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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秀看出閨女的擔心,拍拍胸口努力讓自己平心靜氣的,緩了緩才說:「我給你買了一套衣服,你爹到家才說把衣服給那個死丫頭,說是去盛家得穿的好看點,真是不要臉,還以為自己出門兒結婚呢!」
「媽,爸他正高興呢,你跟他置氣除了自己生氣,多虧啊,再說我爸可能覺得我不缺衣服穿。」
「哼,咱家衣服扔了都不給她,我辛辛苦苦掙的錢,養活她?做夢!」
張文秀又想冒火,葉芊芊挑撥之後就將熱水送到她嘴邊。
「芊芊,你可得給媽爭氣,努努力,爭取考到京市去。」
「好好好。」
「你這總是班裡前十名轉悠,咱下次考到前五,你從小就讓我省心,這回也別怨媽,我這真是心裡堵死了!」
葉芊芊一個勁兒的點頭,後悔剛剛在火山口澆油。
不過,有用。
睡前,葉艷華悄悄過來想還衣服。
「妹妹,我不知道會這樣。」
葉芊芊將衣服推回去,「給你的就是你的,我衣服夠穿。」
葉艷華咬咬唇,一臉猶豫糾結的拿著衣服回房。
葉芊芊回到自己床上劈叉,聽者隔壁陽台小房間沒有半分聲響,笑了笑,從末世到現在,她也算經歷豐富了,發現可能是『同類』的人也不奇怪。
小說里,少女葉芊芊聖母心泛濫,把半路來到自家的姐姐當成親姐妹,她越是愛慕者眾多,越是襯托著葉艷華是一隻醜小鴨,葉艷華黑化成惡毒女配陷害妹妹必定是經典橋段。
說起來,葉艷華應該從來到這家裡就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小心蟄伏,步步為營,塑造一個被欺壓的可憐少女形象。
如果出了什麼事,就有一個現成的藉口,害怕挨張文秀的打。
第一次除夕夜放煙花被打,讓葉芊芊心軟同情,第二次再出事,因為有例子在前,葉艷華緊緊跟著葉芊芊不成,便提議隱瞞抽血的事,葉芊芊同意了,獻血人的名字搶注為葉艷華。
之後,恰好那甥舅倆來葉家時,只有葉艷華在家,逼不得已的認下她葉艷華獻血的事實,事後用怕挨打的藉口。
至於,葉艷華今天來找,是為了封她葉芊芊的口,只有兩個人知道的事情,得到了保證,日後就不怕有泄密的機會。
一系列巧合形成如今的局面,但葉芊芊不相信真的是無巧不成書。
再說,原文裡盛珩第一次來家時,葉艷華被誤以為是救了盛珩的人,她沒有戳破誤會,如果不是張文秀母女倆回來,葉艷華就會順水推舟,狼子野心初現端倪。
當然,少女葉芊芊並未察覺葉艷華這份心思,遺留後患。
這次葉芊芊救人的方式和原文不大相同,但都陰差陽錯沒有葉艷華出力,葉艷華沒道理那麼成功的算到每一步可能出現的情形,順理成章的讓她自己成為救了盛珩的人。
葉芊芊也因此篤定,葉艷華是『同類』。
只不過,葉芊芊想不明白兩件事,其一,盛珩的玩伴有什麼好的?難道只看到葉芊芊和盛珩完結撒花時的人前顯貴,就沒看見少女葉芊芊為此受的比西天取經還難的罪?
這個問題可以有個勉強的回答,異性相吸,葉艷華就喜歡盛珩這款,誰也沒辦法。
其二,葉芊芊和少女葉芊芊只是名字相同,吃食喜好並不相同,葉艷華在電影院買荸薺比她和付薔都早的動作證明是知道她的這一喜好,葉芊芊並不認為葉勝偉知道自己這一點而特地告訴葉艷華,讓葉艷華來討好她。
而且,葉艷華似乎對她的脾氣有所了解。
葉芊芊想不明白這件事,也沒有為此糾結,很快盛家就會讓人來接走葉艷華,短時間內,葉艷華全部精力都會放在盛家。
張文秀是見不得葉艷華好過,盛家來人那天,她直接去了娘家,葉芊芊照常上課,回來的時候,葉艷華的房間門開著,裡面的東西又恢復成葉艷華沒來之前的模樣,仿佛這個人從未出現過。
隔一天,葉艷華給葉勝偉打電話報了信,不知說了什麼,葉勝偉掛完電話喜滋滋的喝了半瓶酒,高興得手舞足蹈。
「以後,要是艷華和盛家那個誰培養出來點感情,倆人結婚了,那我可就發達了。」
張文秀皺著眉頭:「你可真夠不要臉的,你閨女才多大,你想的可真夠長遠的。」
葉勝偉醉醺醺的,眯著眼笑著說:「嘿嘿,那是,我閨女有福氣,以後我享福的時候多著呢,到時候你可別羨慕我,你沒生她沒養她,她給的好東西你可別想要。」
「哼,你可真是把心裡話說出來了!」
「哈哈,酒後吐真言……」
張文秀管得嚴,葉勝偉喝醉的次數不多,要不然沖他這說實話的坦誠,婚前有個妻子的事也不會瞞著這麼多年。
葉芊芊對葉勝偉的說辭無言以對,反正,他醉後這夜肯定不好受。
第二天一早,葉芊芊上學走之前,聽見葉勝偉撓著雞窩頭嘀咕:「我這腿上怎麼青一塊?」
張文秀沒好氣的說:「你自己撞桌子上了。」
葉芊芊沒管兩人之間的小打小鬧,蹬著自行車去學校,路上不少騎自行車上學上班的,公交車和小汽車反而是稀罕物件。
路彥端坐在車裡,無意間看向窗外,一閃而過是葉芊芊朝氣蓬勃的側臉,冬末春初的清晨陽光格外燦爛,灑在她身上,仿佛光芒萬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