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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謹就事論事,說:「侵犯隱私,是指這些敘述是真的。侮辱誹謗,是指這些敘述是假的。你得想好,到底打算告他們什麼。」
吳清羽卻看著她笑起來,說:「哪些是真的,哪些假的,你都知道,你說呢?」
言謹無語,又覺得這案子她真沒法做,卻也跟著笑了。
整容,改年齡,學歷造假,裝富二代。
做過粉紅屋髮廊妹,踩隊友上位,打架鬥毆。
一個從小在劇組混,中考 200 來分,進了個技校都沒怎麼去上過課的半文盲。
日收 208 萬,棄養年邁有病的父母。
人來瘋,最喜歡誇大其詞,謊話隨口就來。
原聲好拉,假唱,修音修出電火花。
野心挺大,可惜演技撐不住她的野心。
年輕時還有點靈氣和熱忱,這幾年徹底擺爛吃老本,這不都連撲好幾部劇了。
老是書不離手,發各種書單,其實人缺什麼就喜歡秀什麼,文盲就想顯擺自己有文化。
造孤傲冷峻人設,吹臉上有故事,什麼故事?其實就是視力不好,又沒戴隱形眼鏡,眼神迷茫。
……
總之全網的黑料,罵什麼的都有,還把古早的採訪視頻翻出來剪在一起做二創。
吳清羽沒忍住跟人家吵,更是一發不可收拾,搞到經紀人直接收走她的社交媒體帳號。
那些爆料,有的明顯只是捕風捉影,比如諱莫如深地說,我有個朋友老早就認識她。
但也有些看得出是真知道她一些事情的人。出了名就是這樣,過去找不到的人,反過來找她,過去不認得的人,也都好像跟她變得很熟了。
吳清羽笑,問:「是不是要跟我說,我早提醒過你。」
言謹回:「我從來不說這種話。」
「那你會幫我嗎?」吳清羽又問。
言謹不答,還是就事論事:「藝人告黑的判例太多了,結果怎麼樣,你應該也看到過吧。在這類案件中,法庭通常認為公眾人物需要承擔一定容忍義務,只有證據非常紮實,有勝訴的把握,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而你指出的這些言論,有的只是負面評價,是否達到侮辱謾罵的程度,是不是捏造虛假事實,你得去一個個地證明,會是一個相當煎熬的過程。而且就算官司勝訴,輿情也未必會消退。吵架這種事,其實沒有人能贏,更何況是在網上,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審判者。」
吳清羽說:「所以你勸我算了?」
言謹說:「我只是在分析利弊給你看。」
吳清羽又說:「給你生意你也不做?你現在行情很好嗎?」
言謹笑,猜她大概也聽說了這兩年律師不容易,只搖頭道:「我還真不差這些。」
眼下替藝人批量起訴自媒體,到處打名譽權官司,已經成了一種商業模式,找專門幹這個的維權公司就可以,她沒興趣。
吳清羽卻也笑了,說:「我還以為你回來就是為了我倆呢。」
言謹略無語,勸她:「你少看點言情小說吧。」
也許是酒到微醺,客廳一盞燈圓圓地照下一個光暈,把她們籠在裡面,有點像很久很久以前的某個時刻。
吳清羽托腮看著她,跟她討價還價:「那我把常年法律顧問簽給你,你送我點什麼吧。」
「送什麼?」言謹問。
「劇本顧問。」吳清羽回答。
言謹笑,說:「送審合同也就算了,劇本顧問?到時候都市偶像劇一幀一幀地看,還不許拉進度條,算不算工傷?」
吳清羽才不管,去找了劇本拿給她,列印出來裝訂好了的,只是頭三集。
開場便是法庭戲。
言謹翻開,讀了幾頁,才覺這場景熟悉。她們過去也這麼一起窩在沙發上看一本書,追一個劇。
隔了會兒,吳清羽問:「好不好?」
言謹反問:「想聽實話?」
吳清羽說:「不想。」
言謹笑出來,才不管她願不願意,直接開始評價:「女主 28 歲,本科畢業 6 年,哪怕人傑地靈,也就剛升上初級合伙人。這年紀想當業界大牛?不太可能吧。」
吳清羽解釋:「觀眾要看雙強,抬頭得鎮得住不是?」
言謹說:「那就三十多,合理一點。」
吳清羽說:「年紀不能太大,觀眾不要看中年愛情。」
言謹只覺荒謬,說:「才三十多就中年了?你不也三十多?我還覺得自己小著呢。」
她做律師被人嫌棄臉太嫩沒經驗,好像還是眨眼之前的事情。
吳清羽說:「可這是電視劇,不是現實啊。」
言謹笑,這句話本身就夠絕的了,已經不用再爭論,只說:「那就談專業方面。
「法庭發言不能站著,不管是辯護人還是公訴人,居然還走到證人面前,美劇看多了吧?
「也不能有引導性的問話,證人的自由度是很高的,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你不能強迫他回憶。
「庭審中必須按順序發言,不可以互相打斷,也不會念法條,否則法官會覺得你在浪費所有人的時間,更不能用反問句對法官說話。
「這法官的脾氣未免太好了,現實里哪個律師要是這樣,第一句就被叫停了。
「還有這個判二緩一,怎麼影視劇里老是判二緩一?緩刑考驗期不會比實刑期短,否則怎麼叫緩刑考驗期?考驗完了再把你關進去?下次記得叫編劇寫主角和反派同歸於盡,省得還要傷腦筋去想應該關他們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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