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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毓秀的工作內容就像招聘她時的老闆說的那樣,非常的簡單且輕鬆。主要吧,這年頭會進書店的人還是以學生為主的,已經工作的人也會來,但基本上就是老師等一些文化人。他們都不會刻意將書弄亂,很多人就算取了書發現不是自己要的,也會主動放好。一天下來,很少有需要毓秀整理的時候。
剛開始工作的第一天,毓秀還是很認真的,然後她就發現其實不必那麼認真,因為工作量太少了,而且書店裡也不止她一個打工的,別人看到了也會將弄亂的書籍擺好。
之後,有了經驗的毓秀就開始認認真真的看起了書來。
兩個休息日都在書店裡打工,及時到了下班時,毓秀還戀戀不捨起來。這時,老闆過來給她發了工資,特地強調她是兼職的,所以每個周末都會給她結算錢。不單如此,老闆還特地送給了她一身工作服,連帶鞋子帽子。
毓秀高興壞了。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她是因為聽了李桂芳的話,才忍住了沒買新衣服,不代表她就不喜歡新衣服。而且,毓秀的審美是沒有問題的,她當然知道自己原先的舊衣服比不上同學們,只是她不是那麼在意,也不會為了不得不穿舊衣服而心情不好。
然而,有新衣服穿誰又會不高興呢?
工作服是一整套的,白襯衫加牛仔褲,還有一件很輕薄的小外套。工作鞋是時下最流行的回力鞋,還有一頂遮陽帽。
毓秀回到宿舍里就將衣服展開了,大小正合適,款式也很好,連鞋碼都是對的。她頭一次那麼高興的去洗衣服,其實也不是洗,就是簡單的漂洗一下。因為如今天氣已經很熱了,她晚上洗的,第二天一早就徹底干透了。
當下,她也顧不得這是工作服,打算直接穿著上課去。
同宿舍的人很驚訝,尤其是張楊,她記得前頭毓秀才跟她說過,自己已經沒錢了。她還幫著出主意,讓想法子去打工掙錢。可以肯定的是,毓秀家裡絕對沒寄錢過來,而且周末兩天她也跑出去了。
沒有集體活動卻沒待在學校里,對於毓秀來說,這本身就是很違和的一件事兒。
張楊好奇的問:「你找到兼職了?這是兼職得來的錢買的?」開玩笑吧?這衣服褲子外加鞋子帽子,全套下來起碼也得要五十塊。
別看如今物價不高,可那是基本日用品。雖說衣服鞋子也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但這個得看具體的,比如說,買棉布料子就特別便宜,因為價格是國家控制的,可要是買綢緞蜀錦這類布料,那價格能嚇死人,上好的綢緞幾米就要花一個工人兩三個月的工資。
這也不難理解,國家的意思很明白,肯定會讓每個人都過上吃飽穿暖的好日子,但一些奢侈品就是另外一說了。
毓秀那一身看著不起眼,其實都是好東西。
張楊上下一打量,就知道這不是毓秀打工幾天能買得起的。
果不其然,毓秀笑著搖了搖頭:「不是我買的,是人家送的。」
一時間,包括張楊在內的所有人都想到了郝新明。結果,毓秀後面一句話就打消了她們的念頭,因為毓秀又說:「這是我的工作服呢,書店老闆說,我下個周末去打工必須穿這一身,鞋子也是。」
張楊等人:…………
解釋完了,毓秀就高高興興的拿著書本出門去了,趁著時間還早,她還能去食堂里吃個早飯。所以,今個兒要吃什麼包子呢?要不然吃兩個春捲兒好了。
她不知道的是,宿舍里的其他人非常疑惑。
「什麼書店老闆這麼大方啊?才上兩天半就白送一身工作服?還是那麼好的?」
「等下仔細問問她,萬一人家書店還缺人呢?就衝著白送工作服,讓我給他白幹活都成!」
這個提議得到了全部人的支持,不過詢問毓秀這個光榮而又艱巨的任務,就只能交給張楊這個宿舍長了。張楊很是崩潰,她其實猜到了一些,畢竟她是宿舍里除了毓秀之外,唯一一個知道毓秀的兼職是郝新明介紹的。
沒奈何,她還是趁著上課之前,問了毓秀。
毓秀特別大方的分享消息。
「我也不知道老闆還缺不缺人,不然你們下周末跟我一道兒去書店?我八點鐘上班,書店離咱們這兒不遠的,坐公交車三站路,走著去也成呢。」想了想,毓秀還添了一句,「這活兒很輕鬆的,我上班期間一直都坐在那兒看書,只要不把書弄壞,經理是不會管我的。然後下班之前再轉一下,看哪裡的書弄亂了,幫著擺好就成了。」
這麼好嗎?
張楊已經確定是怎麼回事了,可其他人不知道,紛紛兩眼放光的看著毓秀,還忍不住討論了起來,都覺得這個書店老闆人特別好。
「對,老闆人很好的,經理她人也很好的,還會問我中午想吃什麼,然後買給我吃。他們的工作餐比咱們食堂這邊的飯菜好吃太多太多了。」
毓秀心情非常好,她覺得,雖說來京市念大學遇到了不少困難,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都有。可她遇到的好人也不少,像珠珠哥哥的同學,像她們的輔導員,輔導員的爺爺也很好,還有就是書店老闆和經理了。
好人一生平安。
第146章
自打毓秀將她的工作經歷告訴了同宿舍的同學後, 大家都非常吃驚, 並紛紛表示願意本周末跟毓秀一起前往她所說的兼職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