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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念書的時候,我們的天敵是父母口中別人家的孩子,不久你談戀愛了,天敵變成了戀人言語中別人家的男朋友,沒想到不知不覺中,我們自己已經為自己設好了來自同一星球的天敵,別處的生活。看完無數版本的勵志電影和書籍傳記,我們自以為掌握改變命運的咒語,學會不停地規勸自己和別人,換個工作,換個女友,換個城市,換種人生,用改變帶來的可能性來告解心中的壓抑,卻從未想過,此刻壓抑著你的未必是當下的生活。

    我另一位朋友大學的專業是西班牙語,畢業後去厄瓜多援建鐵路,在那兒工作了兩年決定回國。我問他原因,他說那裡的環境過於艱苦,經常睡到一半,發現被窩裡有一隻巴掌大的毛茸茸的蜘蛛,出門走一圈,兩米長的鱷魚滿街跑,有時候吃人,有時候被當地人捉走吃。不僅如此,他還遭遇過不下兩次持槍入室搶劫。終於有一天他忍無可忍,覺得再待下去可能總有一天會被鱷魚吃掉或者被無辜槍殺,於是毅然決定回國。

    回來後,他找了一份翻譯的工作,薪水在國內也還算不錯,但他始終無法適應。在厄瓜多的時候,他的工作比較自由,一到假期就買張機票滿世界跑,可現在就連附近的旅遊城市他也只能望洋興嘆,實在忍不住的時候他就在廣州租一輛自行車,漫無目的地滿城跑。這種不適應感遍布他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國外每天幻想八大菜系夢裡都是活色生香,但來到廣州,依然每天只在一家茶餐廳用餐,不是他吃不起,而是完全沒有了想要吃的欲望。就這樣,他在國內工作不到三個月,就決定重新去國外工作。比起空虛,他寧願選擇艱苦。  

    他的這種情況被我笑稱為“在別處症候群”,在同一個環境待得越久,越會產生牴觸的情緒和對別處生活的嚮往。但這種嚮往,只是你對現實的失望和逃避,即使去到別處,也未必能獲得理想中的生活,你只是像個賭徒般沉溺在那無數種可能性之中而已。

    我們習慣了時刻繃緊弦待命,哪怕是周末也像是在與時間賽跑,兩點約了朋友喝茶所以一點就要出發,因為怕堵,五點必須吃完晚飯否則就趕不上六點半的電影開場。我們也厭倦這種枯燥的三點一線,以為在別處就可以擺脫所有的煩惱。但別忘了,在同樣的城市裡,有人下班路上觀察螞蟻搬家都要半小時,也有人甭管在紐約巴黎東京還是公司大廈都一樣,拼命趕時間,仿佛浪費一丁點兒就是罪過。

    生活不一定在別處,當我們將全部希望和幻想寄托在一個虛無的新環境時,可能我們早已忘卻“生活在這裡”的能力。其實,不被生活改變,亦不放過絲毫享受生活的機會,也許這才是生活真正的模樣。微博上有人講現代人個個都選擇困難症,在上海嚮往北京的烤鴨,在北京惦記廣州的早茶,在廣州垂涎重慶的火鍋,在重慶夢到西安的肉夾饃,然而我們在一次次嚮往和踟躕中,浪費掉的絕不只是光陰。

    月亮和愛情都像一碗蜂蜜  

    文/宋冬野 @宋冬野 音樂人

    在去西安演出的路上,我一上火車就聽著大提琴協奏曲昏睡了過去,醒來時火車已經拐過了河南,即將進入陝西界內。在中原和西北的交界處,車窗外的人們正在耕種一塊又一塊既不像中原也不像西北的田地。在列車前方的前方,一大片雨雲正在傾瀉,田間的人們卻頭也不抬,口中念念有詞。犯了職業病的我堅定地認為,他們一定是在唱歌,那些歌聲一定也不像中原和西北,我倒覺得它們應該宛如江南。

    大多數男人會在剛睡醒的時候想到女人,此定義牢不可破,以至於我在這片曹孟德的地盤上飛速醒來的時候也不禁想到了某一位姑娘。忘了是哪個混蛋曾寫了一首歌說“去他媽的愛情,都是過眼雲煙的東西”,此刻明明眼前一切都是過眼雲煙,唯有美好的愛情一直抓著我的心尖兒不放。

    近來,很多昔日的同齡朋友陸續領了證,生了娃,甚至還有的已經離了婚。我生怕我媽也為我操起這些心來,於是就在去西安的前一天晚上,和這個二十三歲就生了我的偉大女人坐在馬路邊聊了聊天。我說,蘇老師啊,我結婚這事估計怎麼也得三十歲以後了,您不著急吧?我媽說,誰愛管你啊,有人要你我就已經阿彌陀佛了,你就趕緊讓我見著點回頭錢兒就成了。我問,那您為什麼那麼早就結婚了然後一年之內就把我生下來了?我媽少見地嚴肅起來說,年輕的時候不懂事,看見火坑也愣是往裡跳,跳下去容易,爬上來難,誰年輕的時候沒犯過錯兒啊!  

    得,原來我就是一錯誤。

    從我記事開始,就有一位叔叔經常往我家打電話找我媽,還總帶我出去玩,去玲瓏塔、紫竹院、八一湖,給我買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一直持續到了我對男女之事稍有懵懂的十三歲。那年暑假,由於暑假作業寫得太潦草,我媽一氣之下撕掉了我的作業本——這並不奇怪,從我一年級開始,我媽一直是狂躁女子屬性——於是我也一氣之下穿著拖鞋跑到我爸單位,並把多年來那位叔叔的事全都告訴了他。那天是7月12號,事情的結果誰都能猜到,我媽離開家,和那位叔叔結了婚。

    第一個問題:這些算得上是愛情嗎?

    從那時候起,我便從一個學習委員漸漸變成了“不務正業”的“不良少年”。中學時期做過的很多事直到現在我都不敢告訴父母。十年前的7月12號,那時我的家庭狀況已經趨於平和,父母都已再婚,所有尖銳的問題也慢慢淡化,這天我媽端出一個蛋糕,一臉笑意地說,媽對不住你,我那位叔叔則坐在旁邊低著頭不說話。那時候,我媽已經不像從前那樣暴躁,性格變得平順了很多,再也不會抄起掃帚怒氣沖沖,遇到難以解決的事,也不像從前那樣獨斷專行,她會下意識地看向我的那位叔叔。  

    一個男人,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從沒談過戀愛,愛上一個已經有了孩子的女人,這一等就是十年,從未間斷,最終如願以償。在如願以償之後到現在的十幾年,他堅決不要一個自己的孩子,和有孩子的女人每天老公老婆如同初戀,七夕、情人節、生日、結婚紀念日每天都過,做飯、洗衣、收拾屋子無一不會,瞞著孩子的母親資助那個花錢如流水的孩子,幫那個孩子解決各種惹出來的事,一切的一切,二十年如一日。

    這就是我那位叔叔,一個“破壞”了我的家庭,卻被我奉為人生楷模的男人。

    當我看明白了這些事的時候,才恍然大悟,每年7月12號的蛋糕,並不是歉意和賠償,而是一個母親對兒子深深的、永遠也說不出的感謝,感謝這個無意間成就了她終生幸福,自己卻渾然不知的孩子。

    我拿到西安演出的演出費,給那一堆鈔票拍了張照,注釋了“回頭錢兒”幾個字,發給我媽,我媽和叔叔齊聲語音回覆:牛逼呀!

    所以第二個問題:這樣的愛情是不是正確的?

    對也好,錯也好,至少我已經明白我並不是一個錯誤。常言道,孩子是愛情的橋樑,可誰能比我這座橋建得更出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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