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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多數人是不具備反抗精神的。
當然,還是有一小部分人心儀毓秀的,可沒等他們行動,就被郝新明那做派打擊到了。
郝新明啊,像毓秀這種兩眼不聞窗外事的人是不清楚他的情況,可但凡有好奇心的,略微一打聽就不難知道他家的情況。倒不是怕郝新明報復什麼的,而是瞅瞅郝新明,再掂量一下自己,就忍不住想退縮了。
如此這般,也難怪毓秀覺得壓根就沒人來追求她。
李桂芳太難受了,她再一次後悔讓毓秀離家那麼遠去京市上大學。這要是在省內多好呢,起碼她還可以跟毓秀一起去大學裡,幫著拿拿主意,考察一下誰比較適合當孫女婿……
「毓秀啊,你再想想,好好想一想。難不成就沒一個男同學來找你說話?一個男的都沒有?」
毓秀剛想說,是沒有一個男同學來找過她,可聽到她奶後頭補充的那話,她愣了一下:「呃,有個男的。但不是我的同學,是珠珠哥哥的同學。」
珠珠哥哥啊!
「他也是大學生嗎?」李桂芳一下子就精神了,她知道甄卓凡考上的是跟毓秀所在的京大不相上下的好學校。
「對,他是清大的學生。」毓秀解釋了一下京大和清大的淵源。可即便是作為京大的學生,她也不會去詆毀清大的,兩家屬於競爭對手,而非真正的敵對。
李桂芳搞不懂別的,她就聽進去了一點:「是大學生?還是很好的大學的大學生?那就行了!對了,他是哪裡人?」
「京市本地人。」這點,毓秀倒是知道得很清楚,她又仔細的回憶了一番,還真叫她從記憶深處挖掘到了一點東西,「好像、好像他妹妹也是大學生,可我不知道是哪個大學的。」
「那他家一定很不錯。」
培養一個大學生興許是孩子本身聰明,能養出兩個來,其中一個還是姑娘,那就代表這家人家境肯定不差。冷不丁的,李桂芳想起來了:「你為啥去年買了羽絨服?還一口氣買了兩件?誰領你去的?甄家的?」
「不,就是珠珠哥哥的那個同學。我給奶買的羊絨衫也是他領我去的,他也給他奶買了一件。」
李桂芳明白了!她徹徹底底的明白了!
怪不得啊,她說咋的毓秀才剛到京市不久,就對賣高檔貨的商場那麼熟悉了。先前,她還納悶呢,就算首都好了,也應該是有窮人有富人的,不存在縣城裡最高檔次的商店才有的賣的高檔商品,首都隨便哪個地方都有的賣吧?毓秀又不愛逛街,到底是啥原因才能讓她自己尋摸到這麼好的商場?尤其是,要沒人告訴她,她咋知道啥是羽絨服,啥是羊絨衫?想也知道,她不可能自己滿京市的去找好東西。
真相大白!!
甭管啥事兒,只要一旦有了突破口,那接下來就順當多了。
略費了點兒時間,李桂芳就將郝新明的情況打聽了個一清二楚。當然,這是指毓秀本來就知道的消息,要是連毓秀都不知道的,問再多都沒用。
不單如此,李桂芳之後還咬咬牙去了甄家,沒敢去甄家祖屋那邊討嫌,而是直接找上了甄卓凡,跟他打聽了一番。
甄卓凡聽的是目瞪口呆,他是知道郝新明跟毓秀關係不錯,畢竟郝新明時不時的會故意在他跟前提一些事兒。可他沒想到李桂芳居然會問到他頭上來,李桂芳是不怕尷尬的,可他怕啊!可惜,從小的教育又讓他不可能拒絕回答李桂芳的問題,只能認命的將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訴了她。
郝新明這人吧,典型的是屬於有人恨得要命,有人又想攀附大腿的。甄卓凡兩者都搭不上,他跟郝新明就是很普通的同學情分,完全沒有任何利益衝突,也不存在羨慕嫉妒什麼的。也因此,甄卓凡還是很客觀的說了一些事兒,唯一的問題就是,他自己知道得也不算清楚,所以能夠提供的消息就不太多了。
李桂芳忍不住在心裡腹誹著,毓秀這性子,別是隨了她親媽親哥吧?這可真是要了命了!
甭管咋說,她好歹還是打聽到了一些消息。
那麼接下來,就是由她來給毓秀的洗腦了!!
人在京市的郝新明決計不會想到,他辛辛苦苦追求毓秀一整年,都比不上李桂芳在毓秀耳邊說的一句話。事實上,此時的郝新明也遇到了麻煩,因為他很倒霉的翻車了。
就在毓秀回到家鄉後不久,郝新明表哥表嫂家的孩子辦滿月酒,身為親戚,肯定是要出席的,尤其這日子湊巧,不單是在暑假裡,還是在周末,連跑路的理由都找不到。不過,郝新明也沒想過要跑,毓秀回家鄉去了,他整個人都失魂落魄的,好像陡然間沒了精氣神。他媽喊他一起去喝滿月酒,他也無可無不可的跟著去了。
事實上,郝家這邊,郝爸郝媽郝新明以及郝妹都去了,包括郝新明那已經結婚好幾年的大姐,也一併去了。
結果,就在滿月酒的酒席上,他表嫂無意間說了一句話,說沒想到小明對英語還挺感興趣的,問他還需要啥不,她那邊英語資料多的是。
沒等郝新明接口,郝妹就忍不住開了口:「我哥啊,他不光對英語感興趣,他還對羽絨服感興趣呢!」
那件可怕的羽絨服,至今為止都是郝妹心中的痛。幸虧她不知道,她哥還在外頭詆毀了她,說那是她穿過的舊衣服,要不然她能直接表演個當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