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頁
「莫急,」唐時玥朗聲道:「請問縣尊,賣身契以文書為準,還是以官府記錄為準?」
林縣令肅容道:「國有國法,自然是以官府記錄為準!良籍改賤籍尤其如此!」
唐時玥轉頭問孟恣揚:「孟少,請問賣身契以文書為準,還是以官府記錄為準?」
孟恣揚心中有恃無恐,亦朗聲道:「當然是以官府記錄為準!」他還拽了一句文:「誰人不知,文書為階,案比為達!」
「很好,」唐時玥的聲音清清脆脆的:「文書上的日期是四月,但官府造冊卻是在昨日,既然縣太爺和孟少都說以官府記錄為準,那也就是說,以昨日為準了?」
孟恣揚只覺得有些不對勁,但回想又沒有什麼問題:「那又如何?反正已經造冊了!你就是我家的奴僕!追究日期做甚?」
唐時玥朗聲道:「好教孟少得知,我們家,在六月便已經分家了,如今我家的家主是唐時嶸,而你文書造冊中所寫的『唐家三房』與我全無關係。」
第148章 事後諸葛亮
孟恣揚呆了呆,雙眼大睜,好半天才回過神來。
他親口說了以官府造冊為準,而官府造冊是在昨天,但六月份她們就分家了?
孟恣揚忽然想到了什麼:「就算分家了又怎麼樣!你們還是一家人!」
唐時玥一笑不語。
里正已經上前一步,把唐家的分家文書和當時官府辦理的文書呈上。
正常來說,鄉下人分家,不會來官府辦契,只是自家分分地,分分東西就算了,但當時孫婆子生怕受了唐時玥連累,所以,她的分家,是把他們這一房直接從戶籍上移了出來。
既然是直接移了出來,那他們自成一戶,唐家自然就沒有三房了,或者說,唐家四房就自然往上挪了,唐永明就成了三房了。
所以……這三房長女,怎麼也輪不到唐時玥頭上了。
再退一步說,按晏律,就算再想賣她,也只能唐時嶸這個「家主」來賣,孫婆子已經沒有這個權利了,她簽字按手印的文書,那就是廢紙一張。
這反轉,孟恣揚直接就被繞暈了。
下頭的人聽明白了之後,頓時也是轟然一聲。
誰能想到,有人能揪住造冊的日期說事兒。
這還真的是巧宗兒趕上了巧宗兒,雖不合情,但卻合極了律法。
但官府斷案,當然是按律法來斷的,不會跟你講人情,所以,只能說,唐時玥實在是太幸運了!
可誰叫孟家這夥人,早不去官府辦契呢?誰家辦契一拖好幾個月啊?他們要是早在她們分家之前辦了契,那唐時玥不就跑不了了?
周娘子喜道:「我早知玥兒不會有事!玥兒可是我們十里八村的福娘子呢!」
「原來她就是那個福娘子?」另一人道:「我聽說過!說是她住的地方,死井都活了!」
「靜一靜!」林縣令便道:「你說的有道理!以戶籍冊為準,此『三房長女』就不是你!」
他此時審的並不是「孟家逃奴」的案子,所以只說了這一句,就又轉回原來的案子:「既然唐時玥並非孟家逃奴,乃是良籍女子,被告唐水芝將其毒打至重傷,便當視同謀殺。」
孟恣揚眼見事情已成定局,辯無可辯,黑著臉憋了半晌,拂袖就走。
馮管家幾個,當然也迅速跟上,頓時就把個唐水芝撇下了。
唐水芝驚呆了,她急追了幾步,道:「爺!爺!馮管家!等等我!我怎麼辦啊!」
唐時玥其實只是自保,並沒打算把她怎麼樣,畢竟對她來說,唐水芝也不過是這個時代的普通女子,她總不能指望她拋開夫家來幫她,她助紂為虐是意料中事。
至於毒打的帳,畢竟打的不是她,她感觸不深,要說恨,還真說不上。
其實如果她是孟恣揚,就應該繼續追究「三房長女」的茬兒。
畢竟這圍觀群眾,可以是任何人的助力,即便分了家,如果他硬抓著「三房長女」這一茬不放,就等於重新抓住了主動權,那她為了維持良好的形象,自然要給他適當的好處。
對生意人來說,這就是一個難得的「機會」。
但他不愧是個大少爺,一見事情不成,居然就耍小性子走了?連小妾也不要了?孟家的臉面也不要了?
不得不說,真的是蠢透了。
唐時玥靜靜的站著,唐水芝眼見孟恣揚真的走了,頓時就哭了起來,一邊哭,一邊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行吧……這貼心小可愛,這一眼來的可真及時,她頓時連半絲愧疚也米有了。
反正唐時玥也只是個人證,她袖手不管,林縣令就按部就班的往下審。
一看真要問毒打唐時玥的茬兒,唐水芝就慌了,急道:「我沒打她!我沒打!那些村里人肯定都幫著她啊!她開酒坊還弄些涼粉什麼的,小恩小惠的,收買了那些人,那些人當然幫她啊!」
這話一說,那些人也聽不下去了。
陳長源就道:「一碼歸一碼,咱們確實都欠著唐小娘的恩惠,你們家不也跟著唐小娘學了做涼粉做腐竹?但咱們並不敢因為這個就扯謊騙縣尊老爺!當日唐小娘被抬回去時,衣裳上全是血,村里不少人親眼所見,後來抬回家,村醫上門時,也有不少人送去雞蛋米麵,這是事實,賴不掉的。」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