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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鬧到這個地步,林可頌忽然有點不想接這個活兒了。

    天上果然不會掉餡餅……

    林可頌扶著自行車,硬著頭皮說了聲:“您可以坐上來了,江先生。”

    “嗯。”

    江千帆坐了上去,林可頌一咬牙,踩了出去。

    還好有宋意然給她做練習,不然她搭著江千帆這個目測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怎麼可能還騎得這麼英姿煞慡?錯了……是英姿颯慡。

    “你叫什麼名字?”身後的江千帆問。

    “林可頌。”林可頌吸一口氣,身後這位金主必須得小心對待啊,“江先生對小吃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偏好?”

    “只要在一般的高檔餐廳里吃不到的東西就好。”

    這樣冰涼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林可頌因為用力蹬腳踏而起了薄汗的背脊這會兒又是涼颼颼一片了。

    林可頌在腦海里飛速搜索。

    自行車也遠離大街,駛向一些小街小道。

    “江先生,既然是民間小吃,那就肯定不會像是浪花飯店那麼講究了。只是吃口味,要求不了品質了。”

    林可頌得提前給這位江先生打好預防針。不合他口味不要緊,萬一他在吃東西的地方表示出不滿和不開心的話,場面會很尷尬啊!

    “嗯。”

    “那個……我選的地方也是我覺得相對比較乾淨的。我吃了二十年也沒鬧過一次肚子的地方。”

    “嗯。”

    “只是都是寫街邊或者胡同里的小店,有些店就是對方的家。”

    “嗯。”

    林可頌忽然覺得詞窮了。

    仁兄,你除了“嗯”之外,還會說點別的嗎?

    同樣是坐在她的自行車後面,林可頌忽然覺得比起這位江先生,宋意然絕對是“萌萌噠”!

    “江先生,請問你叫什麼名字啊?”林可頌覺得要是連坐在自己單車架上的人都不知道叫什麼,實在太坑爹了。

    “江千帆。”

    這就是回答,三個字。比如哪個“千”,哪個“帆”,一點附加的解釋都沒有。

    直到幾秒鐘之後,林可頌終於反應過來對方的名字可能是“江千帆”。

    江水東逝,千帆盡過。

    這個名字聽起來有點看盡滄桑的惆悵。

    但名字的主人卻漠然到讓人不知如何相處。

    林可頌在沉悶中蹬著單車,終於來到了一個路邊小攤,一位老婆婆正圍著口鍋,緩緩攪拌著。

    幾張摺疊桌前,幾對年輕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著什麼,相互說說笑笑。空氣里飄著一股令人下意識流口水的香氣,林可頌還沒停車,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單腳點著地,說了聲:“江先生,我們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兒,是我從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車,林可頌這時候才發覺李彥買了自行車卻沒買鎖!

    她只好隨手將自行車靠在一旁,用餐巾紙墊在摺疊椅上,請江千帆坐下,然後覆在他的耳邊小聲說:“因為這是小吃攤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隨便洗了洗之後放在熱水裡煮過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別過臉,很明顯對林可頌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這樣已經不錯了。”

    林可頌開心地去找王婆婆點炒肝兒了。就連宋意然那個嘴刁的傢伙都會恬不知恥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兒給他帶去學校。她就不信這位江先生會覺得王婆婆的炒肝兒不好吃!

    林可頌從王婆婆那裡接過炒肝兒,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點燙,你小心一點。”

    她將勺子靠在碗的邊上,本來想帶著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彥說過他不喜歡別人碰他,於是只能安靜地坐在旁邊。

    江千帆低下頭,溫熱的蒸汽繚繞而起,帶著炒肝兒濃郁的香氣。

    他的睫毛很長,鼻骨十分高挺。在這樣薄薄的熱氣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來。

    林可頌在心裡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見,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總裁狂霸酷拽了吧……她還是第一次見到有誰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個花心大羅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東西的動作內斂而優雅,緩慢但不會讓人覺得矯情與女氣。

    相反,林可頌必須承認,真的很有觀賞性。

    當嘴唇開啟時,可以微微看見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這個一臉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緒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麼了?是不好吃嗎?”

    “就食材來說,豬肝很新鮮,豬腸處理的很乾淨。在油熬熱之後加入八角與茴香炸透之後放入生蒜。炸至金黃之後,再佐以適量的黃醬,並且熬製口蘑湯。相互融合之後勾芡。本來內臟是最不好處理的食材,但是這份炒肝兒卻提煉出了豬腸與豬肝最鮮美的感覺。”

    “所以你是覺得好吃了?”林可頌的眼睛亮了。

    她記得江千帆說過,如果帶他嘗到了讓他覺得美味的東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導遊費之外,還有五百美金的獎勵!

    “普通的路邊攤能做到這樣的地步,確實難得。但談不上好吃。”

    林可頌囧了。哪裡不好吃了?怎麼不好吃啦?為什麼不好吃啦?

    這簡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幾十年的手藝啊!

    ☆、資本家=被唾棄

    “口蘑湯中加入的口蘑太多。適量的口蘑可以為豬肝與豬腸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話,就會掩蓋住這個小吃最精華的部分。”

    說完,江千帆已經準備起身了。

    林可頌看著那一碗幾乎沒被動過的炒肝兒,心疼的要命。每次自己將王婆婆的炒肝兒帶去給寢室里的那群饞嘴貓,她們恨不得打包盒都給舔乾淨了。可江千帆卻只吃了一口,還一副指點江山的口氣。

    林可頌不想王婆婆看見剩了這麼多,趕緊就著江千帆用過的勺子,三兩下吃了半碗下去,差點沒把天花板給燙了。

    江千帆卻用盲杖敲了敲桌面,低聲說:“走了。去下一個地方。”

    林可頌隨便擦了擦嘴,心想王婆婆的炒肝兒不合你的口味,偌大個城市,總有合你口味的小吃吧!

    她扶穩了自行車,江千帆坐了上來,林可頌在心裡想著下一個地方去哪裡。

    漸漸地,他們來到了一個胡同。車輪下的石板路已經不那麼齊全了,不由得顛簸起來。

    林可頌晃蕩了好幾下。她本以為身後的江先生會至少抓住她或者抓住坐墊,但是他始終淡定地將雙手垂落在腿上。

    這讓林可頌起了壞心眼。

    她故意發出“啊呀啊呀”的叫喊聲,歪歪扭扭地向前騎去。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按道理盲人的平衡能力是不怎麼樣的,可江千帆卻始終穩如泰山地坐在她的身後,連一聲驚呼都沒有過。

    “我的聽力很好,林小姐。這條路上的行人很少,路面雖然並不平坦但以你的能力應該可以很好地掌控平衡。”

    江千帆的聲音涼涼地從身後傳來。

    林可頌一顆心頓時沉了下去。

    她只是想開個小小的玩笑而已,不會被扣“導遊費”吧?

    “那個……我只是覺得氣氛有點冷場,活躍一下氣氛而已……呵呵……”

    同樣的事情她也對宋意然做過,這傢伙就會恬不知恥地說什麼“要死一起死”,然後兩個人哈哈大笑。

    可是當后座的人換成了江千帆,就真的成作死了。

    “我和你之間不過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不需要活躍氣氛。”

    江千帆的聲音像是機器一般毫無起伏,甚至帶著微涼的金屬質感。

    林可頌發現自己竟然無言以對。

    她一邊騎著車一邊在心裡想著,這位江先生到底是生活在怎樣一個環境裡。連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嗎?就算他們只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她這麼辛苦騎著車載著他溜過這些大街小巷,難道連說笑兩句的資格都沒有?

    看他去浪花飯店乘坐的是豪車,飯店的董事又親自相迎,還有那個什麼助理李彥也是一副對他關心得要死的模樣,說他是什麼重要人物——多半就是個資本家吧!

    資本家都是要被唾棄的!

    當他們來到胡同的盡頭,與一條大街的交匯處時,林可頌停了下來。

    一陣油爆熗鍋的味道傳來,以及濃郁的醬汁香氣,林可頌下意識舔了舔嘴唇。

    “江先生,我們到了。嘗嘗這裡的爆肚吧。一般外地人都喜歡去什麼有名的小吃街或者商業街吃爆肚。其實那就是忽悠外地人的,反倒是這種胡同里或者街邊的爆肚做得更加正宗。”

    除了介紹吃的,林可頌已經不想和他說別的話了。

    照例,她在江千帆坐下之前,先用紙巾替他把座位都給擦乾淨了,小桌的桌面也擦得一點油光都沒有。

    林可頌在心裡想,這還沒去叔叔的餐館呢,自己就已經當上服務員了……

    當她傾下身來的時候,她隱隱聞到江千帆身上有一種清慡的香味。

    那並不是男士古龍的味道,而是更加自然的氣息,好像是某種沐浴辱的味道。

    林可頌忍不住靠近,因為在這樣濃厚的爆肚香味里,江千帆身上的氣息莫名的怡人,甚至還帶著一絲暖意。

    在她不注意的時候,頭頂翹起的發梢掃過了江千帆的下巴。

    “你是想要對我投懷送抱嗎?”

    對方的聲音猶如從頭頂潑下來的一盆冷水,林可頌迅速回到了現實。

    “啊,不是不是!桌子的邊緣有點髒而已。”

    “可是你剛才並沒有在擦桌子的邊緣。”

    江千帆毫不留情地拆穿林可頌的謊言。

    林可頌再次無言以對。

    一千美金一天的導遊費,絕對要求導遊要有一顆堅強的心。

    她想起宋意然的沒臉沒皮,頓時扯起了個笑臉:“江先生身上的味道好聞唄。我就好奇了一下而已。你別介意,我並沒有碰到你。”

    江千帆沒有開口說話,這讓林可頌呼出一口氣來。

    因為她感覺只要江千帆一開口,必有插刀效果。

    林可頌點了一份爆肚,在心中祈禱著這個讓她吃了十幾年都不覺得膩味的小吃能讓江千帆說一聲“好吃”。

    林可頌知道這家小店並不是那麼講究餐具的乾淨衛生,於是取來了李彥為江千帆準備的餐具,盛了爆肚之後端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這種香味比起王婆婆的炒肝兒更加刺激口水的分泌,要不是在浪花飯店吃太飽,剛才又吃了幾大口炒肝兒,這一份爆肚,林可頌只需要一分鐘就能掃蕩乾淨。

    江千帆抬起了筷子。他的手指修長富有別致的美感,仿佛所有經過他手的東西,都會變得美好起來。

    他夾起了一塊爆肚,在鼻間停留了短暫的一瞬之後,送入口中。

    林可頌的心臟懸了起來。

    他會覺得好吃嗎?騎了這麼大老遠的自行車來到這裡,應該物有所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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