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說不舍,肯定是有的。
所有的童年都擺在了那兒,當下離開,總覺得有人把手伸進她的心臟狠狠地挖了一塊,缺了什麼很重要的東西,怎麼找都找不回來。
痛得她久久回不過神。
臨走的那天,媽媽沒有通知任何人,扶桑走得悄無聲息,那是她二十四年來哭得最凶最狠的一次。
不僅僅是因為家離破碎,每天抱著她喊她“桑桑”的爸爸不在了,更是因為背叛。
對,她背叛了。
當時大院裡住的都是軍人,每戶人家生的都是兒子,皮得不行,唯獨寧琬餘生了個女兒。
扶桑呱呱墜地那天,她成了院裡大人們的心尖寵。
扶桑會走路會跑的那一天,她成了大院裡的孩子王。
所有人都叫她姐,表面稱兄道弟,背地裡依舊把她當主子一樣寵。
為啥啊?
因為一旦闖禍,回家被爸媽訓,一說出扶桑也有參與,扶桑也闖禍了,爸媽的怒氣就會消上幾分。
能不供著嗎?
可曾經說好了要一起長大,誰也不許掉隊離開的話,才過了沒多久,扶桑就走了。
一走就是十年——
瑩白的小轎車開進大院,十年過去,街坊們似乎都不太認識她。
扶桑從包里翻出唇膏,對著後視鏡補了下妝,冬天剛過,天氣晝暖夜涼,她從副駕的袋子裡摸出來一件薄風衣,穿上。
才不緊不慢地踩著高跟鞋,下了車。
相比以前,大院變化了不少。
家家戶戶,由以前的紅磚牆房屋,變成了兩三層的小別墅,但籃球場,田徑場,操練場依舊還在。
扶桑單手插進風衣兜里,一步一步沿著小道,走過去。
摸著新兵操練場的鐵柵欄,想像著裡面站著一個威嚴肅穆的老人,他背脊挺直,雙腿併攏,渾然中氣地對著一群新兵蛋子大吼:“立正!”
十年過去,他的頭髮應該白了不少,手背也沒那麼硬朗了,皮膚有點兒鬆弛,但好在精神氣不錯。
“爸,我回來了。”
扶桑望著空無一人的操練場,目光隱隱聚焦,沒人知道她在看什麼,想什麼。
但莫名其妙地,想著想著,眼淚就落了下來。
她咬著唇,肩膀直抽搐,手指扶著欄杆,才堪堪穩住了腳跟。
*
最後,扶桑是被孟括的一通電話,連環死命催過去的。
她穿著高跟鞋走在酒吧的地板上,鞋跟碰撞瓷磚,噠噠噠噠,發出空靈的脆響。
宅在家太久,總是悶頭畫畫的扶桑有點不太適應這種環境,她望著搖搖晃晃的燈影,迷離閃動的燈光促使她微眯了眼。
可,當年的霸氣小魔王怎麼可能就這樣屈服退縮呢。
她門都沒敲,看準了包間號,推開大門。
在內里喧囂的熱鬧聲中快速地找回兒時的記憶,融了進去。
在大院那會兒,孟括跟她玩得最熟,他一手搭上扶桑的肩膀,侃道:“姐,這麼多年沒見,怎麼好看了那麼多,真不愧是我們軍區大院裡最好看的妹子啊。”
“滾,那會兒大院孩子堆里,就我一個是女的,別給我戴高帽啊。”扶桑嫌棄地扒開他的手,瞥了他一眼。
孟括天生熱情開朗,永遠當的都是暖場的那一個。
其實,他是怕扶桑這麼多年沒跟他們混,會尷尬,會不自在。
沒想到她自己倒主動起來,坐到了中間,吆喝著各位,向大家問好,敘舊。
疏離,不存在的。
划拳,骰子,沒一樣是怕的。
仿佛還是當年的那個女漢子。
扶桑輸了一輪,自認倒霉,灌了滿滿一杯。
一個穿著牛仔衣的英俊男問她:“姐,最近在哪兒高就啊?幹什麼活呢?”
扶桑眉頭一皺,擺了擺手:“怎麼還叫我姐呢!那都是小時候瞎起鬨的稱呼,孟括那是真比我小才叫我姐,你,我還不知道,比我足足大了兩歲。以前小屁孩的稱呼就改了吧!”
英俊男莫名其妙地臉紅了起來,他摸摸腦袋:“習慣嘛,一時半會兒有點難改口。你還沒回答我問題?”
“哪有什麼高就不高就啊,都是很普通的活。”扶桑認真地想了一下,覺得自己的職業一時半會兒很難跟他說清楚,畢竟漫畫家這個職業在當時還不算很普及,就借著醉意,隨口胡謅,“每天在家混吃等死待業,吃喝玩樂一條龍,鹹魚一條。偶爾也畫一下畫……”
英俊男一時半會兒不知道該回什麼了,他抬眸,上下掃視了扶桑一眼,多了些嘲意。
倒是身旁一直默默不吭聲的許焰煜輕嗤一聲,敬了扶桑一杯。
扶桑喝完,實在忍不住,去了趟包間內的洗手間。
水聲滾動,她洗了把臉,衝掉臉上微微的酡紅。
推開門,走出去的時候,腳步明顯已經開始飄了。
桌前圍了一大堆的人,扶桑眉心微皺,準備繞過去,返回沙發上坐一坐,緩解一下醉意。
經過包間大門時,門外驟然傳來幾聲頗有規律的敲門聲,持續不斷,仿佛內里的人不開門,他便敲到地老天荒似的。
扶桑無語了一下。
什麼鬼!?
都8102年了,誰進包間還敲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