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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真說想要留下打工,不與父母回老家,孟添福起先不肯,孟真就勸他:「爸,我不去,要是老家的親戚問起招財和進寶的事,你就可以說我在照顧他們,他們就不會多問。」
這也是個辦法,孟添福想了想,同意了。
臨出發前,孟真拿出兩千塊錢給爸爸,說讓爸爸買些年貨,給兩個弟弟買點好吃的,一路上不要太省,不要餓著耀宗。
耀宗和知博長得很像,這時候已經很會說話,叫起「姐姐」來嗲嗲的。孟真與他見得不多,每次寒暑假出現在耀宗面前時,耀宗都覺得她是個陌生人。但是相處幾天後,他就特別喜歡粘著這個姐姐。
因為孟真會給他講故事,陪他玩,對他說話時永遠都是細聲細氣的,耀宗喜歡她,晚上甚至要孟真哄睡。
跟著爸爸媽媽和哥哥出發時,耀宗看著孟真哇哇大哭,對著她不停地揮動小手。孟真硬忍著沒有落淚,笑著將他們送出門。
站在窗邊看著樓下孟添福、蔡金花、耀祖和耀宗離開的身影,孟真抹掉眼角的淚,眼神漸漸變得堅定。
家裡只剩下她一個人。
孟真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這幾年,她螞蟻搬家似的把衣服鞋子和日用品都搬去了學校,這個出租屋留下的東西不多。
收拾得差不多時,她看向客廳里那張高低鋪,這張鐵架子床還是簡梁買的,用了十幾年,每次搬家都拆了再裝上,螺絲早就鬆了,人睡上去就會吱嘎吱嘎響。
現在上鋪下鋪都堆滿雜物,孟真只能在下鋪勉強擠著睡一下。
她彎腰去看,上鋪的下床板上曾經貼滿她小時候的複習資料,都是招娣親手寫的,這麼多年下來,都被知博、識淵和耀宗撕得破破爛爛,只有床角處還貼著兩張完整些的,一張是英語字母表,一張是古詩摘抄。
孟真決定把它們都裁下來帶走。
她幾乎沒有招娣的遺物了,只有兩本初中畢業證,一本是招娣的,一本是喚兒的。招娣那本是簡梁去幫她領回來的,喚兒那本則是她親自去學校領取。兩本畢業證,從她住校開始,就珍藏在她寢室的抽屜里,因為畢業證上有招娣和喚兒的照片,那是她們離開前,最後拍的照片。
孟真拿著剪刀,跪在下鋪小心翼翼地裁下床板上的紙,字母表很順利地裁了下來,裁古詩摘抄時,突然,一張紙片從裡頭輕飄飄地落了下來。
那是一張很小的紙,半張作業本那麼大,孟真撿起來,一看,眼淚瞬間落下。
居然是招娣寫給她的。
真真:
對不起,我要走了。
幫我和喚兒和招財說,我愛他們。幫我和簡哥哥說聲對不起,我完不成與他的承諾了。
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但我實在沒辦法,必須要走了。二姐沒有辦法陪你長大,你答應我,一定要念初中!考上重高!考上大學!永遠永遠離開這裡!
牢記!!離陳志安遠一點,他是一個魔鬼。
二姐永遠愛你,祝你的人生能和你的名字一樣,夢想成真,一世順遂。
——招娣
2000年6月17日絕筆。
招娣上學時文筆很好,她看書多,寫作文富有詩意,經常被語文老師稱為才女。可這封塵封十幾年的遺書,只有寥寥數語,孟真看著那幾行娟秀的字,淚如雨下。
她蜷縮在床上,喃喃出聲:「二姐,二姐你能聽到我的話嗎?你交代我的事,我都做到了。我考上了重高,也考上了大學,今年我就要大學畢業了。」
「我把陳志安送進監獄了,替你報仇了,我不知道他現在有沒有出獄,當時我太小了,不知道他判了多少年。」
「可是我找不到喚兒和知博了,我還送走了識淵,不過我相信他們現在都過得很好,也許比我都好。」
「我找到了六妹,她叫陳熙琳,長得很高,和我們很像,她會跳舞,還會彈琴,是個特別特別優秀的女孩子。」
「我有男朋友了,他叫嚴廷君,是個很好很好的人,對我特別好,我很喜歡他。」
「簡梁……我和簡梁……二姐你一定想不到的,我和簡梁到現在還有聯繫,他還是對我很好,經常會到學校來看我,我們有時候也會說到你,我們都還記得你。」
「二姐,我真的要離開這個家了,永遠永遠都不會回來。」
「他們可能會說我沒良心,連自己的父母弟弟都能拋棄。但我覺得,是他們先拋棄我的。誰對我好,我都記得,誰對我不好,我也不會忘!」
「二姐,你在那邊還好嗎?我很想你……」
作者有話要說:5月10日,周日第二更
本章節選用歌曲:許嵩《壞孩子》,詞/曲:許嵩,出自專輯《自定義》,2009年發行。
這是簡梁的歌。同樣,去掉歌詞,章節幣不會變。
第71章 第七十章、竹間夢語
孟真與簡梁坐在咖啡館裡, 兩個人面對面,對著桌上一張小小的紙, 長久地沉默著。
招娣沒有不辭而別, 她給孟真留了遺書,藏在一個她認為沒人能想到的地方, 哪知道,連孟真都沒想到。
要不是收拾招娣的舊物,準備離開這個家, 孟真可能這輩子都不會發現這張紙。
十三年了。
當初意氣風發的男大學生,現在已經成了職場老油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