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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冕然懶散的身子一挺,看向了他們。

    物業經理帶著人要出門的時候,朝站在門口的吳冕然別了別手,他太謹慎了,站在原地不動一副等吳冕然動的樣子,吳冕然趕緊從門邊走遠,看著他帶了人出去。

    物業經理一消失,保安就出現了,一出現就十幾個,有幾個圍著吳冕然,吳冕然被嚇得坐在椅子裡,左看看右看看,再掐指一算——媽的,當年十幾歲那個逃跑的自己簡直英明至極,獵物的鼻子果然最靈敏!

    譚濱這種人豈是那麼好泡的!

    現在露水姻緣變成真姻緣,要命嘍。

    他要接受以及調整的事情還挺多的。

    剩下的保潔們暫時都撤了出去,等物業經理回來,保潔又過來開工了。

    物業哥一開口就跟吳冕然說人已經扭送到警察機構了,據初步口供對方是收了錢來看文件的。

    書桌他們安排了特定的員工擦試,那一位保潔看經理和吳冕然在門口聊得歡,以為他沒在意這邊,就溜去了書桌邊上想用假裝擦試看點東西……

    但物業哥還是挺在意這份工作的,陪聊小老闆只是展示下他工作以外的業餘能力,他最在意的還是他的本職工作內容——人家心思壓根兒就不在小少爺身上,都在室內。

    吳冕然聽完他的解釋,在椅子裡挪了挪身體。

    這一點,自己可能也得需要提高警惕,雖然他沒有翻譚哥桌子的習慣,但時不時進出大佬身邊,有時候半夜還要聽被手機弄醒的譚濱坐起聽電話,他也會聽到不少涉及到需要保密處理的商業機密。

    他是沒把這個放在心上的,因為那根本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是他只聽過沒接觸過的領域,而譚濱也沒做出什麼防著他的動作,他以為這點東西是他個人素養就能擔待得了的範圍,畢竟他和譚濱在一起了,睡同一個床,連水都喝同一杯,不可能分得那麼清楚,但現在看來,他以後還是得在外面管嚴了自己的這張嘴。

    但也因為沒防著他,現在出了這事,吳冕然被提醒,心裡也沉重了點——他和前兩任分手也就和第一任分得比較痛苦了點,但也因為沒涉及到現實層面上的真利益,就算痛苦,想分得乾淨也是能分得很乾淨的,吳冕然自己就能掌握勢態。

    那個就在他的能力範圍之內。

    但和譚濱……

    那就不一定了。

    沉甸甸的感情,帶來的也是沉甸甸的壓力,等物業帶著幹完活的保潔們離開,吳冕然在二樓看著窗外,直看到夜幕降臨,華燈現身,放在桌上的手機又再次震動,他才趨身去拿手機……

    「餵?」

    「在做什麼?」

    「想點事。」

    「嗯,想明白了?」

    「一半一半吧,還得花點時間。」

    「那慢慢想。」

    「好。」吳冕然在這邊笑了起來。

    人終歸是一步一步要成長的,誰也無法活在十幾歲,二十幾歲那種無憂無慮的時間裡,人終歸要全權為自己負責,為自己提供自己生命生存的養分。

    而且他現在不僅要提供自己的,還得支援母親那邊一點——她在他小時候為他拼博,她老了,他要為她撐腰。

    第二天吳冕然去上班,是譚濱公司的司機過來接他去的,要換昨天沒出那事,吳冕然還得打電話明則奚落譚濱暗則和譚濱吵幾句架……

    吳少一直堅定地認為,他在譚濱面前的自由意志必須依靠抗爭得來,抗爭不過就耍賴,耍賴不成我就賣慘,賣慘再不行,老子撒嬌……

    反正有些底線不可突破,但有些底線完全可以放低一點,只要爭來的讓自己舒服滿意就好,在自己愛的人面前,就不要在乎什麼臉不臉的了。

    吳冕然最近的某些底線就有些低,這天早上他就乖乖的沒跟人抗爭,被司機送去了工廠,但等在大門口看到方修霄,吳冕然不禁啞然。

    大佬不愧是大佬,能做的事從來不說,控制欲寫在他的每一個行為當中!

    這要是換十幾歲的吳冕然和他在一起,絕對是跟人打完架豎完中指就跑!

    老子是自己的,你想控制我?你誰啊!

    現在這個誰是枕邊人,咱能怎麼辦?摸摸鼻子先忍著唄,別在他有事的時候跟人對著來,真出事了,自己哭來不及,就算男人自個兒親自來哭也沒用。

    吳冕然其實是很反感這種被安排的,但轉念想想,一邊想要被愛,一邊要讓人愛他愛到讓自己無一處不適——這事他親媽和他自己都不能為自己辦到,又怎麼好要求一個僅僅因為喜歡他就已經為他忙前忙後的人去做到這種連神都懶得搭理他的事情。

    忍了!

    等以後閒點再拿出來吵,不是,拿出來溝通。

    吳冕然轉念一想,想開了,這境況就隨他的心轉了,他依舊上午高高興興放放鬆松,下午愁眉苦臉痛不欲生地上著他的班,天天忙得很。

    生活上他不在乎小節,工作上他樂於吸取別人的能力當助力,這每天都有小成長的小歲月過得其實挺好的,但沒幾天,還沒出差完的譚濱突然回來,打破了他這種上班工作,下班睡覺的平靜生活。

    譚濱的突然回來是因為趙偉銘在看守所里指控吳冕然在國外那段時期給趙偉銘提供違禁藥品,這才讓趙偉銘染上了藥癮。

    這事是發生在國外,但基於兩個人都是本國公民,本國當地法治機構是有權如實處理這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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