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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林可頌下意識睜大了眼睛,盯著江千帆的唇間。當他的嘴唇微啟,輕輕頂上食物的那一個瞬間,忽然有一種什麼東西在耳邊裂開的感覺。
這個男人吃東西的姿態讓人感覺不到熱情。
可偏偏當食物送入他的唇齒之間時,林可頌能夠感覺到一種執著與純粹。
難道真的是臉長得好看,就算說話做事都冷冰冰的也能被原諒?
她默默等待著這個男人會再吃第二口,但是他還是將筷子放下來了。
“怎麼了?不好吃嗎?”林可頌緊張了起來。
對於林記爆肚,她可是很有信心的。她在這座城市生活了這麼久,吃了許多爆肚,只有林記爆肚是最完美的。
“不難吃。但是也談不上好吃。”
“……”
林可頌頓時沮喪了起來,只是不難吃而已嗎?那麼她這二十年到底吃的算什麼?
她現在已經完全可以確定,眼前這個人比宋意然那個混球還難伺候。
“為什麼你會覺得不好吃?”
林可頌覺得就算死也要死個明白……
“這道爆肚,就口味而言。比起許多專業廚師做也毫不遜色。醬料以芝麻醬、玫瑰腐辱、韭菜花、醬油、糖、香油、韭菜花、香菜、蔥末搭配調和而成。咸香度是合適的。”
醬料沒問題,難道問題出在爆肚上?
“灼燙爆肚用的熱水中也放入了花椒和蔥,為了去除牛百葉的腥味。這一點設想周到,做得也不錯。”
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到底哪裡讓你覺得不滿意啊?
“但是淋在爆肚上的辣椒油,因為火太大,讓辣椒發黑,與花椒在一起,形成了苦味。”
他的聲音冰冷而平靜,就像某種準則,某個不可逾越的界限。
所有的懷疑與爭論,在他面前都不再有沸騰的可能。
“怎麼可能!”
林可頌伸手拿起筷子,夾了一片送進嘴裡,十分仔細用力地品味著,只覺得很好吃。
但是漸漸的,她也感覺到些微的苦味,那種辣椒與花椒炸過頭之後的味道。
可是一般人怎麼會去在意那一點點苦?甚至於不用力去分辨根本就感覺不出來啊!這真的不是吹毛求疵嗎?
林可頌抬起眼看著江千帆,忽然在想這傢伙的舌頭到底是怎麼個構造?這麼細微的味道他只用一口就察覺到了?
“走吧。”江千帆站起身來,整了整自己的衣領。
“等等……你的餐具……”
“剛才你吃過了,我不會再用了。”
江千帆取出盲杖,探了探路,絲毫不顧及林可頌,就這麼走了出去。
林可頌看了眼那一份爆肚,心中祈禱著老闆可別記恨她這麼浪費。
林可頌認命地嘆了口氣,跟上了江千帆。
她有點懷疑,這世上能讓他覺得好吃的東西到底存在不存在?
還好林可頌經常光顧的小吃攤兒的位置都沒有太鬆散,否則偌大的城市,光靠她兩條腿踩著自行車,後面還坐著個一百多斤的男人,她非得虛脫了不可。
她帶著江千帆品嘗了徐記的豌豆黃,江千帆只吃了一口,評語是口感上佳,甜度太過。
又嘗了嘗天橋下的茶湯,江千帆還是只吃了一口,評語是質地細膩,厚薄適宜,但桂花鹵所選的桂花不夠新鮮。
林可頌已經不想說話了,只說了聲“上車吧”,然後蹬著自行車行入小巷之中。
之後的艾窩窩、冷鍋魚、炸醬麵都如同林可頌所預料的被江千帆統統一言以蔽之地槍斃掉了。
天色漸晚,原本奔著一千美金一天導遊費的林可頌覺得自己是應該給對方提供全方位、專業化、任勞任怨、不辭辛苦的服務,但她的耐心卻快被消磨光了,而且她也沒收定金不是!
她很想點著江千帆的腦袋問他:我說兄弟,這麼多的小吃,很多都是幾十年傳承的工藝,怎麼到你這裡就只能讓你吃得下一口了?你乾脆叫“江一口”得了!
☆、偷手機賊=禿頂
可偏偏后座上的人氣定神閒,那張撲克牌臉連變都沒變過。
“你還有地方可去嗎?”
江千帆用的不是疑問句的語氣,而是陳述句。
這一問,林可頌一把火從胸口燃氣,直衝大腦。真的很想將自行車往路邊一甩,給他套上個麻袋,踹他進地fèng里。
啊,對了,這傢伙是瞎子。連麻袋都不用套。可惜他那個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證。
我不生氣。
我不生氣。
我真的不生氣。
宋意然那個無腦少爺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個瞎子!
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點吧!
“當然還有。這座城市這麼大,你想要把這裡的小吃吃盡了,還沒那麼容易呢!”
林可頌記得有一家的薑絲排叉味道還不錯,當然她知道肯定過不了江千帆的舌頭。只是答應了對方做一天的導遊品嘗小吃,她還是會盡職盡責地在時間範圍內帶著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頌已經成了霜打的茄子,低著頭,完全沒有當初的雄心壯志。
空氣里傳來一陣臭味,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她曾經就讀的初中門口。林可頌餘光一瞄,就看見一個炸臭豆腐的攤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對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傢伙卻擰著腦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頌嘴角向上一扯,壞心眼又起來了。
“嘿,我說,到了。嘗嘗這裡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這裡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頌在心裡想著,這會兒有戲。姑奶奶就等著你吐出來。
“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學生,誰不知道這個臭豆腐攤子?多少學生下了課,騎著自行車到這裡來買臭豆腐?不是我說,你的運氣實在太好了。學生cháo已經過去,不用排隊,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帶著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頌本來就沒有打算說服他吃臭豆腐。
要噁心一個人,不一定非得讓對方吃噁心的東西。
只要她不覺得噁心,就照樣能噁心他。
“那沒關係,我一會兒就帶你去吃薑絲排叉。我好不容易路過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讓我過過嘴癮啊!”
“你這是在浪費我的時間。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導遊費,並不包括我等你吃東西的時間。”
江千帆的聲音像是從機器里放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標準清晰到媲美新聞主播,特別是那冰涼的音質,格外欠揍。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連吃個臭豆腐的一分鐘這傢伙都計算得這麼清楚。
資本家果然就是資本家!
瘋狂壓榨勞動人民的剩餘價值!
林可頌很想跟對方理論一番,但江千帆的“時間浪費論”雖然簡單但邏輯充分,一時之間林可頌竟然不知道說什麼好。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背著包戴著帽子的人路過他們倆的身邊,撞了江千帆一下,低著頭悶著聲音說了句“對不起”,便匆匆離開。
林可頌還在與江千帆對視的時候,江千帆驀然開口:“剛才那個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機。”
“啊……什麼?”
話題轉太快,林可頌一時之間還沒將臭豆腐與手機建立起邏輯關係。
兩秒鐘之後,林可頌忽然意識到了什麼,看向那個正逐漸混入人流之中的背包男。
“你在原地等著我!哪裡都不許去!我去追手機!”
說完,林可頌調轉車頭,奮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這輩子最痛恨第三隻手了!
有手有腳,有偷手機的本事為什麼不去找個正經活兒干!
更不用說今年過年的時候,她陪著父親和母親去看煙花表演。等表演結束之後,她的手機就不翼而飛了!
林可頌沒有大聲吆喝“捉賊”,而是憋著一股勁兒沖了過去。
就快衝到對方面前的時候,那傢伙忽然一回頭發現了林可頌,立即狂奔起來。
你兩條腿還能跑過我兩個輪子!
林可頌十分神勇地沖了上去,周圍行人紛紛退讓。
這時候她喊了起來:“抓偷手機賊了!抓偷手機賊了!前面那個背著黑色皮包的賊!大家幫忙抓住他!”
那傢伙果斷地脫了自己的包,隨手扔到一旁的郵筒上。
林可頌繼續喊:“抓頭手機賊了!就那個戴棕色毛線帽子的!”
那傢伙脫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兒里,腦門上就剩下兩三撮頭髮在風中搖擺。
“偷手機賊!就那個禿頂!大家幫幫忙!”
就不信你還能突然長出頭髮來!
兩個好心的大叔將禿頂賊攔住了,林可頌剛要上前去說謝謝,誰知道那兩個大叔卻將禿頂賊攔到了身後。
“我所這位小丫頭,你說別人偷了你的手機?你手機什麼樣的?你給形容一下?”
“那是我朋友的手機,我沒看清。”林可頌喘了口氣。
“姑娘,這就是你不對了。你嚷嚷著要抓偷手機的賊,可這會兒又不知道手機長什麼樣兒,這就無法分辨他身上的手機到底是不是偷了你的,還是本來就是他自個兒的了!”
林可頌總算明白了,這幾個人是一夥兒的!只是她林可頌也不是好惹的!
當初在大學裡,宋意然忽然發了瘋要去學什麼跆拳道,還把她給拉上了。結果這傢伙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頌練出了些名堂。最後宋意然的總結就是:林可頌不僅僅是他的兄弟,還是他的保鏢!
林可頌是有信心將禿頂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這兩個同夥……她是不會自不量力的。
路過的行人們同情地看著她。
那禿頂男笑了笑,轉身就走進小巷裡了。
林可頌好漢不吃眼前虧,就不信你也沒個落單的時候!
她轉身騎著自行車走了,但卻是繞到了巷子的另一頭,耐心地等著禿頂男吹著口哨走過來。而他的同伴還在巷子與大街的交界處晃悠著,似乎是提防林可頌再度找上來。
白痴!現在可是遠水救不了近火了!
林可頌猛地竄出來,一抬腿就踢在那禿子的肚皮上,對方差點沒吐出來。她一把拎過對方的領子,氣勢十足將他摁在牆上,“我手機呢!”
“你……你小心我兄弟們過來……”
林可頌的餘光望了望巷口,他那兩個傻瓜兄弟正背對著他們抽菸呢。
“幹嘛?等你兄弟過來看我揍你啊!”林可頌揚了揚拳頭,“信不信等你兄弟過來,你就成豬頭了!手機呢!”
“在……在這兒呢……”禿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頌可沒那麼傻,這傢伙要是掏的是匕首那還得了?
“我自己來!”林可頌親自從他的口袋裡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機,明擺著就不是這禿子的風格,“這是你偷的那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