爸的文件,去抵押中環大廈後,她當著爸爸和她的面,很大膽的挑破二太和馮三的事情。

    她當時以為她還是有點聰明的,後來再看,二房的便宜都是她占了。

    她個人持有馮家另一家公司的股份,作為她的嫁妝。

    再之後遺囑的補充協議中,她依舊比另外三個妹妹占的多。

    再後來就是她發現她不老實。

    這樣的人,防不住她就會在背後搞小動作。

    姚思容問:「她找你什麼事?我好久沒聽到她們姐妹的消息了。」

    馮映汐沒講話,和對面的另一位女士講起基金會的事情。

    等午餐結束後,馮映汐沒想到馮惠欣在停車場等著她。

    姚思容還跟在她身後,看到馮惠欣等著她,整個人汗毛都起來了。

    「她是不是真的精神不太正常?」

    馮映汐倒不是懼怕。就是覺得明明從小認識的人,即便不親密,但也沒有深仇。到今天這個地步,很唏噓。

    馮惠欣看到她就追過來,馮映汐讓姚思容上車等她。

    她問:「你找我什麼事?」

    馮惠欣:「你想知道周小姐是誰殺的對不對?你們殺了那些綁匪是不是?那些綁匪都死了是不是?」

    因為香港沒有任何新聞,她們失蹤的那些天,新聞里沒有任何隻言片語。

    馮映汐問:「我為什麼知道?」

    「我們在船艙的時候……」

    「我什麼時候和你上過船?二姐我一直在家陪我老公陪我兒子,大家都知道的。」

    馮惠欣沒想到她這麼理直氣壯。

    馮映汐不想和她廢話,直接越過人去上車。

    馮惠欣沖她喊:「馮映汐,你的秘密我知道!」

    馮映汐手扶在車門上,毫不在意說:「比你當初『不能生怕陳家不要你』還嚴重嗎?」

    她一點都不在乎,更不怕她。

    事情都過去幾年了,更何況馮惠欣為了自救,自己承認了精神問題。

    她的證詞很多就不能採納。

    Francis講過,她肯定是知道周小姐怎麼出事的,要不然她不會被人逮住。馮映汐是相信這個說法的。

    姚思容可能被馮惠欣嚇到了,一路上問:「你老公的保鏢呢?你還是帶著吧。」

    馮映汐很想說,我當年就是帶著保鏢,不還是被她騙進去了嘛。

    防不勝防。

    等晚上和宋倞庭說起這件事,宋倞庭很嚴肅問:「她還有再講什麼嗎?」

    「沒有,看得出來她精神狀況不太好。」

    宋倞庭很嚴肅教育她:「我不是問她,她好不好,判不判刑,和我都沒關係。她講你騙出去,在我這裡就是死刑。」

    馮映汐看著他的眼睛,良久後才說:「你別以為我不知道,關於她的案子你動的手腳。」

    宋倞庭看著她不說話。

    馮映汐搖頭:「我沒那麼好心,但也沒必要故意害人。讓她過不好的方法有很多種,不需要違背法律,或者違背良心。如果單純說她被綁匪威脅,騙我出去,我恨她是可以理解的。只能說她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你不能要求一個自私的人變無私。自私也是一種基本人權。我可以不原諒她,但也不能代表所謂的正義審判她。該受的懲罰她已經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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