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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啞巴了,看著老闆,他絲毫沒有對不起我,但是此刻我無比慶幸自己沒有退縮,決定發了那條微博。

    我坐下來,接過了那盤鐵板牛肉粒。

    老闆在料理台後和我嘮嗑:“你那首《地球上某個無名日出》我太喜歡了,老讓我想起年輕時在沖繩野那些日子~”

    我笑嗆了一口,還真巧,這樣看,您也算是我的子期了~

    老闆問我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我的麻煩其實已經被塞林格解決了,現在換我成為輿論中有利的一方了,可是塞林格卻可能要面對小川這個麻煩。

    老闆看著手機,嘖嘖感慨:“不過塞林格真是有種,沒想到他會聲援你,像這樣的Rocker真是不多了!”

    我覺得現在還瞞著老闆有點忒不厚道了:“其實他是我BOSS。”

    然後如願聽到了手機砸在台子上的聲音。

    “什麼意思?”

    “就……我不是經常和你聊我BOSS嘛,就是塞林格。”我說。

    “等等,就是那個節假日也讓你加班,被我罵沒人性,還撬你牆角和你暗戀對象好上——”

    我忙抬手糾正:“是朋友!朋友!”

    老闆張口結舌地瞪了我有一片牛肉的時間,在我小心夾起第二塊時爆發了:“臭小子你居然瞞了我這麼久,肉還我,不給了——”

    “我也不想吃這個的啊,我想吃的本來是拉麵啊!”

    我們倆都拽著盤子不放。

    “你這個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你們中國人怎麼說來著?!小兔子!!”

    這下我真快把嘴裡的東西笑噴出來了,是小兔崽子吧大叔……

    第38章

    我在網上找了一下音樂創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案例,國內國外的都有,看完不知不覺已經凌晨了,感覺心裡稍微有了點譜。小川大概認為編曲不享有版權所以即使全盤照抄也不會惹上官司,確實是這樣,但在這件事上我也有優勢,因為我是作曲者,不只是純編曲者,編曲不享有版權是因為按現行的著作權法,版權是歸作曲享有的,但既然我是作曲,那麼編曲這塊兒是可以放到作曲中一起主張的,而且在我查看的國外案例中,已經有一些編曲維權成功的先例,最重要的,是說服法官你的編曲不僅僅是給曲子伴個奏那樣簡單,而是可以很大程度上決定歌曲的面貌,決定這首歌好不好聽,成不成功的。

    總之,不能說我完全沒有機會。

    如果小川要告塞林格誹謗,我就告他侵權,全力一搏,輸贏再論。

    塞林格沒有說錯,小川只在微博上發了幾條虛張聲勢的聲明,這件事便逐漸淡出了公眾視野。但是關於編曲是否也具有原創性,是否也該受保護的討論卻在網上展開得如火如荼。雖然不能阻止童香的專輯大賣特賣,但這對我來說也不失為一種勝利了。

    仍然有人堅持編曲是依附於作曲存在的,編曲不具有原創性,不該享有著作權,我可以和其他持反對意見的人一樣上去反駁,但我也反對不了編曲依附作曲這個事實。我可以舉例說明,一些具有特色的、辨識度很高的樂器編排本身就是一種智力成果,可以舉例說明交響樂本身就是作曲與編曲渾然一體不可分割,然而最能推翻那些言論的,不是在論壇上唇槍舌戰。我回頭看著牆上掛著的電吉他和電貝斯,心中突然有個想法蠢蠢欲動。

    深夜登錄上原創音樂網,在我的所有歌曲中,最受歡迎,排在第一的依然是那首《戴棒球帽的26歲小伙兒》,新發的《地球上某處的無名日出》也只能屈居第二,歌迷們好像特別偏愛這首歌。

    那就選它吧,我心想。

    我打算將這首歌重新進行編曲,要讓它改頭換面,煥然新生,並超越現在的成績。這很難,但我知道正因為很難,才能讓人們意識到編曲是可以從骨子裡,從靈魂里改變一首歌的。編曲無法單獨形成版權,但人們至少該承認它同樣是非凡的勞動成果,智慧結晶,照搬編曲也許是無法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不代表我們不該從道德上鄙視。

    我用鍵盤合成器做了個demo,原先的版本只是想寫那種絕處逢生的溫柔,所以全曲是用木吉他和木貝斯伴奏的,現在我想要這首歌能有衝出黑夜,迎接破曉的感覺,拋棄木吉他和木貝斯的清彈伴奏,要用電吉他和電貝司,用架子鼓讓它熱血起來,做和原曲完全不同的感覺!

    帶著這個想法去錄音棚找Ray的時候,他問我真的要這麼做嗎:“按你說那種方式改,那得找不少樂手吧,費用不低啊!”

    這些我都知道:“早想這麼放開手玩一次了!”再不玩怕沒機會了,總是因為捉襟見肘的現實委屈自己的作品,什麼都拿電腦合成,我也很想做一首有樂隊感覺的歌,這次真不打算將就了。

    Ray拿起那一疊給樂手準備的厚厚的總譜,抬頭看著我一臉的不可思議,問:“你demo帶了嗎,我回去聽聽。”

    那天我把demo留給了他,晚上回到家收到Ray的微信:我給你做,免費的。

    不管我怎麼堅持親兄弟明算帳,他都堅持要給我免費,理由是這首歌的後期混音很重要,不能將就,他希望我把錄音費留給後期混音師。

    ——你這首是要做成免費下載的,我也知道,其實聽完demo我自己都特想給你當鼓手,但我得給你錄音。要不你答應我,要是有機會出這首的Live,帶我一起。

    我說好!如果有機會出Live,不會給你機會反悔的。錢的話我會先支付樂手和混音師,如果到時候我真的要喝西北風了,就算我欠你這個人情!但如果還有富餘,你也必須收下。

    他回了我一個笑臉和一個“行”。

    除了錄音和混音,請樂手也要花不少錢,吉他和貝斯還有鍵盤都不是大問題,大不了我一個人多錄幾遍,但打鼓我畢竟不專業,而且吉他譜有兩份,主音吉他和伴奏吉他,電音的部分也比較複雜,如果全都由我一個人來,對耳朵也是很大的負擔,而且什麼都是我自己做的,這首歌就沒有樂隊的個性了,所以我還是傾向於請樂手,哪怕要花大價錢。

    最怕就是歌做到一半我耳朵就聽不見了,光想想就能在大半夜把我嚇醒。

    Ray幫了我大忙,某天和Ray見面吃飯時他說:“我這邊認識的樂手多,我幫你聯繫,你把錢準備好就是,我覺得不難請到好樂手,這首你改得太棒了,塞林格來做也不過如此了。”

    我說那還是差很遠的。我看著窗外的月亮:“他在那裡,我在這裡。”

    Ray按下我的手:“你醉了,沒那麼遠,頂多他在那裡,你在這裡。”他指了指天上的飛機。

    我笑著拍他肩膀,說你也醉得不輕啊。末了我瞧著那飛機,忽然發現丫在天上一動沒動,我不由戳了戳喝酒的Ray:“餵Ray,那真是飛機嗎,怎麼沒動啊?”

    Ray扭頭看了看頓時也激動起來:“真的耶,真沒動哎!”

    也不是完全沒動,它像在漂浮或者盤旋?而且那光不像是飛機的夜航燈啊,這附近也沒機場,飛機不至於飛到這麼低吧,我揉了揉眼睛,確定沒看錯:“你看那三個光點是呈等邊三角形的,這種東西我在紀錄片裡見過太多了,”我扭頭,用自己都覺得驚悚的語氣低聲說,“你說我們是不是看見UF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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