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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她因為報導和N有了幾天的相處時間。他倒是絲毫沒畏懼S的到來,反而像是老同學一樣,帶她在這座他熟悉的城市裡走街串巷,S的錄音筆一直閃著燈,而N呢,並不怕她記錄下什麼。她在夜排檔幫他們開啤酒,易拉罐劃傷了她的手指。N從她的手指上蹭了點兒血在指頭上,放到嘴裡嘗了嘗,扭頭跟她說,你是不是A型血?S低下頭,迴避他的眼睛,一陣臉紅。

    那是一個以萬年夏日著稱的旅遊城市,有長長的海岸線,到了旺季,街邊都是海鮮排檔和熙熙攘攘的遊客,熱鬧異常。她坐在副駕駛座上,海風撲面,透過嘴唇鑽進去的風都是鹹的。之後車離喧囂越來越遠,路很寬,兩邊是筆直高聳的樹,她才聽清電台里放著的老歌。

    N跟著音樂哼,跟S說:別睡覺了,好不容易來一趟,帶你去山上看日出吧,也算沒白來。S不想拒絕,但還是例行說:師哥,你別泡我了,我沒辦法,這篇報導一定要上的。

    N點點頭。那我給你個故事,讓你回去交差。從小我爸就是做建築的,每年工地上都會出意外,律師就帶著二十萬現金去找家屬。家屬在一邊哭天搶地,律師坐在靈堂中間,任紙錢落在自己的頭髮上,什麼都不說,看著時間,每過去五分鐘,就抽掉一萬塊。直到現在,拿到最少錢的家屬,是十四萬。說完N扭頭看她,再親的人,也沒人挨過半個小時,你覺得真的有正義和感情存在嗎?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聽到這個故事的原因,在山頂上,太陽升起來的時候,S抱著N,她偷偷把錄音按鍵清零,只錄下N的小聲啜泣。他說他其實很害怕,怕自己真的會一無所有,他爸已經折進去了,不留點家底下來,大家都會說是我把家敗了。

    最終採訪沒有做成,S回去就辭職了,她發現誰都改變不了世界。

    4

    一年後,她去了一家時尚雜誌工作,冬天也得光著大腿輾轉於各個時裝周,穿著借來的昂貴衣服,小心翼翼地維護著體面,卻並沒有變得有錢。

    N呢,繼續做著自己的生意,找著不一樣的姑娘,有時用錢置換容顏,有時用甜言置換錢。他偶爾來找S,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自己的生活,他給她講自己的江湖故事,手指輕輕划過手機,出現一張張女孩的臉。S說N是自己見過的最不入流的一個人,酒肉穿腸過,人渣心中坐。

    他們喝多了酒,一起翻牆進去大學的露天游泳池裡,兩個人喊著對方的名字跳進去,落水的時候她才想起自己根本不會游泳,只覺得快樂。

    再次睜眼他已經在用吹風機幫她吹頭髮,皺著眉頭罵她白痴。S很喜歡這個瞬間,抱住他的腰。他什麼也沒說,兩個人之間只有吹風機呼嘯的聲音。

    酒店的電視裡放出一首歌,張國榮的《有心人》。

    但願我可以沒成長,完全憑直覺覓對象,模糊地迷戀你一場。

    5

    2012年兩人決定老死不相往來後,S突然承認了一件事。自己真的很賤,喜歡那種永遠的少年。而永遠的少年,都只做一件事。躲在牆角抽菸,通宵喝大酒,為你打架,深夜站在你家樓下紅著眼圈說自己的脆弱。以上所有,其實都是一件事,他們只做一件事,想一切辦法,讓你愛他,然後扭頭,再讓別人愛上他。

    N跟S講所有不能和女朋友講的秘密,他有一張長長的Excel表,記錄了自己每一段魚水之歡,詳細縝密,邏輯清晰。他輕描淡寫說出朋友之間的曖昧以及同一個女生的故事,最後的總結是:但是,我可是他們的前輩。眉眼中帶著得意。

    如果你看過幾部台灣電影,就會明白,N是鳳小岳演過的所有角色,S說,你一定會自負一輩子,在自負中死得不明不白。

    然後N吻她,問:這和你愛我有關係嗎?

    6

    2009年冬天,是N第一次決定結婚,為了未婚妻變賣家財去了美國,所有朋友都很震驚,特別是他的前女友們。S當時也有了男友,工作穩定,對她體貼,沒有特別的好,沒有特別的壞。當然,她做的一切都是一個二十七歲的人應該做的事情,學會了用眼霜和定期去美容院,學會了怎麼和男人曖昧地說話,同時保持著距離。

    歲月並不是殺豬刀,歲月是碗孟婆湯,只會讓你變得假惺惺,最後假得連自己最初什麼樣子也記不得。

    N打電話告訴S自己要結婚的事,S正陷在一片鬼哭狼嚎中。她小步退出包廂,站在KTV的門口,笑著說:好呀,恭喜。我朋友生日,有點吵,我們改日聊。掛了電話就沖回去,把手機扔在酒杯里,跳入狂歡中,喝到斷片兒,第二天假裝什麼都不記得。

    雖說如此,她還是在他的婚期前,找到一個去紐約出差的機會。他開了很久的車,去機場接她。他留了一撮鬍子,還是跟第一次見到他時一個樣,吊兒郎當靠在車上,手裡還拿著本書,低頭看著,感覺看了十年。他再怎麼偽裝,還是那個頂著泡麵頭穿著粉色的美特斯邦威翻出一個陸濤領的少年。S站在他面前不遠處看他,站了好久,他才抬頭,什麼也沒說,兩步走上來,直接把她橫著抱起來。他說,你變得輕了。盯著她的臉,仔細打量,問她是不是墊過下巴。S說屁叻。N笑出來,說沒想到你也能長成一個妖精。

    S把頭埋在他胸前,心裡百感交集,那雙紅色底的高跟鞋晃在半空。

    沒想到,我也能長成一個妖精。

    7

    本來工作結束後,S應該回國的,N卻要讓S去家裡看看,每一個設計都是自己的心血。當時未婚妻正回國探親,S帶N回家,推開門的一瞬間,看到家裡的一切都是自己夢寐以求的,S就特別想轉身拔腿就跑。S覺得,N把她想要的一切,都給了別人。特別是他自己。

    那頓飯是不歡而散的,如果沒遇上暴風雪的話。

    晚飯時,S坐在桌邊火急火燎地發著郵件,卻怎麼也發不出去;N在身後的水池邊洗著盤子,說起未婚妻的點滴。他說:你知道嗎?當時在大學被退學就是因為她,因為她揍了系主任的兒子。哈,不過再怎麼說,我是他前輩,而且最後是我泡到了她。S站起來說:我想走了,送我去機場。一開門,發現路已經被暴雪完全封住了。

    剩下的整整四天,兩個人被困在房間裡,失去了和世界的聯繫。先開始還可以爭吵和閒聊憶往昔,到最後,只想少說兩句話保存體力。第四天的時候,S終於在兩個人一起吃一塊小餅乾的時候崩潰,對N說,覺得愛上他,是自己做的最倒霉的一件事。這是她第一次承認愛他,因為她覺得,說不定兩人就這麼餓死了。

    N蒙了兩秒,拿著車鑰匙,把一床被子裹在S身上,要送她去機場。

    S不肯,說現在這麼危險,路上出事怎麼辦。N反問她,你願意和我死一塊嗎?S用了五秒思考,拉上被子和一包餅乾就跟著N上了車。千辛萬苦到了機場,兩個人都來不及好好抱頭痛哭,就匆匆告別。他幫她買好機票,連“再見”也沒說,她就這樣稀里糊塗地被他送走了。

    S上了飛機才發現手裡還握著那盒小餅乾,顫了顫嘴唇,想跟空姐要杯水,卻變成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失聲痛哭,長這麼大沒這麼無助的一刻。感覺自己懸在半空,盤旋了那麼多年,始終無法找到一個降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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