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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歡實最終沒有等到他的女孩,那女孩早已出門旅行了,走時沒有通知他,甚至換了手機號。汪歡實還想挽回,她卻力勸年輕的男孩:
“為另一個人改變自己的人生,最終就會搞得像我。”
當你失去他(她)時,你怎麼辦呢?年輕時不懂得的道理,在某個時刻會忽然醍醐灌頂:比如,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終將一個人來一個人走。新聞里每天都在上演孤獨的故事:那個因為門沒關好無辜被殺的人,也有摯愛的家人,但最終只能獨自面對生與死,可就算他們握著你無力的手,溫柔地鼓勵,你也終將獨自面臨最後的白光,走馬燈一樣閃過你的一生。
回去的路上,她和汪歡實從愛情聊到了死亡,汪歡實說她“解high”——稍微大個幾歲就能裝尤達大師、心靈雞湯。她恍然明白,自己已經變成當初自己厭惡的“過來人”。
第三天,汪歡實帶她去看798里不要門票的展覽,他帶著她倒了兩次公交車,只為了指著其中一幅照片告訴她:“這幅畫我三年以前在創意市集上看到過,當時賣五十塊我沒捨得買,你看後來在香港拍賣居然值五萬了!”
“你怎麼五十塊都沒有?”
汪歡實不好意思地低頭:“女朋友想吃冰激凌。”
她想了想,嚴肅地恭喜汪歡實:“幸好你跟她分手了,你女友絕對是掃把星轉世。”
汪歡實卻說:“就算回到當初我也會買冰激凌不買畫的,那天是我們的初吻耶!”
將風系遊魂 / More
第四天,汪歡實教她打網球,她汗都沒出,汪歡實撿球撿到腰肌勞損。她想,她會堅持打網球,很多人在生命里來來去去,總要留下一些什麼,比如,龐城留下了一段感情。
第五天,汪歡實送給她一本食譜,叮囑她即便他離開了,她也應該好好地照顧自己。
第六天,他們坐在陽台上,喝了一瓶紅酒,看了一次日出一次日落。
第七天,她告訴汪歡實,她已經不想死了,就算龐城離開了她,她的人生也還是要繼續。
還是隔著陽台,汪歡實吻了她,他身後是已經整理好的兩隻行李箱。
他說:“這世界上再濃烈的情感也不該逾越作為人想要活下去的本能。”
她站在陽台上抽第三支煙,隔壁陽台的汪歡實就那麼忽然地消失了,像從沒有出現過一樣——她終於完成了她幻想中的走馬燈,回顧的只有愛情。但她想,這不會是她臨終的那個。
她終於放下了支撐在陽台上的雙臂,雖然她還是不知道怎麼釋懷:假如,當年龐城不是暑假租了她隔壁的房子,就不會因為幫她撿晾在陽台上掉下去的鞋認識她;假如,那年龐城買了那幅畫沒有買冰激凌給她,或許就沒有那個吻。
假如,那次鬧分手她換了號碼不再換回來,龐城或許就已經離開北京回了老家工作……假如沒有過去,他們不會有七天前因為一件小事爭執,她不會憤而離開沒告訴龐城自己要出差,龐城不會因為擔心她沒帶鑰匙又賭氣不肯打電話而執意為她留著門……假如這一切,有任何一件事改變了軌跡,今天,應該就不會是龐城的“頭七”。
可龐城已經走了,一個一米八五的人,只帶走一隻行李箱、一隻登機箱。她哭著想,如果不是迷迷糊糊中他以為是她回家,也不至於如此措手不及……她真是他的掃把星啊,她卻還是必須苟活於這世上。
她手上還拿著龐城的信:
“下次吵架,你不要離家出走了好嗎?你說,如果我向你求婚,我們應該像交換戒指一樣交換人生的一個秘密。我現在告訴你我的秘密。我小時候身體不好,奶奶迷信,讓我認過一個狗爹,給我取過一個好養活的孬名。別人的孬名頂多叫狗剩、拴柱,我比較倒霉,還得隨狗爹姓汪,叫歡實……我想向你求婚,我的秘密說完了,你的呢?”
是啊,她的秘密是什麼呢?或許是,她會把這個故事假裝成別人的故事那樣講出來。
或許是。
過去的老房 / 塵封CF
媽媽
文 / 趙雷 民謠歌手 @趙雷Z
在這個世界有這樣一個女人,我叫她媽媽。
對鏡貼花黃的年紀我沒見過,留給我的歲月卻是最美的。
兒時,我住在她為我建造的童話王國里,一磚一瓦都可以肆無忌憚地風聲水起。長大後,我想把整個世界帶給她,覺得她會一直在我身邊。
媽媽,真慶幸我是你身上掉下來的那塊連心肉!
1
1992年,我六歲,北京的夏天那時不是悶熱的,樹蔭下總有涼爽的風。知了聲聲叫著,追著我跑。我媽四十歲,正式步入中年,每天忙碌著穿過我家院子裡的一棵大柿子樹到廚房,給我和我爸準備一日三餐。
六歲,開始長心眼,有了自主意識,覺得都叫媽媽沒什麼特點,不能特殊到一叫我媽,大家都知道她是我媽,於是不叫“媽媽”,直接叫名——敏子。我爸上來就罵:這孩子,沒大沒小,哪有不叫媽叫名的。
我媽倒是沒那麼多講究,就隨了我。我整天“敏子敏子”地叫著,我媽也不嫌煩,每次都應我,弄得我爸更生氣。
敏子三十四歲才有的我,說不慣著,也是護得要命,就連吃個蘋果,也要給我留最大的。
我最愛敏子給我撓痒痒,粗糙的手在我後背輕輕地劃上來劃下去,每每這時候,我多動的四肢很快就會安靜下來,也會很快進入夢裡,但是撓痒痒不能停,一停我准醒。敏子說:雷雷,讓媽歇會兒,撓幾下行了。
我混蛋地回答:不行,我要撓痒痒。
那時我決定了,撓痒痒是個長期工程,長大了定要找個會撓痒痒的媳婦兒!
2
上小學後,家裡設計獎懲制度,每天幫助敏子做一件事,我可以得到兩塊大白兔奶糖。
“你吃過大白兔奶糖嗎?”每次得到糖時,我都迫不及待地含一塊在嘴裡,然後快溢出口水地問小馬哥。小馬哥聽饞了,直接從我手裡搶走另一塊。於是,我的奶糖美味之旅戛然而止。
饞解不了,怎麼辦呢?急中生智,我想到騙敏子的好辦法。找來差不多大小的石頭,上課時間手不閒著,小小聲地都給磨圓了,把敏子藏在衣櫃第三層左手邊最角落的大白兔奶糖換出幾塊,糖紙好好地包上小石頭,物歸原處。
每次,我不多換,就四塊,穩、准、狠!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我還每天幫敏子做事,兩塊獎勵和四塊調虎離山,美美地享用了五天。第六天開始,石子糖來了,沒有香濃的牛奶味道,沒有軟軟地化在口中,我的獎勵,變成永久牌石子糖。敏子問我:糖是不是吃煩了?看你現在也不急著吃了,以後媽不買了。
我的眼淚和血吞:我沒吃煩!
這叫什麼?這叫自找苦吃。
石子糖教育我:騙人害己,我要有耐心每天得到兩塊獎勵的貨真價實的大白兔奶糖。
3
因為入學早,自幼多動,上課不聽講,招貓逗狗,睡懶覺。老師總是把我請到講台旁,以提高粉筆頭的命中率。敏子因此成了學校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