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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點了點頭,「嗯」了一聲,儘量讓自己看起來臨危不亂又高貴冷艷。
司洛林低頭看她的腳,把自己的外套脫下來,披她身上,又給她把濕漉漉的頭髮撥出來,撒在他的外套上:「去穿鞋。」
郗霧這才發現自己跑太快忘了穿鞋,高貴冷艷那派頭還沒立穩就被尷尬取代了,天鵝頸昂得筆直,音調被她刻意壓的冷冷的:「好的,站著等我。」
司洛林眉眼間染上些忍俊不禁。
完,自己臨危亂成了篩子,整個人尷尬得想找地縫,猛一下轉身,一個箭步埋頭往屋裡扎。
身上還披著司洛林的外套,外套上還沾著他的味道,那種清爽的、特別的、略帶冷感的松木香。
要不是早就知道司洛林有喜歡的人,要不是以前從來沒見過司洛林,剛剛那一瞬間她可能真的會自以為是覺得司洛林喜歡的是她。
可是不會的,郗霧一邊穿著襪子一邊懊惱地想,之前的試探里已經出結果了,他喜歡溫優度,順便幫褚顏午追她一下。
要擱從前她肯定就直接問了,就算被對方打馬虎眼否認她也不會覺得尷尬,反而覺得曾經的那些人特別孬種——明明喜歡、情書都給她寫過了,人也站他面前了,偏偏還死要面子不承認。
以前她最看不起這種人了,甚至無法理解,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哪來的那麼多糾結和小心翼翼?明明就是你表白我拒絕的事情,和商品買賣一樣簡單幹脆的流程,偏偏要搞得那麼複雜。
但是現在親身經歷的人變成她了,她就懂了。
原來任何事情,經歷過的人和沒經歷過的人,認知角度是不一樣的啊。
她想。
就像求同存異四個字,聽著那麼簡單,其實這個世界上70%的人都做不到。
於是那刻她也開始反思自我,回顧自己曾經將近十八年不到的人生里,做過多少自己不了解而因為道聽途說就妄下結論的事情。
最後不敢想了。
因為太多了。
幾乎每一件都無比傻逼。
因為早就知道結局,可是心裡放不下,所以表白做不到乾脆果斷。
只是因為之前被追的都是她,所以身為被動的那個她體會不到那種面對喜歡的人時心裡產生的複雜情緒。
可是這次不同了,因為動心的是她了,所以以前不懂的那些試探、杞人憂天、怯懦和想要在他面前保持最佳狀態的小心思,她一夜之間,通通懂了。
有的時候不敢表白不是因為怕被拒絕,而是怕被喜歡的人拒絕。
更何況是早知結果的今天,最理智的做法是為自己保留體面。
畢竟她還是那個郗霧:愛情只是可有可無的生活調劑品罷了,來了就享受,沒有就接著干自己的事情。
至於經歷的過程中是愛得死去活來、痛不欲生,還是露水情緣、潦草收場,都不過是共性里的個性,生活是由眾多調味品組成的,愛情不過其中之一。
就像郗霧喜歡喝百威的啤酒,覺得在她心裡這個世界上沒有其他牌子能夠與之媲美,可如果有一天百威啤酒停產了再也不賣了,於是她這一生就再也不喝啤酒了。
這能叫傻嗎?
能叫不清醒嗎?
能叫戀愛腦嗎?
不能啊。
不叫啊。
因為不過是瓶啤酒而已,非必需品,沒了它,生活照樣安穩。
於她而言,愛情就是百威啤酒。
如果那個人不是司洛林的話,她寧可不要那段愛情,遑論婚姻。
但沒了司洛林,她也還是郗霧,她的生活仍舊安穩,夢想仍舊需要追逐。
她一向懂得在不在乎的事情上知足常樂,也一向喜歡在在乎的事情上貪得無厭。
人生短、有限,所以有限的生命里,她只需要認真追求一件事就行了,其他的都是浮雲。
她現在一直這麼想,所以臧曜有一次非常認真地問她是美術重要還是司洛林重要的時候,郗霧毫不猶豫選擇了美術。
臧曜難得沉默了。
是啊,有的時候臧曜也會看不懂她,總是擔心,可是最後老頭發現,那些他深夜裡擔心的,怕她因小失大的憂慮其實全是杞人憂天。
他這個徒弟遠比他看到的要絕情得多,只是平日裡玩笑開得多了,他也當了真。
不是沒有為他痛徹心扉、不是沒有為他整宿整宿的失眠、也不是沒有被他牽著情緒像過山車似的酸意翻攪。
只是如果這些都是愛情本來的面目,那她沒有理由違背它,那就讓自己在青春該有的荷爾蒙里放浪形骸也順其自然。
喜歡他從來都是認真的,只是她的理智也是認真的。
就像今夜,想見他是真的,想和他說話是真的,只想和他看日出更是認真的。
見他是因為有憋不住的衝動,放縱自己見他卻在自己理智的可控範圍內。
穿好鞋站司洛林面前,把胳膊套進司洛林的外套里,外套很薄,但是很暖和。
她跟著司洛林出門。
閣樓上,祖孫兩個臉一黑一白地看著司洛林登堂入室來拐人那幕。
臧曜磕著瓜子嘖嘖嘖,臧彧黑著臉表情不好看,指著關上的門:「外公,你就讓郗霧這麼跟一個男生出去?晚上?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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