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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賠你三條還不行嗎?”
樂然還是道行太淺,鬥不過多修煉10年的大狐狸,臉頰泛起紅,皺了半天眉,覺得不能輸了氣勢,於是不聲不響地走到另一個抽屜邊,“嚯”一聲拉開,抓出一條內褲就跑。
“嗨然哥你幹嘛?”沈尋喊:“那是爸爸我的內褲。”
“我知道。”樂然努力擺出耍流氓的表情,看著卻十分可笑,“這條給我,我帶回去放宿舍。”
沈尋偏著頭笑,“你要幹嘛?”
“擼!管!”樂然咬牙切齒,明明羞得不行,還硬撐著不露怯,“沈隊你給不給?”
“給。”沈尋險些笑岔氣,“你要我還能不給嗎?”
樂然憋著一口氣跑出臥室,這才羞愧得無地自容,蹲在地上下意識地捂住臉,竟然沒意識到內褲還抓在手上。
沈尋從臥室出來,和他蹲在一起,啄了啄他紅透的耳垂,笑道:“然哥,雖然這內褲我洗得很乾淨,但內褲畢竟是內褲,您往自個兒臉上捂幹嘛啊?”
樂然跳起來大吼一聲,那模樣像極了動物節目裡尾巴被兄弟咬了一口的剛成年雄狼。
沈尋往牆上一靠,溫聲安撫道:“好了好了,別暴躁,我買了排骨,今天給你做糯米排骨。”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白小越的案子告一段落後,沈尋又開始琢磨起駱燏當年的事。那案子已經過了5年多,出事之前駱燏也未跟他和喬羿提起什麼可疑的線索,如今再想追查是誰布的黑局就異常困難,可以說是毫無線索。
另一邊,嚴嘯的人在梁洪身邊也沒挖出什麼有價值的信息,倒是李司喬自個兒闖了禍,如今已經被暫時扒了警服,在家禁足思過。
一周前,沈尋在微博上刷到“富二代深夜駕駛蘭博基尼飆車撞燈柱”的新聞時,哪能想到那倒霉催的主角正是李司喬,中午吃飯時和樂然聊起,還開玩笑說羨慕人家不用奮鬥就能開豪車,自己起早摸黑只能開一輛大眾。
樂然是開過各種軍卡軍用吉普的人,步兵戰車的駕駛艙都溜進去摸過好幾回,現在偶爾開著他的大眾過過癮,但經常控制不住自己,腦子一熱就瞎踩油門,恁是想找回過去“呼啦呼啦”在戈壁灘上飆車的快感。
也虧得每次飆車都是半夜,大馬路前後都沒別的車,要不他這一腳下去,蹭上個豪車賠錢都算輕的,最怕是傷了人,到時後悔都來不及。
讓樂然開過幾次後,沈尋就不給他車鑰匙了。他搶不到也不生氣,乖乖坐在副駕上,拉好安全帶,顯得十分聽話。
然而沈尋一開上路,他就不老實了,跟個老司機似的吐槽沈尋雖然開得穩,但太穩了,感覺有點呆,再拿自己在部隊上飆車的英姿說事兒。那滔滔不絕的模樣,居然有種年邁英雄追憶崢嶸歲月的意思。
沈尋還是頭一次被說開車開得“呆”,想飆一把給姓樂的小混球看看,又覺得自己年長人家10歲,較真兒起來太傻。
跟小混球計較,被小混球一點就著,那自己不成老混球了麼?
沈尋不上樂然的道兒,一邊聽著他臭不要臉地自吹自擂,一邊將車開得四平八穩。樂然說久了口乾,還有點泄氣,扭著身子撈后座的水,夠了半天也沒夠著。沈尋碰了碰一瓶只剩一半的礦泉水,提醒道:“這兒有。”
樂然拿起瓶子看了看,“這不是你剛才喝過的嗎?”
“怎麼,我喝過的你就不喝啊?然哥,你這是嫌棄上我了?”
樂然擰開蓋子,“咕嚕咕嚕”喝了個乾淨,順手往大腿上一拍,“沈隊,看到了嗎?”
“嗯?”沈尋瞥他一眼,沒明白他想說啥。
他嘿嘿一笑,湊近了些,“沈隊,我怎麼會嫌棄你?”
沈尋這才明白,他剛才的意思是“你看到了嗎,我把你剩下的水喝完了,以行動說明我絕對沒有嫌棄你”。
小混球還挺窩心的,沈尋想。
結果樂然腦袋一歪,出其不意地補充了一句,“我明明喜歡你都來不及。”
四平八穩行駛在公路上的車,頭一次顛了一下。
沈尋心臟上就像有清晨的海浪涌過,浪花沾了朝陽的光,帶著遙遠的潮聲呼嘯而來。
樂然年紀雖然小,但幹事直來直去,從來不扭捏。
自打在一起之後,“喜歡你”這話他都不知道說過多少回。
沒有油腔滑調,也絕不是假意討好,就是特別想表達“沈隊我喜歡你”時就脫口而出,絲毫不藏著掖著,也不顧及沈尋的心臟。
沈尋像樂然這麼大時,處過不少對象,收到過很多“我喜歡你”,也說出過很多“我喜歡你”。
但沒有哪一句“我喜歡你”像樂然說的那么正氣凜然,那麼光明正大,那麼乾淨透亮。
樂然每一次跟他說“我喜歡你”,他都會像第一次聽到那樣心頭甜得滲蜜。他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會這樣,只好當自己一把年齡了還中小孩子的邪。
樂然卻全然不知自己這句話的分量。
以前沒捅破那層紙之前,他不敢承認喜歡沈尋,壓抑得渾身難受。這會兒沒了顧忌,就想把以前藏著的全抖出來,跟獻寶似的,還樂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