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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千道一萬,還是因為今個兒這一出太驚人。
甄美簡直就是一大殺器,在她之前,哪怕村里人也都知道李桂芳更偏疼毓秀,可並不清楚具體的情況。因為沒人鬧啊!苗家自個兒人不鬧騰不說出來,外人肯定不清楚其中的細節,只以為是普通的偏愛,這也沒啥的。事實上,村里家家戶戶都是這樣的,都說十根手指頭尚且有長短,家裡那麼多娃兒,咋可能真的做到一碗水端平呢?
可也沒誰家是像李桂芳那樣的啊!
十根手指頭的確不一樣長短,那也沒得說剁了其中幾個啊!
更別提,就算自個兒的手指頭再不咋地,也不能剁了自個兒手指頭稀罕別人的吧?
有病。
確實有病。
還是病得不輕,基本上宣告不治的那一種。
其他人家裡都議論成這樣了,甄家這邊自然也不會當作沒事人一般。事實上,等甄討厭離開苗家回到自家時,看到的就是個哭成了淚人的兒媳婦。
不是她大兒媳,是二兒子甄興華的媳婦周萍。
「你咋了?興華……」說實話,任憑誰看到這一幕都很容易想歪的。不過從另一方面來說,甄討厭跟她三兒子還真是心有靈犀,娘倆想到一塊兒去了。
周萍忙擺手說甄興華沒事,可她一邊說著沒事一邊又忍不住落下淚來。還是一旁的甄大伯娘同情的看了她一眼,幫著她解釋了幾句。
卻說,馮家人來退婚後,周萍是想瞞著甄興華不說的,可她那性子瞞得住啥事兒呢?剛一進病房就被甄興華看穿了,幾句追問之後,就將事情原原本本的全都說了。甄興華當時就愣住了,緩過來後長長的嘆了一口氣,也沒再說啥。倒是去探病的甄老三勸她回家歇一晚,橫豎他跟廠子裡請了三天假,幫著守一晚也沒啥的。
甄興華的病情已經緩解下來了,醫生的意思是,最好能靜養一段時間,同時也叮囑可能會發生頭暈目眩這種情況,讓陪床的家屬注意一些。可總得來說,甄興華是能夠自理的,陪護也只是圖個安心而已。
只這般,在甄興華兄弟倆的勸說下,周萍到底還是乖乖的回了家,她沒等甄珠那車,自個兒走路回到了村里,那會兒還沒到傍晚呢,她聽了個七七八八,然後繞道來了甄家老屋這邊。
「二弟妹她是心裡難受,本來嘛,毓秀不想回來,也不好太過勉強孩子,這邊珠珠也是捨不得。就想著不換就不換唄,可下午那個事兒……」
周萍才被說服不換了,又覺得不換吧,毓秀得多苦呢:「小美、小美咋變成那樣了?她以前不那樣啊!」
甄討厭這回是真沒忍住翻了個白眼:「那不廢話嗎?在咱們家裡,她是獨一個閨女,又是最小的娃兒,她折騰啥?要折騰也是折騰珠珠,可她又打不過。現在呢?從家裡最好的變成了最差的,貓嫌狗厭的,她能忍得住才叫怪了!」
講道理,周萍並不心疼甄美,實在是因為甄美打小就愛跟甄珠攀比。別看每次打架最後都是甄珠獲勝了,可挑起爭端的永遠都是甄美。再說了,打架啊,既然是打架哪有可能不受傷呢?甄珠每次都能獲勝,並不代表她每次都能全身而退,被打傷被咬出血都是家常便飯了。
可周萍是長輩,她肯定不能親自出面教訓個比自家閨女還小好幾歲的娃兒。因此,每次看到甄珠一臉一身傷的回家,她都是滿滿的心疼,以及忍不住埋怨那個愛挑事的甄美。可不管怎麼說,以前甄美確實沒鬧得那麼大,通常都是一言不合就搶東西,然後就被甄珠痛毆,再反擊,最後到被鎮壓。
「她搶了毓秀的東西,搶就搶了,怎麼還……」周萍欲言又止,面上俱是為難的神情。
甄大伯娘替她做了決定:「換!憑啥不換!那是咱們老甄家的娃兒!」
「那珠珠咋辦呢?我咋捨得讓她進苗家那個狼窩呢?本來是想著,橫豎她沒多久就要嫁出去了,可現在咋辦呢?馮家退婚了……」
噗——
來弟渴了正捧著一個搪瓷缸子喝水呢,她沒聽到前面那些話,剛進堂屋就聽了這話,頓時一個沒忍住噴了出來。
「咳咳咳……」馮家啊,我敬你是條漢子!
劇情如同脫韁的野狗一般,徹底撒歡了,來弟完全不知道退婚這個梗。不過話說回來,退婚梗啊,也算是小說界的長青不敗梗了,好多文里都出現過。可問題就在於,人家正常的小說里,退婚梗一般都是在開頭的,然後緊接著就是打臉劇情。可這本小說呢?你家退婚是在結尾啊?
結論:作者有病!病得不輕!
「你說你好好的喝個水,也沒人跟你搶,咋還嗆著了?」甄大伯娘這回是顧不得出啥主意了,趕緊過來給來弟拍背順氣。拍著拍著,她就想到了一個事兒,忙不迭的問道,「對了,那李桂芳以前打你不?」
「不打。」好不容易順了氣,來弟趕緊回答。
「那她罵你不?」
「不罵。」
「餓你飯不?」
「沒有,真的沒有。」來弟討饒了,「她真沒你們想的那麼壞,平常對我們幾個都挺好的,最多也就是嗓門大了點兒。我估計吧,應該是甄美氣到她了,她脾氣暴躁,一生氣就容易衝動,一衝動可不就罵人打人了嗎?」
甄大伯娘很是懷疑的上下打量著來弟,半晌才恍然大悟:「我懂了!她不打你不罵你,也沒讓你餓飯,那就是逼你幹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