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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林因臉色一下子變了,“這……這是什麼?”
袁豐打開油紙包,裡面有一隻暗黃色的鐲子和一封信。
“你媽給你陪嫁的是這隻鐲子嗎?”袁豐問。
“不是陪嫁,是娶媳婦。”林因有些愣神的回答。
“你媽會寫字呀?”袁豐取出信,遞給林因,“看看寫什麼內容。”
“我曾外公以前也是個秀才,我媽會寫字有什麼奇怪的。”林因深吸一口氣,打開信。
林因,袁豐
見信安!
想必你們已經看到這隻鐲子了,林因知道這隻鐲子的意義,我也不重複了。
我從一開始就覺得袁豐這次來得非常奇怪,老闆關心下屬到了這種地步,實在少見。老人家晚上睡覺睡不踏實,往往會看到聽到一些不願意知道的事情。你們既然已經到了這一步,為人父母的,還能怎麼樣?
既然是選擇了走這條路,那就走到底,哪怕是個男媳婦,只要林因你能幸福那我也無話可說。
母字
“什麼?”
林因合上信,看著和他一起看信的袁豐叫了出來。
“完蛋了,被看到了,”林因臉漲得通紅,“怎麼辦?”
“看到就看到。”袁豐抱住林因,“反正,早晚都要說,現在你還不用擔心怎麼告訴咱媽了,她也同意了,不是挺好的嗎?咱媽是個非常了不起的為兒女著想的人,有這麼寬容的母親,你還擔心什麼?”
“你改口倒快。”林因把信紙按在袁豐胸前,“不過,‘咱媽’同意的可是‘男媳婦’你自己看清楚。她可沒同意她兒子嫁給你。”
“你想改做攻嗎?”袁豐眯起眼睛,頗有深意的笑了起來。
“我懶和你討論這種沒營養的問題。”林因伸出手遮住袁豐詭異的笑容,“我知道你不會說什麼好話的,我也不出這種痴心枉想。”
袁豐拉下林因的手,“是你自己放棄的哦,可不能怪我欺負你沒給你機會。”
林因半信半疑的看著袁豐,“你……真的願意讓我反攻一次嗎?”
袁豐溫柔的笑了,緩緩的靠近林因的耳朵,貼上自己的唇,在耳垂上輕咬上一口,聽著林因倒吸一口涼氣,才緩緩開口,“那……是做夢。”
“我就知道。”林因發出上當的慘叫。
袁豐眯起眼睛,用力抱住生氣的林因,發生勝利者得意的笑聲。小林因,你這輩子都被我吃定了!還有下輩子,下下輩子也是一樣……
——番外完——
(《當雞蛋碰上石頭》完)
《榮華富貴》
第一章
“叮鈴鈴”鬧鐘準時指在六點。金富貴一個翻身從床上爬了起來,急急忙忙的按下鬧鐘的響鈴,拍著胸脯安慰自己說,“還好我醒得及時,沒有浪費太多的電。”拉開窗簾讓陽光和新鮮空氣透了進來。
“有空氣,我哪裡需要空調呀?只有那些笨蛋才會浪費。”一邊自言自語,他一邊到了廁所間小心的擰開水籠頭放了小半杯水,開始刷牙。刷牙,漱口連同洗乾淨牙刷,剛剛好用完小半杯水,一點也不浪費。
對著鏡子金寶貴仔細看了看自己的牙,很白,很整齊,一點也沒有問題。這才小心的把牙刷放進杯子裡,拿了只比海碗大不了多少的臉盆,同樣放了小半盆水開始洗臉,為了節約用水,他連毛巾都是買兒童型的,這樣可以省著點水。洗乾淨臉,搓乾淨毛巾,曬好,再對著鏡子,仔仔細細的看了看。如果不是那雙眼睛裡老是發出算計而狡黠的光芒的話,鏡子裡的應該是一張長得還算得上端正的臉。
金富貴,男,現年三十一歲,屬老鼠,現在是一家發展的挺不錯的私家企業做經營部的部門經理。身高一米七十六,體型偏瘦。相貌也算得上是中上。未婚!
有人要問了,說他長得也不難看,身高也屬於合格範圍,工作也算得上有前途,為什麼到了三十幾歲還沒有結婚?別說結婚了,他連女朋友都沒有!原因在哪裡?
其實歸根結底只有一個字:摳!從來還沒有一個人見到過像他這麼摳門外加小氣的傢伙,他的摳門程度,保證是你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
事跡一:升上部門經理之後,金富貴曾經搬過一次家。關於搬家的費用金富貴在諮詢了好幾家搬家公司之後,都覺得太貴,最後他想出一個別人沒有想到過的奇招。把應該給搬家公司的八百大元搬家費拿去買了一輛三輪車,自己搬!搬了整整一個星期,整個人累得和孫猴子沒什麼兩樣,再找了個地方把三輪車轉手買了!據說,車子最後是按原價給賣出去了,也不知道哪個二百五買的,總之,那次搬家的費用金富貴是省下來了。
不夠暴料?請聽下面的事跡二!
事跡二:公司財務課的李大姐,曾經給金富貴介紹過一個S城來的外地女孩子,人長得不漂亮,身材一般,甚至還有那麼一點點的胖;相貌一般,甚至還有那麼一點點的丑。金富貴看得挺滿意的,他的擇偶條件就是:人不要太漂亮,太漂亮的女人花錢多,今天買化妝品,明天買衣服,後天買手飾,金山銀山也不夠給他敗呀;身體不能太瘦弱,太瘦弱的女人幹不了活,他好好的娶個大小姐放在家裡貢著幹什麼?當然也不能太豐滿了,這種女人看了就知道吃得多。俗話說的好,“節約好似針挑土,浪費如同浪淘沙。”吃得太多的女人當然不娶。那個女孩子長得略有些胖壯,不過看起來很能吃苦。金富貴很滿意。
那個女孩子也很滿意金富貴,見他長得也挺帥氣的,工作什麼都也都挺好。雖然有點小家子氣,不過,想想這樣的男人會過日子。兩個人各有各的主意,相處了一段時間,不是在免費公園坐著,就是去什么小區的河邊上談心,到是相處了一段不短的時間。直到有那麼一天,兩個人去商場逛街,也就是一家挺普通的小店,玻璃櫥窗里掛了一件也就是挺一般的衣服,絕對不是什麼名牌呀什麼的衣服。那個女孩子看了倒是有幾分心動。金富貴到也大方,笑眯眯的勸女孩子進去試一下。等女孩子試了衣服出來,再找金富貴,他跑得連人影子也看不見了。打從這件事之後,公司里再也沒有人敢給金富貴介紹女朋友了!摳門成這個樣子,誰敢嫁給他呀?
要是一般人遇到這樣的事情,早就痛定思痛,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了。可是金富貴不是一般的人,他的想法自然也不能用一般人的觀念來衡量。他最後深深的體會了一件事,還是不要結婚的好。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女人吃得起苦,他何必辛苦賺錢去養別人?弄不好還要再生個小討債鬼什麼,到時候那花費就更是不得了的啦!
和上面兩件事跡相比,事跡三根本是小巫見大巫。原本是不值得一提的。不過念在金富貴持家有道的份上,還是拿他的經驗與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吧。
事跡三:金富貴還有輛騎了三年還和新的一件的自行車。真的和新的一模一樣。從車子買到家的那一刻起,金富貴就小心翼翼的對待他。無論颳風下雨,他都會雷打不動的把車子從一樓搬回五樓。要是下雨天騎著上班的話,只要一到公司,他就會拿公司的餐巾紙把車子整個擦上一遍。這些都是最基本的保養方法。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每次車子下坡的時候,為了不磨損車子的剎車,他都會跳下車子,跟著自行車一起跑……
經過長年累月的積累,金富貴的自行車歷久如新不說,而且他的身材也鍛練的極為均勻,腰身雖然纖細,不過柔韌性卻是極強,兩條大腿更是修長而結實,要不是他太過於小里小氣的話,成為公司里受一線歡迎的人物根本不是什麼問題啊!
料理好一切,金富貴整裝待發,小心的把自行車從五樓搬下一樓,騎著去上班。為了拿到全勤獎,自從工作以來他可是連一次都沒有遲到過。
一路上哼著小調,騎著自己心愛的車子,一切多麼美好啊!
突然,一輛奔馳急馳而過,濺起昨天下雨而積在水坑裡的泥水,弄得金富貴一身都是,狼狽到了極點。
“媽……媽……媽的!”不要說自己了,連心愛的愛車從來也沒有受過這樣的委曲呀?金富貴被這場飛來橫禍氣得渾身發顫,指著停在不遠地方的車方,破口大罵,“你眼睛瞎掉了?你看看你濺我一身泥水,我怎麼上班呀?”
“對不起,我沒有看清楚。抱歉!”車主倒也挺講道理的,把車子停在馬路一邊,態度誠懇的賠禮道歉說,“我替你擦擦吧?”
“誰要你擦?賠錢!”一看來人衣著光鮮,渾身名牌,光手上那塊腕錶就是知道肯定是個金主,此時不敲竹槓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