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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話就說有屁就放,別在我這邊搞這些個虛頭巴腦的東西!你啥德行我還能不知道?」甄珠翻了一個老大的白眼,還順便給甄美下了最後通牒,「要問啥?我給你一分鐘時間。」

    甄美一噎,隨後語速極快的道:「半下午那會兒我奶來苗家丟了衣服在門口,我看是來弟的,那她現在穿的啥?」

    換個人來其實不一定能立刻領悟甄美真正的疑問,可甄珠多了解她啊,翻著白眼就給答了:「買了新衣服唄,還能咋的?」

    「不年不節的,憑啥給她做新衣服?」

    「關我啥事兒啊?不對,應該是關你屁事啊!」甄珠回答完了就想走,心說就算她是甄討厭的親孫女,也管不了奶奶花錢。

    「你不准走!你給我說清楚!」

    「說個屁!甄討厭給來弟買的衣服,花的也是她自個兒的錢,你想讓我咋說?真有意見,你去找甄討厭啊!」

    「她哪來的錢?她不是天天在家哭窮嗎?」甄美還是不依不饒的跳著腳追問著,可甄珠撂下最後一句話後,就直接腳底抹油開溜了。見狀,甄美氣急敗壞的追了上去,扯著嗓門不甘心的追問著,「你說啊!你告訴我啊!」

    甄珠飛奔在村裡的土路上,耳畔還迴響著甄美那不甘的聲音。  

    要說這世上最了解甄美的人,還真非甄珠莫屬。擱在以前,甄珠還以為是堂姐妹之間的默契,哪怕平常隔三差五的吵架掐架,但要說真的仇恨,那是沒有的。後來,她知道了甄美居然是跟她一個爹媽的,那種感覺簡直別提了,怪噁心的。

    不過,不得否認的是,她跟甄美確實挺心有靈犀的。

    就說這一回,她覺得毓秀肯定沒聽明白,懂不起甄美咋就突然不甘不願起來了。可她就懂,為啥呢?當然要怪甄討厭這人太摳門了。

    甄討厭啊,跟村里其他上了年歲的老太太一樣,都是屬於手裡捏著錢捨不得花用的。哪怕家裡真的有需要添置東西了,也能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拒絕,而常用的藉口當然是沒錢嘍。

    你說要買學習用品,她興許會從牙縫裡擠點兒錢出來,可要是跟她要錢買吃的喝的,或者新衣服新鞋子,她一準兒會回你兩個字——沒錢!!

    要知道,甄美跟甄珠不一樣的,她打小就跟甄討厭生活在一起,在還不能辨別是非的年紀里,就被甄討厭一口一個沒錢堵回去,以至於她真的認為家裡很窮很窮。等回頭看到甄珠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心裡自然是愈發的嫉妒,回家後哭鬧著要東西亦屬尋常。可有時候事情就是這樣的,你越鬧著要東西,大人越是不會給,尤其像甄美這種三天一小鬧五天一大鬧,平日裡還會依著三餐跳腳搞事的,也難怪甄家那頭在事發以後,恨不得立刻將她丟開手。  

    太煩了,真的是太煩了。

    甄美那性子,其實就是天生的紅眼病,看到啥都想摟到懷裡。這要是家裡條件確實非常好,她這個脾性倒是沒啥太大的問題。可甄老大家在村里也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中不溜丟的,況且他們家跟甄興華家是截然不同的。說白了,甄興華當初是因為常年在外工作,沒精力沒時間陪伴妻兒,他純粹就是心中有愧,才會買一堆東西來彌補妻兒。

    很早很早以前,甄珠也嫉妒過,不過她嫉妒的對象是甄偉,誰讓甄討厭偏心起來毫不掩飾呢?可長大以後,她就沒這個心去嫉妒了。更別提現在身世曝光了……

    她甄討厭愛咋花錢就咋花錢,愛給誰花就給誰花!

    正被甄珠惦記著的甄討厭在幹啥?她正盯著她大兒媳婦,讓好好做衣裳,還將已經做好的一件夏衫拿給了孫媳婦,讓給繡兩朵花。

    來弟乖乖的坐在凳子上,看著她親媽、親嫂子被她親奶使喚的團團轉。

    從昨個兒晚上被搶來之後,甄家這邊的氣氛就一直怪怪的。別看她媽搶走她的時候,那叫一個理直氣壯,等一口氣奔回家後,面上卻堆滿了忐忑不安,跟她說話時,語氣那叫一個小心翼翼,生怕一個沒說好,搞崩了原本就不咋的關係。  

    「娃兒啊,你肚子餓不?想吃口啥啊?」

    「這料子的顏色挺正的,娃兒你喜歡不?做成短袖汗衫成不?還是像那些城裡娃兒一樣,做成襯衫啊?帶扣子的那種?」

    「讓你嫂子給你繡朵花兒,小姑娘就該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對了,昨個兒你睡得咋樣?我讓你爺跟你爹給你編竹蓆去了,他倆動作快,今晚就能得了。到時候你去睡你二哥那屋,他那屋是新蓋的,舒坦。」

    來弟坐在小凳子上,托著腮幫子看著家裡人忙進忙出的。就不說她爺奶她爹媽她倆哥哥了,連帶已經身懷六甲的嫂子都在那兒給她的新衣裳繡花。從昨晚到現在,包括上午那會兒,帶她去鎮上買衣服、買布料的時候,都透著一股子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情緒。

    說實話,來弟心裡也挺複雜的。

    假如,她是真正的來弟,那當然可以接受來自於甄家人的愧疚和補償,哪怕這事兒並不是甄家人的錯,作為家裡的長輩給打小就流落在外的小閨女拼命補償,也沒啥的。可問題就在於,她不是本尊啊!!

    唉,要是本尊還在就好了……

    「別忙了,我這不是有衣裳穿嗎?」過了一會兒,來弟才幽幽的開口。

    其實她原先穿的那身衣服也不差的,別看是舊衣服,可在苗家,是招娣穿新衣然後傳給盼娣穿,毓秀穿過的再給她。也就是說,雖然她在苗家行四,但事實上她並不是真的要穿好幾手的衣服。而且,毓秀那人不愛動彈,端的是文文靜靜的性子,所以哪怕是穿不著的舊衣,也起碼有八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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