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頁
可自打警察來了村里……
驚呆了啊!!
好多人一輩子都沒看到過警察,見過的最大的陣勢,也就是以前的公社幹部下來調解糾紛矛盾。事實上,這都算是一件稀罕事兒了,基本上村裡的事兒都是由現在的村長解決的,當然以前就是大隊長了。甚至還有人仔細的回憶了一番,終於從記憶深處挖出了一件事兒來。
想當年啊,何小紅生第四個閨女的時候,她娘家小妹子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居然追到了衛生所里打人。之後因為苗家人不依不饒,大隊長都擺不平這樁事兒,只得請示上級,最終還是何小花在公社幹部的見證下,當著本生產隊所有社員的面,念檢討書賠禮道歉。
從那時現在都已經過去十多年了,畢竟來弟都那麼大了。一貫太平沒啥事兒的村里啊,誰能想到,一出事就是捅破天的大事兒。
跟這些個事兒比起來,何小花要高價聘禮、幾次定親退親啥啥的,都不叫個事兒了。
其實這麼算下來,何家還真是禍頭子……
村里人對甄珠是很不滿,覺得她實在是不應該將警察領到村子裡來,可再怎麼不滿,也不至於顛倒是非黑白。只能說,甄珠的反應確實有些過激了,但真要論起來,還是何家姐妹有錯在先,逼得甄珠幹了蠢事,也差點兒害死了甄興華。
等甄家人陸續從醫院回來後,就有人忙不迭的去問情況,得知甄興華暫時沒生命危險了,眾人都鬆了一口氣。尤其是村長,他怕死了村里出人命案子,得知人活著,只是需要好好修養一段時間,他心裡的大石頭總算是放了下來。
放輕鬆後,他就去找了甄家人談話,找的自然是老甄頭和甄振華父子倆。
村長告訴他們,就在他們離開後不多會兒,派出所又來了人,把何小紅和何小梅都帶走了,說是要調查審問,要是最終認定無罪那肯定會立刻釋放的,假如有罪的話,只怕就要送去勞動改造了。
「……你們說這事兒鬧的!我本來都跟那兩邊說好了,讓他們趕緊拿出個態度來,該賠禮就賠禮,該道歉就道歉,還想著等忙過這一陣,到時候開個全體村民大會,讓他們當眾念檢討書!」村長苦笑著搖了搖頭,心道還是自己工作不到位,要是早點兒逼著苗家、何家拿出個態度來,是不是就沒後頭那些個事兒了?
甄家這邊,恨得是何家姐妹,哪怕遷怒好了,也是遷怒苗家、何家。再就是對於怎麼樣都不肯認回來的毓秀,感到失望又不解。可對於村長,他們是沒有任何怨氣的,因此聽了村長的話,甄振華還很羞愧的垂下了頭。
「是我這個當大哥的沒做好,這幾天逼著我二弟趕緊下定決心把孩子換回來,都沒注意到他心裡那麼難受。唉,等他身子骨好點兒了,我問問他,要是實在捨不得……就不換了。」
村長顯然沒想到甄振華會這麼說,驚訝的看著他:「不換了?」
「看我二弟吧。」甄振華把頭垂得低低的,「這要是擱在我家裡,那我肯定是要換回來的,說啥都要換,是我的親骨肉,我憑啥不要?又不是我丟了她的。可興華啊,他是我親弟弟不假,可他都那麼大了,我總不好逼著他干不情願的事情。對吧,爹!」
老甄頭本來就不是那種善言辭的人,娶了個能說會道的媳婦後,幾十年下來,他愈發的不愛開口了。
可眼下,他卻不得不表態:「嗯,看興華吧,聽他的。」
村長一開始不太理解,因為在他看來,親骨肉哪有說舍就舍的?代入一下,簡直受不了。可他到底當了這些年的幹部,腦子還是比一般村民活絡的,略一思考後,他終於還是想明白了。
重點不在於換不換回來,而在於甄興華。
只怕甄家這邊,還是想換的,可對於老甄頭來說,一個壓根就沒啥感情的孫女,肯定比不得兒子的命來得重要的。甄振華估計也是差不多的意思,他可以不在乎侄女咋樣,可他不可能不在乎兄弟的。
看來,甄興華這次出事真的是嚇到了家裡人。
「行啊,本來這事就該由你們說了算的。」村長只可惜道,「就是不知道有個勞改犯的媽,會不會影響孩子的前程。」
這話一出,倒是把人給驚著了。
甄振華急急的問:「會影響嗎?那孩子還能上大學不?」
「不清楚啊,警察同志現在還只是把人帶走了,也沒說要咋判。對了,倒是跟我說一句,要是有情況會來村里通知的。」村長邊回憶邊說道。
「那……那換不換這事兒,村長你先別跟苗家那頭提,咱們家再商量商量。」甄振華扭頭看向他爹,解釋道,「孩子年歲小,不懂事也沒啥,也可能是被苗家教壞了。這孩子可以不懂事,咱們當大人的可不能不為她的將來考慮。真要是會耽擱她的前程,說啥都要給認回來。大不了、大不了把毓秀搶回來,不把珠珠還回去了!」
老甄頭遲疑著點點頭:「也是哦,珠珠不是已經訂婚了?啥時候結婚來著?」
「沒定啊!那會兒不是說,等卓凡訂婚以後,再說珠珠的事兒嗎?結果就給弄的……」
其實如今的鄉下地頭,已經不是很講究長幼有序了。畢竟,擱以前那是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沒孩子說話的份兒。可眼下,哪怕結婚還是要經過媒人的,可多半都是中意以後才找的媒人。再加上還有讀書和不讀書的差別,結婚的年紀也被拉開了,有那二十歲才結婚的,也有小學畢業就相看好訂婚的。反正他們這一帶還是時興辦酒席結婚,又不扯證的,年紀小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