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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部分江進已經考慮在內,和上級請示的時候也做了鋪墊,行動可能收穫不大,但該做的還是要做。

    現在的問題是,口供方面三人都很配合,但在物證上缺乏直接證據,而大陸法律的原則是不輕信口供,要講究證據。

    至於黎湘、辛念、戚晚,也都在筆錄時提到了十三年前留下來的帳本和硬碟,不過那些都是從張大豐辦公室裡帶出來的,只能證明她們去過,且將東西帶出來。

    但帳本和硬碟里的內容與她們三人沒有直接關係,那些只能用來指向張大豐和其他人的犯罪勾當,並不在湖底沉屍案的調查範圍,將來會移交給其他部門。

    就在專案小組對三人住所進行取證的當天,余鉞將戚晚的筆記本電腦交給江進,並說道:「我在裡面發現了一些稿件,也許會對案件有幫助。」

    按照規定,在犯罪嫌疑人家裡取證,一定要在有家屬或其他與案件無關的人監督之下開展,這也是為了防止有「栽贓嫁禍」的嫌疑。

    戚晚沒有親人在世,余鉞便擔下這件事,並在專案小組取證的同時,簡單描述戚晚的日常生活習慣。

    沒多久,痕檢技術人員就在臥室里找到一個密封的塑膠袋子,外面還用膠帶纏得嚴嚴實實。  

    拆開塑膠袋一看,裡面是一個老款相機的儲存卡,還有一枚優盤。

    而這兩樣東西,將成為還原那個雨夜案發經過的重要線索。

    作者有話說:

    紅包繼續~

    最後一句話,寫的是「重要線索」而不是證據,主要原因是法律規定的視聽證據要求嚴格。首先是原始載體,要沒有剪輯、偽造、剪接,前後聯繫要緊密,沒有篡改內容,要客觀連貫。這一條戚晚存留的視頻已經不完全符合了,作為證據比較勉強,但作為線索是沒問題的。

    第二,證據不能有疑點。如果因為有疑點,當事人提出反駁,這個存有疑點的證據很可能會失效。

    所以說除了這個證據之外,最好還有其他直接證據。如果只有這樣站不住腳的孤證,就比較麻煩。

    以上這些,僅供參考。

    第205章

    ◎尾聲◎

    尾聲

    【我並不想殺人, 但我沒有選擇。】

    「那天我放學回家,在門口的地上看到一雙陌生的大碼男士鞋,我還以為是家裡來了客人。  

    那雙鞋沒有擺放整齊, 其中一隻還翻了過來。

    我走進屋裡, 正要叫我媽,卻聽到我媽的房間裡傳來女人和男人的笑聲。

    我站在客廳里,聽著那陣說笑, 好一會兒才找回自己的聲音, 叫道:「媽, 我回來了!」

    沒多久,我媽從臥室出來了, 跟在她身後的還有一個中年男人。

    這個男人稱不上帥, 卻也不醜陋,讓人打眼一看就知道是個有錢人。

    我傻站在原地,瞪著男人, 看著他的五官, 他的表情, 他的眼神, 就在這個瞬間,就好像是我看過的所有文學作品裡描述的那些大反派,噁心的油膩男,就這樣鮮活地站在我眼前。

    無論是氣質還是言行舉止, 他都讓我感到噁心。

    我媽笑著給我介紹,讓我叫他「張叔叔」。

    我叫不出口, 快速沖向自己房間的洗手間, 趴在池子面前嘔吐。

    我媽在外面跟張大豐解釋說, 我腸胃不好, 學習壓力大一點就會這樣,最近這幾天嘔吐症又犯了。

    張大豐關心地問了幾句,囑咐我媽一定要帶我去看醫生,按時吃藥。  

    直到我媽將張大豐送出門口,我才從臥室出來。

    我吐乾淨胃裡所有東西,體內的血液像是在倒流一樣,渾身發冷發虛。

    我先去廚房找熱水,我媽跟了進來,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靠著門框說:「你也太沒禮貌了,我以前都是怎麼教你的,你怎麼回事,你是不是故意的?」

    我媽一直都知道我的腸胃病,我只要緊張焦慮就會犯。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張大豐,霎那間湧上喉嚨強烈的噁心,我根本控制不了,就只想吐。

    我吐過以後沒力氣說話,也不想解釋。

    我媽等我回到客廳,就叫我坐下聽她說。

    我蜷縮在沙發里喝著熱水,聽著我媽嘴裡吐出的各種「天方夜譚」,我真以為她被什麼髒東西附身了。

    她說那個男人叫張大豐,是夜陽天的老闆。

    她說他們現在在一起了,過段時間會考慮領證結婚。

    她還說,我不是一直不知道親生父親長什麼樣嗎,現在終於見到了。

    我嘴裡含著的那口熱水,一下子噴了出去,我從沙發上滾下來跪坐在地上,胃裡的那些熱水也一併嘔了出來。  

    我的胃拼命收縮著,擰成一團,直到我吐乾淨所有水。

    我媽躲閃不急,被我吐出來的水濺到,她說了我兩句就去拿拖把過來拖地,還一邊拖一邊數落我。

    我整個人都是懵的,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為什麼一想到那個男人的模樣我就噁心。

    我以為我只是今天身體不舒服,加上學生會的工作壓力太大導致的。

    然而從這以後,我的嘔吐症就時常發作,而且都和張大豐有關。

    我記得就在張大豐拿著行李袋住進來那個晚上,我在自己臥室的洗手間裡吐了一宿。

    我根本睡不踏實,幾乎睡一個兩個小時就會被那感覺催醒一次,跌跌撞撞地從床上翻下來沖向馬桶。<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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