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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坤:我腦子裡的想法是,我就是那隻大閘蟹。其實我們人為地創造了許多慣性思維,比如大閘蟹就是用來吃的,比如數字的順序就該是從1到9……如果不是這樣,我們是不是瘋子?我們倒推回去,或許為了好區別,你姓韓,我姓陳,但是回到最初,我們都是相同的“人”。

    韓寒:其實更多的,我想是為了緣分之中的“找到”,就像我們每個人的電話號碼都不同。就像獅子也會有自身互相區別的方式,而所有的區別也都是為了“在一起”。

    陳坤:那麼坐在時間的坐標上往回看呢?1到9創造了無窮的變化,如果第一次設定的時候是9到1呢,又變成了另外一個世界。我覺得好玩的是,為什麼我們要執著於現在既成的一切。

    韓寒:就像我們敲擊的鍵盤上面的字母,我們習慣性認為它的排列是有講究的,但其實不是,它很可能只是一個隨機的排列,你為你的習慣回頭去找理由、找原因,就覺得看似是合理的。我們在生活里常常也在為隨機找理由、找藉口,但它其實就是隨機產生的,你再搖一次骰子,它可能就不是那個數字了;同樣地再來一次,可能9變成1,鍵盤可能也不是這樣排列,當然依然可能有這樣兩個人坐在這裡研究,為什麼那個9不是1。

    陳坤:沒錯,就像那部電影《羅拉快跑》。剛才你提到:“如果重來一次會怎樣?”其實每重來一次結果都不同,這也就是所謂的“巧合凝聚了這一切”。可能那個最初,甚至是最初的最初都是未知的,但我們需要在時間的長河裡找到並且回到最初。如果不能在肉體上回去,那麼就構建一個心裡的世界吧。

    16、風華來信/李娟

    2001年冬天,我在一家尋呼公司培訓時認識了風華。我們太窮,就湊合著住到一起,起灶搭夥。她是回民,若我在外面吃過漢餐,再回家同她用同一副鍋碗吃飯,無論吃什麼,她都會又吐又瀉。就這麼靈。害我不敢在外面吃豬肉,悄悄地吃也不行。

    我們合租的房子沒有窗戶,小小的一間,很黑很黑,進門必需得開燈。好處是房東家的暖氣燒得特足。我們把洗過的內衣晾在暖氣片上,半夜給燒糊了。

    走廊對面住的是幾個夜總會工作的,她們白天睡覺,晚上上班。她們總是穿戴眩目。當時的我很納悶。看她們這副光景,不像沒錢的樣子,怎麼也住這種地方?

    當時風華同學在一家音像品批發超市打工,月工資五百。交通費和伙食費自理。感到前途灰暗。於是下班後,在附近的夜市擺地攤。先是賣蠶豆,批發了一大袋。我實在不知那有什麼好吃的,居然也賣完了。算是風華的第一桶金吧。

    接下來她又賣飲料,名曰“高橙”。2·5升的超大桶,兩塊錢批發,四塊錢買。肯定是假的咯。我們自己都能看出來,更何況顧客!於是到頭來只買掉了兩瓶。第一桶金算是賠了進去。

    雖然是假的甜味黃色水,畢竟是花了錢買來的,剩下那幾大瓶我們只好自己拼命喝。喝了好長一段時間才喝完。令人詫異的是,這種偽劣到極至的飲料,擰開蓋子,居然也會噴出一股氣兒!居然還壓了點碳酸進去!才兩塊錢啊,製造商得下多大的本錢!

    那時風華二十一歲,白天去烏煙瘴氣的商貿城打包裝貨,晚上回家練攤。沒有青春。每天用一隻罐頭瓶裝了稀飯,稀飯上浮兩根榨菜。算是午餐。沒有奇蹟。

    後來我去了廣告公司上班,算是體面的營生。過得卻仍然是多年來同樣的窮日子。每天穿過半個城市徒步上班。當時她也換了工作,她打工的地方離我的公司不遠。有一天下班,特意陪我走了一趟,把她累劈了。便非常同情我。她雖然吃不起午飯,總還坐得起公交。

    我不但坐不起公交,也吃不起午飯。有幾次她輪休時便在家做了飯給我打包送來。幾乎都是西紅柿炒雞蛋。我之前不喜歡吃這種菜,之後也不喜歡。但就在當時,喜歡得要死。

    回民有早婚的傳統。很快她在家人的安排下相了親。我在一旁偷偷過了眼,感覺是個黏黏乎乎的傢伙,沒啥出息的模樣。便悄悄勸她放棄。她當時也信誓旦旦,說肯定不可能跟這種人過一輩子。結果,兩人第一次約會就徹夜未歸。害我一晚上提心弔膽,不知是先殺後奸還是先奸後殺。

    第二天早上這妞兒才回來。原來兩人在人民廣場的紀念碑下默默坐了一個通宵。靠啊。

    得知貞操還在,我繼續吹風,說盡那小子的壞話。她繼續信誓旦旦地保證立刻分手。然而有一天,我突然提前回家,兩人衣冠不整從床上躍起。我嘆口氣,事已至此,罷了罷了。

    他倆結婚時何止“家徒四壁”!根本連個家也沒有。所謂新房,只是一處簡陋得令人心酸的郊區出租屋。婚後,兩口子跑到火車站附近支攤買快餐,漸漸地日子能過得了。可是很快卻懷了孕,妊娠反應很大,只好關了店回家養胎。那時我已經回到了阿勒泰,仍然窮極。05年的冬天去看她,倒了無數趟車才找到她所在的村子。那時孩子剛出世,健康可愛。我記得很清楚,那一天正是大年三十。這兩口子雖然不過漢族年,還是想法子給我煮了一鍋體面的餃子,算是年夜飯。好吃極了。大年初一我就走了。

    然後發生了一些事,徹底失去了聯繫。

    然後,就有了這樣一封信。

    我失去過很多朋友,但從不可惜。既然漸漸發現了分岐,有了爭吵,有了誤解,再交往也是無益。更重要的是,緣分盡了,他們加於我的力量漸漸弱了,他們抓不住我了,便被我拋棄。

    而風華不,我離不開她,她似乎是我永遠的一個依靠。她最頑強。我能記得她那麼多的事,她受過的那麼多的苦,她的那麼多的絕望。她自己都忘了我還能記得。當我軟弱無能的時候,想想她,便感到光明。人活在世上,無非堅持罷了。謝謝親愛的風華。

    以下是她寫的信:

    豬,我千辛萬苦的好不容易找到了你。

    自從05年,你到我那租借的破爛房子去過後,我們再也見不上面,我以為我們的緣分可能到那就結束了。因為那年的秋天,我們兩口子手裡實在沒錢,沒法在那生活下去。八月底,我們把不到九個月大的兒子托給了我媽,然後去撿棉花去了。賺了幾千塊錢。回來後,由於其它原因也沒在那個村子呆,我們去了米泉,開始了地攤生涯……那時,我就在不經意間想起你,想起當初我在你那個大灣的小出租屋裡住著,吃著榨菜,好像還很得意的樣子。就經常去網吧搜你的名字,但搜出來的李娟都不是你。我因為生活的艱辛和忙碌也把你漸漸的淡忘,只是偶爾和同學聚會時,給曾經見過你的那兩個又經常在電腦前工作的同學,說讓她們幫忙找找看,可是也一直沒有音信。

    到07年,我們的條件開始轉好,到09年底我們開了自己的小店。今天中午我那個以前和我們一起在大灣住的那個同學給我發微信說在報紙上看到了你,不知道是不是你。那時你不知道我高興成啥樣了!我就讓她把照片發過來,我一看高興的都跳起來了。後來到處找報紙,一直走到華凌車站才買到報紙,當我看到報紙的那份傻樣,你不知道,現在想想是不是別人應該把我當大猩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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