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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陣,錦衣衛接到的差事不多,一干人只需應付手邊的事,樂得清閒。莫坤卻與手下的心思相反,有些不高興,私下裡和蔣雲初念叨:「人只是快回來了,就不給我們正經差事了,沒差事可就沒油水。」
蔣雲初問:「暗衛統領方志?」
莫坤頷首,「年初走的,也不知道去辦什麼差事了。他不在,皇上也就不大放心把一些差事交給暗衛。」
蔣雲初斂目喝茶,沒讓莫坤察覺到眼中的殺氣。
莫坤道:「那廝狂得很,等他回來,我們得收斂些。」
蔣雲初似是而非地笑了笑。
入秋之後,有人到順天府投案。
那人是被人從馬車上扔到順天府門前的,樣子已非悽慘能形容:周身筋骨俱斷,右臂、雙腿都短了一截;像是在沙漠中暴曬過幾日,目光渙散,皮膚乾癟蒼老如樹皮,趴在堂上,讓人感覺輕飄飄的。
秦牧之示意衙役安置一下。
衙役走過去,鼓搗一番,勉強把那人擺成了坐姿,加了個凳子給他靠著。
詢問之後,滿堂皆驚:這人竟是以前的三大懸案里最惡劣的那一樁的元兇。
秦牧之便想起來了:蔣雲初說過,會在秋日讓他如願破案。他看著堂上的罪犯,想到蔣雲初那清冷出塵的樣貌,有點兒瘮的慌——不論是那少年,還是少年的友人,是不是研究過酷刑?——這一次次的,來投案的就沒個成人樣兒的。
這名罪犯是一名瘋狂的採花賊,每次得手之後,還要將無辜的少女甚至小女孩殺死、分屍。秦牧之每每想起,便想將之凌遲、點天燈,眼下倒覺得很解氣。
接下來,章程一如前兩次:稟明皇帝,與刑部尚書合審。
一次次沒有人性的行兇,罪犯慢慢道來,與刑部、順天府以前掌握的情況對的上。
核實之後,秦牧之很有閒情地問起題外話:「你右臂、雙腿是怎麼回事?」
罪犯喃喃道:「砍的,我自己的刀,砍我自己。不知道砍了多少次,不聽話就……」他沒再說下去,神色卻如見鬼一般,恐懼至極。
秦牧之只覺一陣陰風颳過,需要怎樣的手段,才能把人逼到這個地步?隨後又覺快意,咎由自取,活該。等以後與蔣雲初有了切實的交情,得請教請教刑訊逼供的法子:不需要這樣暴戾,需要的是讓罪犯認頭的手段。
皇帝不是體恤民情的做派,三樁懸案在他看來,不關他的事,但凡真上火,當初就派暗衛、錦衣衛全力協助官府徹查了。
先後三次的元兇都先被人整治過,他是知情的,對此想法很簡單也很確定:「江湖中自有高人,這是擺明了替天行道,為朕懲惡揚善,是我朝之福。」
秦牧之聽了,心說這都哪兒跟哪兒啊?你倒是會給自己臉上貼金。當初要不是我能幫蔣雲初一點小忙,人家才懶得把人交給你——留著自己收拾,遠比讓三個窮凶極惡之徒早日解脫的好。
但是皇帝這麼想也挺好,不然的話,就要懷疑順天府有什麼貓膩,要查他了。
他不喜歡皇帝,反感得厲害,只盼著太子爺能早日繼位登基。
私下裡,他宴請蔣雲初時,隱晦地把這些話說了:不說出來忒憋悶。
蔣雲初笑笑的,端杯示意他喝酒。
說到太子,那個倒霉催的日子還是不好過。梁王被軟/禁了,皇帝的猜忌之心反倒更重,只要是太子主張的事,不管有多利國利民,他都能想歪,否掉。
換個氣性大的,怕是早就被活活氣死了。
喝了些酒,蔣雲初對秦牧之道:「眼下再怎麼憋屈,還是要盡心當差,甚至於,得到皇上的寵信。」
「啊?」秦牧之驚訝,「像方志、莫坤那樣的寵臣?你可拉倒吧。跟你我有什麼說什麼,莫坤是你上峰也一樣,我著實地膈應。」
蔣雲初笑開來,「知道您不把我當外人。換個當法就是了。」
秦牧之凝著他,「你這小孩兒不簡單,我早就瞧出來了。再怎樣,你也是以前戰功赫赫的蔣侯的子嗣,心裡定然明辨是非,便是不選尋常路,也不會走上歧途。」
句句都在捧,卻在善意地提醒他,不要給父親、蔣家抹黑。蔣雲初一笑,「不會。」
秦牧之鬆一口氣,「有你這句話就成,不管到什麼時候,別忘了關照我一二,我也沒什麼大出息,就想有生之年多辦幾個漂亮的案子。」
蔣雲初微笑,「盡力。」
「咱倆這也算是忘年交了吧?」秦牧之笑問。
「您抬愛。」
秦牧之哈哈地笑著,又對蔣雲初舉杯,「瞧著你,心裡舒坦。」
蔣雲初莞爾,陪這位忘年交再盡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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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王在府邸後園來來回回地踱步。
已被軟/禁三個月了,除了每月初一十五去護國寺上香,他沒出過王府的門。
這跟頭栽的太狠,且莫名其妙:事態沒可能一再失去控制,可就是那樣發生了。
九十來天,他每日都在反覆推敲,試圖找出隱藏於雲譎波詭後面的那隻推動一切的手。
這幾日,他得出最終的結論:一切異狀的開端,是他通過錦瑟、聶宛宛接近蔣家。
那麼,是蔣雲初防患於未然,謀劃了這一切?
他起先覺得不可能:對方才十六歲,小小年紀,如何能有那般手段與人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