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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新明深以為,進展飛快,下一步應該就可以跨越到帶毓秀逛商城了。
沒等他開口,連老天爺都幫了他一把。
降溫了。
清早起來,毓秀都傻眼了,不敢置信的感受著被窩外頭的溫度。她之前還用的是家裡帶來的薄褥子和薄毛毯,根據她以前的經驗,這些裝備至少能用到十月里。她都想好了,等十月底再去買一床薄被子,被子加上毛毯,兩層應該是夠用了。
夠用個鬼啊!!
京市說降溫就降溫,一夜之間,就把毓秀凍出了清鼻涕來。她趕緊喝熱水,中午還特地去食堂的小窗口裡買了一份薑湯,生怕自己生病了。幸好,她一貫體質不錯,倒是沒因此生病。
可這麼下去也不行啊,她得買棉被,也得買棉衣才行。
她如今是腳上踩著單鞋,穿著一條京市流行的牛仔褲,身上是襯衫外頭套毛衣。宿舍柜子里倒是還有一件夾襖,暫時還是凍不著的。
但這也不長久啊!
毓秀只是感知有些遲鈍,確切的說,她是對萬事都漠不關心。都不關心不在意了,能不遲鈍嗎?這要是換成李桂芳有個啥事兒,她保准敏感得很。話說回來,就眼下這個情況,她哪怕生活技能再欠缺,也意識到北方的冬天跟她以前經歷的全然不同。
就在這時,救星來了。
郝新明老早就想帶毓秀去逛公園、逛商場了,這是他所知道的慣常的套路。要是連這些都沒經歷過,他都不好意思說自己談了個對象。哪怕明知道毓秀的性子跟其他女生不同,可缺了這一環,反正咋琢磨都不對味兒。
不得勁兒啊!!
幸好,降溫了。
只這般,郝新明如願以償的帶著毓秀去了他平日裡常去的百貨商場,介紹了一些他覺得質量好的牌子,還特地強調,他媽他姐妹都愛買這些牌子的衣服。
毓秀對衣服這些沒概念的,她打小就沒自己買過衣服,全都是李桂芳買了給她的,甚至多數都是自家扯了布讓李家舅婆幫著做好的。於是,看著這顏色鮮亮款式眾多的冬衣,毓秀直接就傻眼了。
郝新明平日裡沒少被他媽他姐妹折騰,以前他總是抱怨,如今他倒是得意了,只覺得前些年吃的苦都還是有價值的。他一邊回憶著,一邊就著毓秀的身段相貌,給幫著選了幾款不錯的冬衣。
冬衣的款式很多的,最好的就是近幾年才推出市場的羽絨服,其次還有各種呢子大衣,再往下才是各種大棉襖。可顯然,郝新明他媽他姐妹都不愛穿大棉襖,因此他介紹的也都是以呢子大衣和羽絨服為主。
呢子大衣好看且顯身段,缺點就是不夠保暖,眼下穿著肯定沒問題,可等再次降溫,那就不好說了。相較而言,羽絨服就要好太多了,它暖和啊,非常暖和,南方人過冬的首選。
毓秀是沒有自己買過衣服,可她是被李桂芳帶大的,很多方面是隨了李桂芳的。
李桂芳的特點是啥?實際!
買冬衣為了啥?保暖啊!別的有意義嗎?沒有。
很快,毓秀就選中了自己想要的冬衣,一款看著不會顯髒的羽絨服。郝新明其實是有意見的,他覺得像白色、嫩黃色就很好看啊,為啥非要選個藍色的?他可不知道啥叫不顯髒,可好歹他明白要尊重女孩子的意見。毓秀喜歡就好了,再說藍色也不難看。
「買一身?是不是再買一身換洗著穿?」郝新明沒對毓秀的品位提出任何質疑,只建議再買一身。
毓秀覺得這話很有道理,從善如流的接受了這個建議,又選了一身同樣不顯髒的羽絨服。都是長款的,內里有膽芯,外頭還有個罩子的。也有單純的一件羽絨服,那個還便宜些,可毓秀沒辦法選那種,她覺得自己肯定洗不乾淨。所以,寧可略貴一些也得買自己能洗乾淨的,有個罩子就不錯,單衣她還是能搞定的。
「鞋子呢?你這個鞋子回頭下雪天沒法穿,雪落在鞋面上,會凍腳的。」郝新明也是真的沒想到,毓秀買衣服那麼快。他媽他姐妹每次說著要去逛商場買衣服,逛一天買不了一件衣服都是很尋常的,誰知道毓秀啊,這麼快就搞定了。
那接下來咋辦?送她回去?還是再去圖書館?
郝新明其實也是個學霸,他要不是個學霸,也不可能考上清大。最多也就是占了個教育資源的優勢,可他本身也是個能讀的人。饒是如此,這段時間裡,他總是被毓秀帶著去圖書館、書店,看見書他都犯噁心了。
「還要買鞋?」毓秀猶豫了。
羽絨服可不便宜,哪怕毓秀已經有意識選擇了最便宜的,兩件羽絨服還是花了她一百五十塊錢。她出門也就帶了二百十塊錢,之前雜七雜八的花掉了一些,今個兒出門她都想到了要花錢,把剩下的一百九十塊錢全揣上了。買了兩件衣服,兜里就只剩下了四十塊錢。
「單鞋沒辦法過冬的,不然買雙膠鞋也成呢,最好是棉皮鞋。」郝新明倒也不全然是想跟毓秀逛街,而是他忽的想到了,「你是南方人,女孩子冬日裡又容易涼手涼腳的,腳保暖可重要了,凍了腳回頭一準生凍瘡,難受著呢。這樣吧,我帶你去軍需店裡瞧瞧?」
「軍需店?」
毓秀一臉迷茫的就被郝新明忽悠走了,軍需店是最近開的店,以前那些軍需品是不對外出售的,當然就算現在,出售的也僅僅是一小部分,而且都不是新品。可那也足夠人們日常使用了,尤其是毛皮鞋,暖和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