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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落霞抓住她的手,掌心發燙,“我沒生氣,我知道你苦,你是為了我……”不知是不是生病情緒低落,眼角滲出眼淚,“都是我不好,我沒本事……”
方明曦反握住金落霞的手,幫她塞回被子裡,“不要再說這些了。睡覺,聽我的。”
金落霞含著淚,無言閉上眼睛。
室內重新歸於沉靜。
方明曦坐回地上看書,金落霞的呼吸漸漸趨於平穩,確定她睡著了,方明曦才轉頭看過去。
合上手裡的書,方明曦抬手給床上的金落霞掖被角。這麼多年,她們一起過來,她苦,金落霞又何嘗容易。
讀初二那年是她們最難的時候,也是方明曦最叛逆的時候。
就是在那年,她發現金落霞除了平時給人做零散小工以外的另一條掙錢營生——
陪席妹。
通城有很多小酒樓,比不上大酒店,又強過小飯館許多,因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客人大多是那些做小生意的中年男人。口袋裡有兩個錢,但也不經細數。
這些小酒樓為招攬生意,和很多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合作,有客人點席吃飯,店家就打電話給她們,喊她們來陪席,吃吃飯、喝喝酒——當然,摸腿摟腰、捏捏手抱一抱,都是必不可少的席間助興調劑。
吃完飯客人會給小費,一個陪席妹一餐一般是六十塊,或者八十塊,遇上出手大方的,一次也會給一百。
金落霞年輕的時候很漂亮,即使如今被歲月浸染,臉上也依稀可見當年風情。
那時方明曦讀初中,她才三十出頭,正是最有風韻的年紀。她總出門吃飯,方明曦問過,一次一次被她搪塞過去。
夜路走多總會濕鞋。直至在路邊碰上金落霞,方明曦親眼看見散席後被酒酣食足的男人摟著的她。那一刻毫無防備,街邊路燈天旋地轉,晃得人頭暈眼花。
她們大吵一架,關係降到冰點,好長一段時間沒有說過一句話。
沒多久,金落霞陪席,遇上了方明曦同級同學的父親。
那個男人離婚幾年,有點閒錢,看上金落霞的臉,也不計較她的行當出身,接觸幾次後便對金落霞透露親近意思,還托媒人到她們家。
鄰居家常年不來往的大媽為了給金落霞做媒,頻頻上門。
因為媒人在客廳說的一句:
“人家條件真的不錯,你一個人討生活多不容易自己清楚,該好好考慮,還帶著一個女孩,何況還不是你的親女兒,誰知道老了靠不靠得住。”
方明曦逃課三天。
沒去學校,三天後才回家,被急得幾宿沒睡的金落霞一巴掌甩在臉上。一通吵架,方明曦又在外面躲了四五天,不曾回家也並未去學校上課,鬧到差點停課的地步。
她的叛逆期大概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來得又快又急。
金落霞夾到她碗裡的菜她統統挑出去丟到地上,金落霞給她準備好要穿的衣服她看也不看一眼,她不再同金落霞說話,要麼不開口,一開口必是爭吵。
金落霞拿她毫無辦法,簡單的針鋒並沒有隨著發泄過後消散,相反越演越烈,那一個月里,她故意和“差班”的後進分子走在一起,跟她們去網吧,翻牆逃課去河灘上燒烤,坐在誇張土氣的摩托車后座滿街飛馳……
事情結束於她看見金落霞偷偷落淚,終於還是妥協。
然而金落霞議婚對象那個叫“王宇”的兒子是個刺頭。處在那個年齡段的中學生,張狂躁動,無知無畏,最天真也最殘忍。
王宇身邊聚了一群惹事的混混流氓,其中不乏給方明曦遞過情書但沒有得到回應的人。自從得知父親再婚對象是方明曦的媽媽,方明曦就成了他玩笑吹牛的筏子。
放學的時候,方明曦經常被一群人攔路,或是堵在停車棚言語調戲,或是走過籃球場被人吹口哨扯頭髮。
他們的惡意肆無忌憚,她越是冷淡不理,混混們就越是起勁,他們常常用球扔她,每一次都會大聲嚷,問她——
“方明曦,王宇他爸操你媽,王宇是不是操你呀?”
他們哄然大笑樂在其中,而其他好班的學生,因為方明曦本來就不愛交朋友,加之總被混混找麻煩,便也都離她離得更遠。
後來金落霞碰巧因為下雨去學校給方明曦送傘,才撞破她的處境。金落霞自責哭了一回,回去就和王宇的父親商量取消婚事。
而王宇被父親打了一頓,惱羞成怒,一個禮拜後趁方明曦值日,和一群混混朋友把她堵在廢棄的音樂教室。
滿桶拖地用的髒水倒在她身上,在“朋友”的慫恿之下,王宇掐住她的臉想要她用嘴給自己解決不軌之欲。
方明曦狠狠一口咬住他伸來的手,差點咬斷他的手指。他痛得眼睛通紅,嘶吼,抓住她的頭摁著撞牆,方明曦就是死不鬆口。
大動靜引來老師,兩個當事人都被請家長。
王宇站在辦公室里,口口聲聲說是方明曦勾引他,答應他給錢就主動幫他口。
老師、教導主任、副校長的審視,金落霞憤怒反駁的聲音,還有王宇滿不在乎的吊兒郎當腔調交織在一起,像小提琴拉出的雜音,混亂奇迷。
方明曦不記得自己有沒有掉眼淚,她記得自己瞠紅雙眼暴起,抓著桌上的墨水盒發了瘋一樣的衝上去撲倒王宇,壓著他用玻璃角狠狠砸他的頭,一邊砸一邊嘶喊。
數不清說了多少句“我殺了你!我要殺了你——”
只有他頭破血流狼狽想要爬開的姿態,印象深刻。
一辦公室的老師上來拉她,費了好半天勁兒才把她拉開。
最後老師們還是選擇相信一向成績優異的她,王宇被退學,她被停課一周。
可惜,該到那時結束的事情卻沒有順利結束,後來她回到學校,議論滋生,有人說她被王宇睡過,有人說那天在音樂教室她被一群男人脫光摸遍,有人說她是自願主動找上王宇,但卻反咬一口。
流言伴著她走過初二,走過初三,又隨著初中的舊同學帶進高中,成了她學海生涯里,始終無法擺脫的彌久痕跡。
從辦公室出來那天,回家的路特別長。金落霞從教學樓,一路哭到家門前,到家後做飯手都在抖。
飯沒熟,方明曦跑了。
她跑了很久很久,在交錯的巷子裡狂奔,聽見自己的胸腔里傳來“呵哧呵哧”的聲音,如同風呼嘯而過,空蕩,沉重。
她在巷落小角躲到天黑。身旁青蛙呱嚷著跳開,小蟲嘶鳴,細雨啪嗒落下。
金落霞找了又找,一圈一圈地轉,她明明聽到故意不吭聲。
後來月掛中天,夜濃而沉。
金落霞在黑漆漆的夜裡喊啞嗓子,一腳深一腳淺踩在前一晚剛被雨淋過的泥坑裡,一遍遍喊她的名字。
方明曦聽到她的哭聲,聽到她喉嚨里的嗚咽顫音,聽到她拼命拍大腿哭嚎的情狀,像丟了重要物品的小孩子,絕望崩潰。
每一個細節都能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