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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山》里女主江蘺和女二號許喬是一種互助關係,那和辛念認定的「友情」又不一樣。
不管是黎湘還是郗晨,十三年前和十三年後她和她們之間都是這樣的互助關係,就因為認知上的差異,她才能在關鍵時刻選擇和姚嵐合作。
辛念交出手機,是出於對朋友的信任,出於自己心底的信念。
但如果處在黎湘位置的人是辛念,辛念一定不會聯繫姚嵐,只會聯繫她最信任的朋友。
雖說「釜底抽薪」是有魄力的象徵,但有幾個人敢於邁出這一步呢?
也正是因為這細微的差別,直接導致最後結果的不同。
至於她。
戚晚自問,她既不會交出手機,也不會要求對方交出手機,更不會向可以提供幫助可以談判的姚嵐提出交換。
這些念頭都是這段時間她一點一點想明白的,她對於人際關係的理解分析從沒有這樣清楚過,但可惜的是眼下無法記錄,不能將它們融入到小說里。
審訊進行到最後,江進按掉了攝錄機。
「最後一個問題,和這個案子無關。你有沒有話要帶給余鉞?」
戚晚又一次看向江進,而且是直視,她之前的視線都是游離的。
其實江進真正想問的是,戚晚選擇坦白是不是和余鉞那份筆錄有關?他們之間那麼了解,她對人性有著獨到的見解,她一定讀出了那份筆錄的潛台詞,她選擇保護余鉞,保護這個唯一理解她的人。
戚晚聽懂江進的意思,卻沒有對余鉞的筆錄內容提出質疑或否定,那無疑是摧毀他的前途。
戚晚只說:「小余警官人生一片坦途,是我騙了他,利用了他。我和他在一起是因為他是刑警——我對犯罪有著非常強烈的好奇心,我想弄清楚罪犯們都在想什麼,藉此來明白我自己。小余警官是最好的媒介,通過他我才能知己知彼,了解在一些具體情況里,法律和執法者對精神病人犯罪的事實判定依據,而不只是對法條粗淺的解讀……」
說到一半,戚晚的情緒終於繃不住開始外露,她的眼眶紅了,眼角濕潤了,此前練習得再完美,都沒能撐到最後。
不該是這樣的,起碼這一次要堅持到底。
戚晚吸了幾口氣,不希望哽咽聲也被錄進去,於是快速道:「而且我出院以後無親無故,需要一個支撐,一個可以幫我融入正常生活的嚮導。他很關心我,同情我,他對他人有惻隱之心,又容易心軟,我就是利用了他這些弱點。」
這段話江進用手機錄了下來,直到錄音結束江進放下手機,對戚晚說了一些慣用術語,比如她的情況會如實上報,考慮她的精神問題和法律對精神病人的「保護」,以及她的自首情節,會獲得輕判的機會。至於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由法庭研究過犯罪事實和證據鏈條之後,由法官來判斷在犯罪時她的精神狀態是否正常。
以上這些是江進的結束語,待他說完便準備通知人帶戚晚出去。
戚晚卻在這時突然開口:「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做個正常人——世俗定義的那種正常人。有正常的情感,有正常的束縛,被親情、友情牽袢著,被社會道德約束著,背負著枷鎖,在每一次選擇的時候都在『該與不該』中間猶豫,昧了良心就自責,犧牲自己成全他人就感到自豪。雖然很累,但是看到每一個人都這樣生活著,我會說服自己認同,起碼做大多數比較自在,比較安全,只要不是異類就不會被人譴責。當遇到那些我不理解的『神經病』時,我們這些大多數團結站在一起,站在制高點,手挽著手對他進行抨擊,以獲得滿足,找到存在,自覺得意、驕傲。所以,如果你們還原的故事和法官的判斷,可以證明我在犯罪時是清醒正常的,倒也好。這樣我就能說服自己接受事實,我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異類。我的正常就是別人眼裡的不正常,就是因為這樣我才需要治療,通過那些醫學手段讓我向世俗界定的正常靠攏,早日成為大多數的一員。」
說這話時,戚晚看著江進,又好像是通過江進看向遠處,只當江進是一個「代表」,代表那些正常人。
而她是作為一個異類,在對正常人喊話。
它們是沉澱多年的疑問和吶喊,是在正常與不正常之間的搖擺,也是對世俗定義的懷疑和對自己的質疑。
這些衝突矛盾一直撕扯著她。
事實上那住院的兩年,是她生活最自在的兩年,她和一群和自己一樣的「正常人」生活在一起,沒有世俗枷鎖的約束,沒有一二三四諸多做人要求,每個人都是真實的,矛盾的。不必強求自己去合群,也不用擔心會被孤立,一群人很有意思,一個人也很自在。
可她後來還是出院了,重新進入這個陌生的,充滿恐懼的,她不了解也無法融合的世界,拼命掙扎著,尋找著,然而連自己都不知道在掙扎什麼,尋找什麼。
真的是很累很累。
現在這樣,反而更好。
終於,不用再掙扎了。
作者有話說:
戚晚解脫了,暗線也結束了。
下章總體收個尾,交代下後續。不過其實也沒啥可寫的了,不說你們也知道,一定是惡有惡報,該處理的都處理了。
然後就進入番外,欠債條上有姚珹、余鉞。
比較猶豫的是周長生和周淮,以及靳尋,留言區投票決定吧~<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