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頁
換個人來就應該意識到了,畢竟郝新明並沒有特別遮掩什麼。就好比,他提過他媽有好幾個兄弟姐妹,也就是他的舅舅們和阿姨們,卻並未著重介紹,人精就該想到郝媽是高嫁了的,可毓秀真沒意識到這一點,她還代入自己想了想,舅舅阿姨……老何家嘛,沒必要特別放在心上。
郝家祖祖輩輩都是在京市生活的,旁的親戚當然也有。就算郝爸沒有親兄弟,可他也是有堂兄弟的,更別提還有郝媽那邊的親戚,林林總總算在一起,恐怕至少也得有上百人了。
幸好,郝新明很清楚毓秀是什麼性子的人,生怕說多了嚇到毓秀,只強調了祖輩們以及他二姑家,連他大姐都沒怎麼說,橫豎到了正月里,他大姐一家子會回來拜年的。
等毓秀跟著郝新明再度回到了郝家時,毓秀心裡已經有譜了。
而此時,郝妹的災難劇也正式拉開了序幕。
郝爸是略晚些時候才到家的,他工作忙,京市冬天又天黑得特別早,基本上郝爸到家時,外頭已經是伸手不見五指的時候了。
相較於郝媽,郝爸對毓秀的印象還不錯。
這就不得不提到一點,毓秀的長相性子本來就特別對長輩的胃口,郝媽是因為早先就在心裡存了偏見,才會怎麼看怎麼不舒坦的。假如毓秀不是她未來的兒媳婦,她老早就喜歡上了。郝爸就公平多了,他也意識到毓秀不擅長人際關係,可說實話,假如兒子真就找了個長袖善舞的交際花回家,他才要頭疼呢。
「聽小明說,苗同學是京大的高材生?不錯不錯,平時有什麼興趣愛好嗎?」
興趣愛好嘛……
「我喜歡愛書學習。」毓秀非常誠實的回答道。
換個人說這話,很有一種到別人家來裝逼的感覺。可偏生,毓秀長了一張好學生的臉,一看就是個乖乖牌,尤其郝爸遇人遇事多了,只一瞬間就能判斷出這姑娘說的就是大實話。
「看書學習好啊!挺好的,這個興趣愛好值得推崇。小文啊,你也得向苗同學好好學學,別一天到晚的就知道跟小姐妹逛街買衣服鞋子包包的。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你也可以多讀書陶冶情操,從氣質上提升自己。」
郝妹:……
不是,我做了什麼讓你這麼拉踩?
平心而論,郝妹雖然不笨但也沒有那麼優秀,她沒能考上最好的那幾所大學,讀的是略差一些的普通大學。可那也是大學生啊!這年頭又不是後世大學生泛濫的年代,反正是個大學生就都是天之驕子。郝家仨姐弟,大姐的成績也不錯的,可離大學終究還是差了一些,郝妹打小就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反正同個圈子裡年齡相仿的女孩子裡,她是其中的佼佼者。
是比不上她哥能耐,可她也不差了!!
結果呢?在收穫了審美奇特的羽絨服後,又在同學朋友跟前丟了人,回家居然還被實力拉踩了?
郝妹突然覺得,她媽是對的。
晚飯是郝妹和著悲傷吃的,好不容易吃完晚飯,毓秀笑盈盈的表示要回房看書去,郝新明十分狗腿的領著她上了三樓:「這是我大姐出嫁前住的房間,都收拾好了,你的東西也在房裡,有什麼需要找我,我就在你樓下。」
郝家是三層的小樓,一樓主要用於待客,二樓是郝爸郝媽的臥房、書房,以及郝新明的房間,三樓原本是郝家姐妹倆的臥室,在郝新明大姐出嫁後,那間臥室基本上就成了郝妹的衣帽間。這也是為什麼,郝爸平常不關心家裡也知道郝妹裝備太多了的根本原因。郝妹啊,先前為了騰出房間,費了好大的勁兒才安頓好她的衣服。
毓秀在經過了學校集體生活的洗禮後,對於生活方面的要求是急劇降低。因此,看著房內這些擺設布置,她還是很高興的,能自己住一屋,肯定不願意住集體宿舍,被迫適應是一回事兒,但真的沒辦法強迫自己喜歡上宿舍。
最讓毓秀高興的是,這屋的斜窗下還擺了一張書桌,眼下因為外頭天色全黑了,能看到的也就是沒多少星光的天空。可想想就知道了,等天亮以後,坐在窗下書桌前,曬著太陽看著書,那簡直就是極致享受。
哪怕晚上也不怕,書桌一角擺著檯燈呢,一擰就亮了,毓秀滿臉欣喜的看著檯燈。她早先在葉輔導員的辦公室看到過這樣的檯燈,可她自己卻沒有。因為平常多數時候她都是在圖書館或者自習教室看書學習的,留在宿舍里的時間比較短,因此也沒想過要買。
她是無所謂的,可郝新明看著她那歡喜的樣子,卻是心痛得不得了。
在最初,郝新明還不知道毓秀來自於偏遠農村時,他其實更多的是出於對美麗的嚮往,哪怕毓秀長得並非那種綻放到極致的美麗,他也無可救藥的沉淪了。等後來,他從甄卓凡口中聽說了毓秀家裡真實的情況後,欣賞變成了心疼,只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捧到毓秀面前,讓她收下。
結果當然是被拒收了。在沒確定戀愛關係之前,毓秀才不會收下他的禮物。
事實上,能有現在這個局面,郝新明已經感謝了遠在千里之外的李桂芳一百遍。他對於毓秀說的,希望在工作以後接奶奶來京市這個想法,給予了絕對的支持。
這麼好的老人,他將來一定會好好孝順的!
得虧郝奶奶不知道這個事兒,不然能抽死這個孫子。要知道,郝奶奶對自家唯一的大孫子,那是掏心掏肺的,恨不得捧上天的那種寵愛,都能稱之為溺愛了。不過話說回來,郝新明會養成這種性子,跟每一個溺愛他的人都脫不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