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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我就偷了這麼一部……今天剛開張……”
林可頌可不傻,她順帶取出自己的手機,給這傢伙照了張相,然後用惡霸的語氣說:“你給我聽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機,或者帶著你那幫弟兄來找我的麻煩,我就把你照片發到公安局備案去!”
“別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
林可頌哼了一聲,看了眼巷口,再抬手看了看時間,那裡是有攝像頭的,剛好能把自己追賊卻被賊的同夥攔住的錄像。她才不相信這傢伙狗能改得了吃屎,鐵定繼續偷。她一會兒就去警察局報案去。
轉過身,跨上自行車,林可頌回去學校門口找江千帆。
一邊騎著,一邊想著自己剛才特別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機賊什麼的,這不是男人該做的事情嗎?
自己這樣一點也不溫柔小鳥依人。
這要是楚婷遇上同樣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著宋意然給她追手機去。
啊……不,宋意然那廝是不會去追手機的,他只會說:沒關係,再買個新的……
而且自己這次是真的運氣好。萬一禿子的同夥一直和禿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機。而且萬一他們發現了,沖回來,自己也只有騎著自行車逃跑的命。
唉,她還真不該頭腦發熱去追什麼手機呢。應該帶著江千帆去報警。
林可頌正在腦子裡想像江千帆坐警察局裡的表情時,前車輪壓著個小石子兒,車輪一歪,林可頌嘩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車輪子呼啦啦旋轉著。
林可頌的嘴巴卻咧到了一邊。她兩隻手的手掌火燒一樣地疼,抬起來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她仰頭嘆了口氣,堅強地站起身來,取了餐巾紙墊在手掌心,騎上自行車,繼續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學校門口的時候,已經晚上八點半了。
炸臭豆腐的攤子正在收攤。四周早就沒了江千帆的蹤影。
☆、暗戀的味道=冰糖葫蘆
林可頌的心臟往下沉了一下。她也沒離開太久啊!人怎麼就沒了?
“老闆!剛才有個長得挺好看的男的,眼睛看不見的,就站在這個位置,你知道他去哪裡了嗎?”
“哦,我看見他過了馬路,去對面了!”
“他……自己過的馬路?”
“是啊。”
“真是不要命了!”林可頌趕緊騎到了對面。
對面是一排文具用品店還有書店什麼的。林可頌挨著個兒找,還是沒找到。
背上都急出汗水了。
搞什麼啊!不是讓他在原地等著她嗎!他自己過什麼馬路!亂晃什麼!
手機都沒了,讓人怎麼聯繫到他!
“原地等”這三個字他聽不懂啊!
林可頌將所有的店面都問了一遍,心急如焚想著是不是要報警了,終於一個小賣部的老闆對她說:“你要找的那個人好像去了那個什麼慕楓咖啡館!”
林可頌差點沒給老闆跪下了。
她急匆匆去了咖啡館,將自行車往門外一靠,就三兩步上了樓。
看了一圈,終於在靠窗的位置看見了那個淡然自若冷若冰霜的江先生。
依舊清俊的面容,精緻到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日光傾斜著落在他的鼻尖,覆上一層暖意。
就連他的冷漠疏離,絲毫無法讓人心生不悅,反倒是多了一絲神秘感。
對方的面前還放著一杯檸檬水。
江千帆拿起杯子,放在唇間抿了一口,天經地義到仿佛他的世界裡,林可頌就是空氣。
林可頌那個氣啊,就像火箭要升空一樣。
她用力地在江千帆面前坐下,憋著一股氣說:“我不是讓你在原地等我嗎?你怎麼到這裡來了?”
江千帆的臉上沒有絲毫覺得自己做錯了的表情。
“我不喜歡臭豆腐的氣味。”
林可頌朝天翻了個白眼,心想我還不喜歡你呢!
“那如果我找不到你怎麼辦?”
“你肯定會找到我的。”
“為什麼?”
“為了一千美金一天的導遊費。”
林可頌有種又被插刀的感覺。
她今天憋屈了一天,仍舊願意回來找他,還真沒記起來那一千美金一天的導遊費。
“你的手機。”林可頌將對方的手機從桌面上滑過去。
這傢伙慢條斯理地取出紙巾,擦拭著手機。他的手指很漂亮,頷首時,有一種令人莫名心動的美感。
這還是林可頌第一次這麼仔細地近距離看著他。
“你是要這裡吃點什麼東西?還是去吃薑絲排叉?”
林可頌已經有些累了,聲音也是懨懨的。
“這裡的咖啡很劣質。聞氣溫就知道苦澀不醇厚。剛才端過去的點心還留有淡淡的麵粉味道,說明在烤箱裡時間不夠充分。水平如此,我是不會在這裡吃東西的。”
江千帆將手機放回口袋裡。
林可頌按了按腦門,她就知道,這裡也不會符合江千帆的品味。她也想像火山爆發一樣大發一頓脾氣,但是當她的目光觸上江千帆寧靜的眉眼時,她發覺自己爆發不起來了。
他就像山谷雲霧之間的湖泊,任你地動山搖,他顧自沉靜。
“你在生氣。”江千帆仍舊面無表情。
感謝你知道我在生氣。
“我好不容易幫你把手機追了回來。你人卻不在原地等我。你要是我,什麼感覺?”
“我付你的是導遊費,不需要你去幫我追手機。”
又是一刀,正中紅心。
不過林可頌已經連疼的感覺都沒有了。
“哦,我知道了。下次不追了,走吧。”
希望你一出門,手機就被偷掉!到時候就是跪著求我給你追回來,我也點杯檸檬水慢慢喝!
林可頌起身,拽著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帶著他下了樓梯。
當他們走到樓梯底部的時候,江千帆忽然頓住了。
“怎麼了?”
“你受傷了。”江千帆忽然問。
林可頌心想你不是看不見嗎?難不成你還能知道我手掌磨破了?
“哦,騎自行車的時候摔了一下。你怎麼知道的?”
林可頌心裡湧起了一點點的委屈。不過,如果對方是宋意然也許還會賞她兩條OK繃。但是這位唯我獨尊的江先生……不被插刀就好。
“我聞到血的味道。”
林可頌看了看自己的掌心,那麼點血絲他都能聞出來?
雖然聽說盲人雖然失去了視覺,但可能其他感官會更加敏銳,但也不至于敏銳到這個地步吧。
“去一趟藥房,清洗一下。”
這算是林可頌陪著他的這一天裡,這傢伙說得最有人性的一句話了。
這附近就有一家小藥店,林可頌買了瓶雙氧水,淋上手心的時候她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轉,她的目光瞥見站立在窗邊的江千帆。
他的表情是肅然的。
窗外的車燈燈光一排一排掠過他的臉龐,而他的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明明是個凡人,卻偏偏有一種居高臨下,世間萬物不為所動的氣勢。
她知道用“美”來形容男人是很奇怪的。
但是那一刻的江千帆,讓她有一種淡泊而美好的錯覺。
林可頌忽然開始想像,如果江千帆的眼睛是看得見的,他的臉上又會是怎樣一種表情?
是更加倨傲?又或者像宋意然那樣漫不經心地笑?
貼上創口貼之後,林可頌帶著江千帆繼續上路。
這座城市是十分繁華的,即便到了夜晚,也依舊人聲鼎沸。
當他們來到賣薑絲排叉的小店時,店主正在收拾準備打烊。林可頌買下了最後一份薑絲排叉。
江千帆低下了頭,夜風撩起他的髮絲,昏黃的燈光讓他的側臉顯得不怎麼真實。
如同她所預料的,江千帆還是只吃了一口。
“酸甜度適宜,鮮姜味濃郁。但是用作配料的雞蛋腥味太重了,應該是飼料而不是穀物餵養的雞所下的蛋。”
“如果用土雞蛋的話,對於這樣的小店來說,成本太高了。”
林可頌解釋說。
“嗯。”
真難得,冷冰冰的江千帆會同意她的觀點。
就在這時候,一個大嬸扛著冰糖葫蘆從他們身邊經過。靶子上也就只剩下零星的兩串了。
林可頌的舌頭上泛起一股酸甜的味道,口水就快溢出來。明明萎靡不振的心緒忽然再度雀躍起來。
“你到了這裡,怎麼可能不吃冰糖葫蘆!”
林可頌只買了一串。
因為她所認為的再好吃的東西,江千帆也頂多只會吃一口。
林可頌將糖葫蘆伸到江千帆的面前,“你小心一點,橫著咬下來,不要被竹籤扎中了。”
江千帆張開了嘴,林可頌再次看見了他的舌尖。
不知道為什麼,每次江千帆吃東西的時候,只要她不小心看見他的舌尖,就仿佛有什麼東西輕輕的掠過她的心臟,勾動她的思維,整個世界都在漣漪中微微蕩漾。
他含住了糖葫蘆,沒有將它整個包入嘴中,而是咔嚓一聲咬了下來。
紅色的糖衣在他的唇fèng間裂開,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響。
他含住不到一秒,眉頭蹙了起來。
林可頌看著他的表情,心裡一陣發笑。
“怎麼樣?”
“……山楂應該去皮,否則太澀。山楂果肉太酸,糖衣太薄,甜味與酸味無法平衡。糖的質量也不好,雜質太多。”
“所以不好吃了?”
“是你今天帶我吃過的東西裡面最難吃的。”
林可頌笑了笑,她將自行車往路邊一停,在台階上坐下,不緊不慢地咬起了糖葫蘆。故意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
“你有沒有暗戀過什麼人?”她隨口問。
反正把他當做神一樣的供著,他也不會露出不一樣的表情。不如索性想怎樣就怎樣。
“沒有。”
這個答案十分利落肯定。
他的身影在路燈下纖長到孤獨。林可頌笑了,她第一次覺得自己在江千帆的面前有了優勢。
至少有一些經歷,她擁有,而他不曾感受。
“暗戀就像糖葫蘆。包著喜歡一個人的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會吃到又酸又澀的味道。特別是當你看見你喜歡的人身邊總有別人而那個‘別人’通常都是一個趾高氣昂的綠茶婊的時候,那種酸澀的感覺都快從嗓子眼裡冒出來了。可是,當你穿著舊牛仔褲,跟著你暗戀的那個人隨意走過大街小巷,然後買了一串糖葫蘆。其實你知道它的糖衣太薄,不足以與山楂的酸澀抗衡。但是你仍舊會覺得每一顆都讓你心情愉悅,因為那個人在你身邊。”
江千帆站在原處,沒有說話。
林可頌猜他不知道什麼是“綠茶婊”,更加不知道什麼是“暗戀”。
只是他難得沉默而有耐心地等著林可頌吃完了剩下的糖葫蘆。
當還剩下最後一顆的時候,林可頌站起身來到江千帆的身邊,歪過臉,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喂!還剩下最後一顆了!你要不要再吃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