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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麻利的去拿。
我留意著鍋里的情況,等差不多要燒乾了就拎起電水壺,把半壺熱水倒鍋里,煤氣灶開大火燒開,再換成小火。
苗苗遞過來抹布,我擦擦剛才蹦到煤氣灶周圍的油漬,“苗苗,你是歌手,不是模特,減肥這個事,你看能不能跟公司溝通一下,太瘦了,營養不良,會影響氣息。”
苗苗一副認真聽講的模樣,“是是。”
我蹙眉,“還會引起低血糖,貧血,內分泌失調什麼的。”
苗苗誠懇的說,“是是是,方老師說的都是對的。”
我敲她腦袋,“你呀,長點兒心吧。”
苗苗嘿笑兩聲,伸頭隔著鍋蓋看看她的大餐,“賣鴨子的阿姨說這是老鴨,那是不是要多燒好一會才能爛?”
我說,“一個小時左右。”
苗苗沖我笑的曖昧,“那咱繼續廚房裡的話題?”
我的嘴一抽,上當了。
燒什麼鴨子,還是關火吧。
苗苗抓我,不讓我關火,“淮淮,你酒量不好,一直很注意,就有一回你喝醉了,老叫一個名字,我以為是閃,山,其實就是霍時安的時安吧,時安時安,閃,山,口齒不清的時候念起來都一回事,對不對?是不是?”
我出去抽菸。
苗苗屁顛屁顛的給我拿打火機,“你知道的,我一過零點,做事的效率就特別高,昨晚我一晚上沒睡,證據搜集了很多,這麼跟你說吧,現在我就躺在坑底,只要你給我添一點點土……”
我扭頭,苗苗對我眨眼睛,“我就可以瞑目了。”
“……”
我坐在沙發上一口一口抽菸。
苗苗坐地上,等著我給她添土,我在思考。
具體思考什麼,其實我也不太清楚,就是覺得這時候應該思考。
茶几上的手機震動聲來的突然,我跟苗苗同時看過去。
來電顯示是“毛毛”。
這是我給霍時安搞的備註。
因為他毛多。
青春期那會兒,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大家都比毛。
誰身上的毛最多,誰就最爺們兒。
我遺傳的我媽,長得白,毛還少,慘兮兮的。
那段時間我特麼的都自卑上了,夏天不好意思穿短袖,就用長袖捂著。
霍時安那小子是毛王,春風得意的不行,老在我面前晃尾巴。
我一看他那樣,就從他胳膊上拽下來幾根。
手機還在震動。
苗苗看我,我看她,我倆對視一眼,下一秒我就立刻拿起手機直奔陽台。
霍時安在那頭騷騷的說,“我來找你打遊戲,我要看看你是怎麼打的那麼菜的。”
我捏鼻樑,“別來。”
霍時安的呼吸立馬就重了起來,“玩兒什麼呢你?昨天不是還好好的?”
我聽他這語氣,好像我始亂終棄,不是好東西似的,“苗苗在我這兒。”
霍時安嗤笑,“那又怎樣?她在你那兒,我就不能過去?”
他的喉嚨里發出類似動物被激怒的低喘,“論認識的時間長短,有我在,輪得到她?”
我無語幾秒,“你想什麼呢?”
“方淮,”他忽然喊我一聲,“我已經到了。”
仿佛後面還自帶音效,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我的太陽穴猛地一跳,“不是吧?真的假的?你別嚇我,苗苗正在問我跟你什麼關係。”
霍時安懶懶的笑,“什麼關係,老同學,老朋友啊。”
我嘆氣,“她發現了項鍊的事。”
“項鍊?”霍時安拉長聲音,“啊,想起來了,是那個啊……就你做那小狗都嫌棄的丑東西?”
我把電話掛了。
手機又響,霍時安知道我不接他電話了,就發的微信:我在門口,開一下門,我要進去。
第14章
我看完微信回客廳,繼續跟苗苗大眼看小眼。
今天在我這兒的只要不是苗苗,是別的誰,看到霍時安進來,都只當是大明星來老朋友這兒吃頓飯。
頂多會感慨一番,原來大明星也是人。
苗苗不行。
就算她沒發現項鍊的秘密,但是只要她親眼看到我跟霍時安在一起,待上幾分鐘,就能從我的言行舉止里發覺出不尋常的地方。
因為她真的跟我太熟了。
當年我去國外,兩眼一抹黑的時候遇上的她,那時候她已經在當地生活了八九年。
是她帶我熟悉的那座城市。
如果說霍時安陪伴我長大,從幼年到童年,再到少年。
那苗苗就是陪伴我從少年步入青年。
五年多了,先是同學,朋友,再是兄妹,親人。
怎麼可能不熟悉。
確切來說,是霍時安熟悉過去的我,苗苗熟悉現在的我。
過了十幾秒,我平靜的說,“霍時安在門口。”
苗苗比我還平靜,“我原來一直覺得自己看人很準,可是到你這兒就不准了。”
“剛認識那會,我以為你是直的,沒想到你跟我說你不直,後來我以為你不喜歡毛多的,前段時間發現根本不是毛的問題,是你一直有暗戀的人,你掛在了一棵樹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