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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謹反問:「真的只是勞務關係嗎?」

    黃律師笑了,語氣和藹,卻又帶著些許不屑,說:「協議你看過嗎?第一條第一款怎麼寫的。」

    言謹還真把複印件拿出來,翻開指讀:「乙方為甲方公司旗下藝人,在合作期間,甲方作為乙方獨家經紀人,根據乙方的特點對其進行包裝、宣傳、推廣,負責處理乙方所有演藝經紀事宜……」

    黃律師攤手,那意思不言而喻,這是再明確不過的合同關係。

    言謹卻繼續往下念:「乙方必須完全服從甲方安排,每周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凡有請假,須經公司確認……」

    黃律師說:「經紀公司對旗下藝人也是要進行管理的。」

    言謹不做評價,拿出每月補助到帳的銀行流水。

    黃律師又說:「這在合同上也有明確表述,第六條第一款,甲方每月給予乙方生活補助。」

    言謹手指著銀行流水說:「每月進帳的備註是『工資』。」

    再拿出宮凌的考勤單,補充:「而且還會因為考勤不達標扣除罰款。」

    黃律師笑問:「所以呢?」

    言謹說:「合同標題雖然寫的是專屬藝人協議,但公司實際操作的卻是勞動關係中的勞動用工管理。宿舍紀律、訓練計劃、報酬標準、獎懲辦法,全都是公司統一規定的,適用於『多米娜』所有成員。」

    黃律師聽她法言法語,這時候才有點重視起來,說:「公司確實對宮凌進行了必要的管理,但也是從經紀人的角度在安排她的演藝活動,對她進行培訓、包裝、宣傳和推廣,讓她獲得了相對獨立的公眾知名度和市場價值。勞動關係中的企業會做這種事嗎?」

    言謹回應:「從管理方式看,經紀公司對藝人的管理內容和程度是由雙方協商約定的,藝人對自身形象設計、發展規劃和收益分紅都有發言權,宮凌有嗎?」

    黃律師頓了頓,低頭翻合同,換了一個角度,說:「請看第六條第二款,演藝活動產生的收益,由甲方進行核算,扣除相應的成本後,雙方對稅前利潤按照甲方 90%,乙方 10%的比例進行分配。在勞動關係中,企業直接占有勞動成果,再按照統一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報酬及福利。而按比例分成,是最典型的經紀合同條款。」

    言謹點點頭,說:「確實,合同里是這麼寫的,但簽約到現在為止快一年了吧,公司分成分了幾次?有帳目可查嗎?」

    黃律師看向運營經理,見對方的反應,一時無語。

    言謹又說:「您二位自己判斷,這份合同里約定的關係更接近哪一種?是平等協商,還是從屬?」

    黃律師緩過來,反問:「你想就此認定勞動關係?有任何判例支持你的觀點嗎?」

    言謹彎彎嘴角,答說:「我不介意做第一個。」

    黃律師已經意識到她不是什麼法律小白,開始語重心長地跟她講道理:「但你的目的是什麼呢?退一萬步說,就算讓你確認藝人與公司之間形成勞動關係,彩排屬於履行工作職責,滿足認定工傷的條件,但宮凌每月補助金額有限,工傷賠償的基數也只能按照地區最低收入計算,再怎麼算也沒多少錢,你們這麼做有意義嗎?」

    言謹很是平靜地回答:「我們只是想告訴公司,宮凌有充分的理由去走勞動仲裁,甚至提起訴訟進行維權,關鍵是公司想不想走到這一步?」

    她這話已經不是對著黃律師說的,而是對著運營經理。

    經理也看著她,反問:「你這算什麼意思?本來好商好量,公司還能酌情資助一部分,真要板起面孔算帳……」

    語氣裡帶著威脅的意味,言謹卻是笑了,清了下嗓子說:「我工作幾年學到最重要的一條,與其把談判當成對抗,不如去找一找雙方共同的利益點。」

    經理無語,等著她說下去。

    言謹便繼續:「女團這種形式,眼下正當走紅,其實不光是『多米娜』一家在做。我也看過你們的公演,舞台設計、節目策劃、演唱的歌曲,都是經由日本品牌方授權的。現在出了這樣的事,品牌方願不願意看到涉訴風險,會不會改簽別家?更不用說還有對粉絲群、其他隊員以及後續演出的影響。你們是希望這件事往正面的方向去發展?還是產生負面影響?」

    經理微滯,忽又苦笑起來,跟她訴苦,說:「我們當然希望能圓滿解決,但你還要我們怎麼辦?公司已經第一時間墊付了醫藥費,也給宮凌買過意外保險,她等賠付就好了嘛。」

    言謹說:「那個保險的條款我看過,意外傷害上限賠付三十萬,宮凌的治療和康復都不一定夠,更不用說後期面部修復……」

    「你說整容啊?」經理反問,「這就沒底了,修復到哪一步才算完?……」

    言謹回應:「那我們就說個數字。」

    經理看看黃律師,而後才對她點頭,做了個手勢,請她開價。

    「兩百萬。」言謹說。

    對面兩個人都笑起來,仿佛聽到天方夜譚。

    言謹看著他們,等他們笑完,才篤定地說下去:「這是一個社交媒體的時代,不像從前,公眾注意力的資源掌握在一個小圈子手中,你想讓大眾看見什麼,大眾才能看見。」

    「你到底想說什麼?」經理問。

    言謹說:「你可以想一想,兩百萬,對公司來說,也就是一場稍微成規模的演出的成本,或者幾次廣告投放。但如果花在這件事上,你們可以把推廣做到什麼樣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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