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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方:「意義是什麼啊?粉大!改的意義是什麼啊?!」
被粉絲稱為「粉大」、「米粉大」的常夕差點要哭:「那把我的筆名給改了吧!我不要署名了行嗎??」
當然是不行,她不要,她簽約的平台也不答應,所以,常夕做的所有努力都是白費,到後來,她只希望連續劇能撲街,最好撲得悄無聲息,二十四集的劇,也就三個星期,悄沒聲兒地播完就得了。
誰能想到啊,劇火了!!
電話響了,常夕渾身一抖,接起來。
「粉兒,明天下午你有空嗎?」是她的編輯秋秋姐。
秋秋姐和她合作已經有六年了,她作品的所有版權都是秋秋姐在處理。常夕沒有工作室,也沒有助理,所有創作就是一個人搞定,有了秋秋姐幫她談作品發表後的事兒,常夕就會輕鬆許多。
「秋秋姐,什麼事啊?」
「明天下午,有家公司想和你談一下《狐狸精》廣播劇的事兒,我本來想自己談的,結果人家說一定要和原作者面談,地點就在錢塘。你要沒事就去見一見吧,開價挺美麗的。」
常夕其實不想去,這種事以前幾乎不要她出面,秋秋姐都搞定了讓她簽字就行,尤其是劇還在更新期間,她每天就像個蝸牛似的躲在殼裡,已經一周多沒出門了。
「秋秋姐,您能幫我和對方說一下,由您去談就行了吧,我不想出門。」
「粉兒,你怕什麼呢?這個劇現在很火耶,你要紅了你知道嗎?我估計半小時就夠了,一會兒我把時間地點給你,明天稍微打扮一下,別遲到啊。你也別成天待在家裡,偶爾也要出來走走的。」
秋秋姐不由分說就掛了電話。
常夕要瘋了,因為那句「你要紅了」,啊啊啊啊——那個影視方怎麼那麼討厭啊!就一個小破自嗨漫畫,買版權也就算了,拍得那麼精良幹什麼?!自嗨漫畫懂不懂啊?自嗨啊!自己畫了自己嗨!現在搞得全國人民一起嗨,還讓不讓她活了啊!
——
四月末,天氣乍暖還寒,常夕出門時被冷風糊了一臉,趕緊退回房間,裹上一件粗毛衣開衫,對著鏡子理理頭髮,才鼓足勇氣下樓。
趕到約定的咖啡館,那是一個文創園區,開著許多潮人小店,夜裡更熱鬧些,工作日的白天,又因為突然降溫,遊人並不多。咖啡館裡只有零零散散四、五個客人,常夕背著大包走進去,找了個位子坐下。
她早到了二十分鐘,點了一杯熱摩卡,等人有些無聊,常夕也不愛玩手機,乾脆從大包里拿出一本速寫本,翻到空白一頁,隨手塗鴉起來。
她從小學畫,父母希望她能從事設計類工作,但自從初中里迷上日本漫畫,常夕的理想就變成了成為一個漫畫家。
她特別擅長畫帥哥,曾經還出過一本全是帥哥的插畫集,賣得非常好。在各式各樣的帥哥中,她又最擅長畫狐狸男。
顧名思義,就是長得像狐狸精的妖媚美男,膚白,發黑,眼睛細長,鼻樑精緻挺拔,嘴唇薄而纖巧,抬眸勾魂,垂眸落寞,邊上加點兒枯枝殘花,衣袂翻飛,細長漂亮的手指拈著花枝,就是一幅見者落淚的美男傷懷圖。
「畫得不錯。」
耳邊突然響起一個年輕的男聲,常夕抬頭,四目相對時,她手裡的畫筆就在速寫本上「嗤拉」劃了一道足有十幾公分長的裂口。
嚴廷君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在她對面坐下,姿態優雅,神情倨傲,嘴唇抿成薄薄一條線,眼睛裡閃著危險的光。
常夕覺得自己要嚇尿了。
聽到嚴廷君說:「你好,我叫嚴廷君,初次見面請多指教,狐狸愛嗦米粉,大大。」
常夕:「……」
不!!我是即將被狐狸暴打兇殺鞭屍最後毀屍滅跡的糊爛米粉!大大。
第107章 番外三、嚴廷君&狐狸愛嗦米粉(2) 「我都不知道,這世上還有一個你。」
「嚴, 這裡!」
籃球場上,正在運球的少年只用眼角餘光掃了一眼,注意力依舊集中在面前攔防的對手身上,當另一個對手也壓上來時,他做了個突破的假動作,把球傳給了喊話的隊友。
手上沒球, 盯他的人就鬆了許多,少年瞅了個空擋直接突入籃下,配合默契的隊友一個轉身,籃球就拋了過來。少年躍起接球,一個高大的對手已經壓到他面前,準備蓋帽,少年接球後一秒都沒調整, 壓低重心瀟灑過人,手臂一抬,球就投了出去,空心入網。
「漂亮!」與他打了個配合的隊友過來與他擊掌, 少年抹一把臉上的汗,食指向天, 在場上小跑了幾步。
場邊,除了一群男生看賽況看得激動,還有為數不少的女生在尖叫吶喊,尤其是那少年進球後,女生們一個個你掐我胳膊, 我摟你脖子,小臉兒都漲得通紅。
未滿十六歲的常夕也夾在其中,不過她沒喊沒叫也沒掐人中,目光只是牢牢地追隨著場上那個最耀眼的身影。
少年留著比同齡男生稍長的頭髮,額上束著一根髮帶,身材高挑清瘦,皮膚很白,四肢修長,長得像漫畫裡走出來的美少年。因為高強度的運動,此時他臉頰泛紅,滿頭大汗。
那是一張刻在常夕腦海中的臉,漸漸的,與咖啡館裡正坐在她對面、神色不善的那張臉重合在一起。
常夕嘴唇發乾,後背冒汗,記憶中,這是她離他距離最近的一次,他還對她說話了!他還誇她畫得不錯,不不,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為什麼會在這裡?完蛋了,她被發現了!她的秘密被他發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