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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上這批人馬,杜恆熙手中的軍隊已有一個師的規模,形成了不容小覷的力量。

    他現在雄心勃勃,又恢復了點往日的榮光,可以放手一搏了,卻並沒有乘勢追擊,即刻翻山。

    他這樣虛實難辨的舉動,把隔山相望的田笠僧驚擾得整夜睡不好覺,匆忙排兵布陣,頻繁演練,等待著這場一觸即發的戰爭。

    營地的指揮室里,小石頭——現在叫於斯年,剃了層貼頭皮的青茬,脫下了一貫的粗布短褲,換上了一套嶄新的軍裝。

    彎腰蜷縮慣了的身姿挺拔起來後,竟然肩寬背闊,身高腿長,青頭皮下的一張臉稜角分明,濃眉大眼,除了黑了些,皮膚糙了些,倒也稱得上器宇軒昂,是個有希望的年輕人。

    杜恆熙一手握著指揮鞭,來回打量了他一番,很滿意他這幅新形象,不禁誇了他兩句。

    於斯年一被誇竟然露出了害羞的樣子,嘴巴一咧,露出一口耀眼的白牙。

    他兩步跨過去,還是一膝蓋跪在了杜恆熙面前,杜恆熙在這一變動下,仍是八風不動地站著。

    於斯年彎下腰,虔誠地用嘴唇親吻了杜恆熙軍靴的鞋面。「不管怎麼樣,我都是您的人。」  

    杜恆熙低頭看著他的後腦勺,半晌伸出手用力按了下他的後腦勺,「站起來,不讓你當奴才了,膝蓋怎麼還這麼軟?」

    於斯年膝行著退後一步,然後站了起來,這麼近的站著,幾乎比杜恆熙還高了一點,內雙的眼睛,黑亮得灼灼耀眼。

    杜恆熙看著這人,覺得他很忠心,也很有武力,只是忠得過了頭,就有些邪性,他剛剛如此親吻自己時,明明不含冒犯,卻幾乎讓自己有不寒而慄的感受。而且杜恆熙發現他並不怎麼喜歡小石頭這種喪失底線的討好。

    杜恆熙用指揮鞭的鞭梢輕輕點了點他的額頭,「奴才是沒用的,可替換的,我讓你帶兵,你就挺起腰杆好好地干,不要再回去,知道沒有?」

    小石頭點了點頭,他當然知道,杜恆熙落魄了,一分一毫都得計較著花,所以不養沒有用的人,他不僅得證明自己的忠心,還得證明自己的有用。換上了這身軍裝,他倒真有些昏頭漲腦,原來自己還可以以這樣的樣子站出來。

    杜恆熙看著指揮室牆上貼著的地圖,來回走了走,隨後轉回來靠近他,壓低了聲音說,「我聽人說第七旅的旅長舉止有些異常。你去查查,如果這事做得好,你就頂上他的空。」

    小石頭鄭重地點頭應下了。  

    很快一封由第七旅旅長親筆撰寫,秘密送出的短箋便送抵了田笠僧的案桌上。

    一直觀察敵方動向的偵查兵終於來報,田笠僧的軍隊按捺不住了。

    第70章 戰爭

    錯誤的情報導致田笠僧的軍隊貿然進攻,杜恆熙靠揪出奸細搶占了先機,給了田笠僧的先行軍一個迎頭痛擊。

    但這場仗打得仍不容易,田笠僧久經戰場,很快就調整狀態,擺出了穩紮穩打的姿態。

    杜恆熙是沒有退路的,贏不了這場仗,他的一切都將失去。

    他從前不覺得權勢、軍隊、土地,有多麼無可替代的作用,但失去後他才發現,一切尊嚴和價值都得靠這些來彰顯和支撐。沒了那些,他果真會無所適從,無路可走。毫無反抗之力的苦楚,他決不願再經歷第二次。

    田笠僧部下的將領,講究的是肝膽義氣,吃苦耐勞,衝鋒陷陣尤稱勇猛。但其中沒學過戰術率兵術的人亦不少,因此部隊過了一千人,他們往往無法指揮。

    杜恆熙便重點跟他們打團戰,若正面的攻擊雙方勢力幾乎相等,他便派小石頭率部抄到敵後,指揮命令不能及時傳遞,敵軍往往很快地潰敗。

    

    斷斷續續打了兩個月有餘,田笠僧終於投降,杜恆熙一方也只能說是慘勝。

    所幸勝畢竟是勝,還有一口氣留下來。

    杜恆熙一身戎裝地騎跨在馬上,看著自己營中哀嚎的傷兵和被白布蓋上抬走的死屍,突而明白,馬革裹屍還說的從來不是豪情,而是大悲涼。

    軍隊留守在原地,杜恆熙只帶了兩人回西安復命。

    登門後,總督府卻氣氛嚴峻,馬回德臉色鐵青,連看到杜恆熙的捷報也沒有太多舒緩。

    原來是中央下了新的任命文書,要將馬回德調往北京,派新的總督孫振遠督理陝西。

    雖然給了更高的職位,但離開了陝西這個大本營,其後的命運便生死難測了。恐怕是田笠僧被打敗,安朴山徹底慌了,索性撕破臉面,釜底抽薪。

    此刻,馬回德的參謀團整整齊齊在花廳里圍坐了一圈,嘰里呱啦地爭吵起來,一個個臉紅脖子粗,總督府又熱鬧成了一鍋沸粥。

    有人甚至提出將總督的印章偷偷藏起來,拒不交接,又或者聯合商界學界和工人鬧罷工,用民眾來逼退孫振遠,再或者讓馬回德稱病不能遠行,賴他個幾個月,總不見得強行把一個病人拖上路吧?

    雖然意見五花八門,但都很認同兩個觀點:一是不能和北京政府面對面地硬槓;二是絕不能離開陝西,放棄軍權。

    話談到此時,杜恆熙卻冷冰冰地截斷眾人說,「既然安總理已不講情分,大帥又何必諸多顧忌?既要趕走孫振遠,卻又不希望抓破臉皮,這無異於又吃魚又嫌腥。此時此刻,已是萬不得已之時,即使抓破臉皮,也應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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