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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空出來的那隻手輕輕握住她:“別看,我們走。”
她大腦還是一片空白,聽得這個聲音鑽進耳朵,也就渾渾噩噩跟著他牽著的方向慢慢往前走著。
喧囂吵鬧的聲音漸漸被甩到了身後,回歸正常的繁華當中後,那隻手才慢慢拿了下來。
第19章
唐莎莎腦袋裡雖然還亂糟糟的,不過總歸了好了不少,後面還能聽到那些不太妙的聲音,她努力控制住自己無視掉後面的一切,覺得現在這場景難堪又怪異。
她甚至不知道該做出什麼樣的反應。
許久後,她才微微點了下頭:“謝謝。”
秦知年卻有些失神。
這女的五官不算特別好,鼻子耳朵眉毛都還好,眼睛和嘴瑕疵就挺大了。譬如說眼睛太圓,眼頭是圓圓的弧度,眼尾又微微下垂,再加上雙眼皮的線條又淺又窄,讓人覺得她眼睛看起來過於單薄。
嘴唇也是顯圓,沒有唇峰和唇珠,就連嘴角都有點圓。
五官湊一起了,倒是秀氣耐看起來。
這樣的長相挺適合裝無辜裝可憐的。
秦知年微微握起手,剛才那雙眼睛的睫毛觸到了他的掌心,即使是現在還仿佛殘留了一點什麼感覺。
這突如其來的一遭倒是讓兩個人再沒法一前一後往回去,秦知年垂眸見她眼睛大睜著,許久也沒眨過一次眼,他心裡略有異樣,也沒再計較,陪了她慢慢往回走。
這樣子平平淡淡並肩同路的場景倒是許多年未曾有過了。如今暫時休戰,省略唇槍舌戰和劍拔弩張,一時竟然無話。
一直到路過自動販賣機,秦知年才忽然開口:“我去買飲料,你喝點什麼?還是喝橙汁?”
唐莎莎愣了愣,扯出一個笑容:“啤酒。”
秦知年有些詫異,瞧了她幾眼,也沒多說什麼,走過去買了兩瓶罐裝啤酒。
唐莎莎動作很熟練,接過了就啪的一聲打開,仰頭把酒灌進肚子裡面,總算是覺得舒服了一點。
旁邊許久都沒有動靜,她回過頭便看見秦知年微微皺眉看著她,這次沒有鄙夷和不屑,卻帶上了一點唐莎莎從來沒見過的神情。
也不是沒見過。
是她確定從來沒對她露出過的神情。
像是夏日星河一瞬間黯然失色,突兀又讓人不解。
唐莎莎看向他:“怎麼了?”
秦知年搖搖頭,笑起來:“想不到你居然又開始喝酒了。”
旁邊路燈燈光昏黃,斜斜罩下來,唐莎莎不由得感謝起秦知年身材高大,能把她完全擋在陰影裡面。如果能看清楚她的臉的話,一定也能看見她赤紅的耳朵。
那是尚且還在暗戀的時候。
唐莎莎當時的朋友圈已經漸漸收攏變小,能說得上話的朋友實在是不多,又以女性朋友為主。秦知年正好相反,狐朋狗友一大堆,偏偏身邊還環繞著不少讓人心動的女孩子。
少年時候她做事挺極端,喜歡秦知年,就恨不得除了學習以外的時間都把人給霸占著,不過秦知年卻總不大願意把全部時間都分享給她。
唐莎莎實在是沒轍,只好每次在秦知年身邊出現什麼風吹草動的時候,都用青梅竹馬的便利,打著家長里短的旗號把人給騙回來。
秦知年大抵是知道她心思的,卻也什麼都沒說過,至始至終一副平淡的樣子,並沒有因此多看她一分。
後來唐莎莎忘了當時是因為什麼和他爭吵起來。
興許是因為秦知年總是一副不在乎的樣子。
也興許是因為秦知年嘲笑她的在乎。
所以她下定決心,花了一天功夫沒有理會他。
對於唐莎莎來說,那是人生中最為漫長的一天。只要稍微閒下來,就立刻捧起手機,沒有任何留言也沒有任何簡訊,即使如此,她還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給秦知年發簡訊打電話。
最後還是自尊心打敗了欲望,她用一整天的學習來麻痹了自己。
事實證明,這樣做是有效果的。
當時她曾在某本雜誌上看到過一個故事,是說某公司有一位優秀的電工,常年辛勤勞動卻沒有任何回報,於是就有人給他出主意說,看起來毫不起眼的路燈,只有在某一次壞掉熄滅之後,才會讓人意識到它的重要性。
興許唐莎莎這盞燈也同樣如此。
每天唐莎莎主動的問好,纏著秦知年不放已經成為了秦知年的日常,突然有一天,唐莎莎對他不聞不問起來,她的重要性也只有這時候能夠表現出來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秦知年若無其事地給她問了好,若無其事地幫她買了早餐。
恰好秦知年的狐朋狗友經過,摟著秦知年脖子,和唐莎莎打招呼,末了,笑嘻嘻地說起來:“莎莎,你是沒看見,昨晚這小子喝多了有多蠢。一直在那裡說‘再不找我我會被搶走的’什麼的,你是女人嘛?!”
他哥們兒說著,要給他胸口一拳,卻被秦知年輕飄飄擋了下來。秦知年面色平靜,抓著那小伙子的衣領就走,過去嘀嘀咕咕一陣,對方大概明白了一點,偷笑著走了,秦知年卻回到她身邊,頗為嚴肅:“他人不正經,就會胡說八道。”
唐莎莎點了點頭,看著他滾紅的耳朵,偷偷抿嘴一笑。
那之後她發現酒是個好東西。
喝醉的人會口無遮攔地說出平時不敢說的東西,沒喝醉的人也能假裝喝醉大大方方表白心意。
唐莎莎就是裝醉的那種人。
這後來但凡有什麼想要告訴秦知年,又實在是不好意思開口的事情,她基本都選擇裝醉說出口。包括那句“我喜歡你”。
想到這裡,唐莎莎彎了彎嘴角,隨後又輕輕嘆了口氣。
按照童話來講,故事到這裡就可以結束了。但是現實並不會結束,後來交往久了,少了最初的悸動,秦知年就總喜歡拿這件事來諷刺嘲笑她。
他們的交往是由她表白的。
這成了秦知年可以高高在上的資本之一。而唐莎莎死活把那次醉酒說成是意外,雖然實際上她無比清醒,但後面千萬次自我催眠,也就真以為那一次醉酒是真醉了。
這是她的人生污點。
沒有這個污點的話,興許她就能多一點和秦知年戰鬥的資本。
所以這之後的唐莎莎滴酒不沾,說是不想再做讓她後悔的事情。
唐莎莎走神一會兒,想到剛才秦知年問的話,略微笑了笑,說道:“有時候喝點酒能讓人輕鬆愉快起來,古時候不也有人說借酒澆愁麼?”
秦知年會抓重點,睨她:“輕鬆?難道和我走在一起你很緊張?”
她淡淡一笑:“怎麼可能。”確切點說,不是緊張,是因為相對無言讓她覺得有些無所適從,再確切一點表達,覺得尷尬不自在。
秦知年嘴唇動了動,大概還想說點什麼,他手機卻響了起來。
唐莎莎總算是鬆了一口氣。
她現在心情不好,沒什麼心思和他打仗,光是這幾句話就已經讓她覺得很累了。
說話的時候,大腦就是高速運轉的機器,必須要考慮這句話該不該說、能不能說,怎麼表達才能把自己擺在合適的位置,讓對方踩不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