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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趙子龍好不容易殺回去救了甘梅和阿斗,不料老大接過劫後餘生的兒子,不僅沒有喜極而泣,反倒一把摔在地上,對下屬振振有詞,大概是說小小犬子不足掛齒,差點害死他一員猛將。這個看起來也挺讓人無語的,如果我是甘梅,就跟劉備拼命,敢摔我兒子,定睚眥必報摔他的汗血寶馬。但我猜其實劉備為人父親,肯定也是愛子心切,但是礙於江山社稷,君王面子薄,喜怒也不敢形於色。

    長大後我終於懂了,一將功成萬骨枯,其中必有一枯,是心地純良童叟無欺的自己。

    2

    我家住在長坂坡附近的熊家山頂,我奶奶活著的時候住在太子橋邊。我們縣城裡的人,去遠郊的玉陽鎮,必經一座破敗的張飛亭,亭下立碑,刻著“張翼德橫矛處”。小商販把擦汗的毛巾搭在碑上,借著陰涼賣甘蔗和茶雞蛋,石碑周圍都是踏爛的紫色甘蔗皮。每逢此景,必定心疼張飛。我覺得自己的多愁善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這座小縣城曾經到處都是三國古蹟,英雄戰馬的鐵蹄踏出的珍珠泉至今還在清澈遠播的梵音中冒著白白的霧氣。只不過寺里山上的兔子和野雞,都在大雪紛飛的時候讓當地的地痞流氓燒殺擄掠,變成了特色火鍋。

    寺里的和尚就知道念經,也不知道出來管管。  

    我總是像這樣瞎操心,所以剛上小學的時候成績不好,不好好寫作業,十個拼音八個不會,我媽教完我,還不會。她就生氣,罰我在廁所跪搓衣板,跪著寫作業,還一邊氣哼哼地說我是扶不起的阿斗。我問我媽是什麼意思,她心情好的時候就解釋說恨鐵不成鋼,心情不好就解釋說爛泥巴扶不上牆。

    年紀小,聽不懂。覺得漢語拼音就是惡魔的爪子,在它把我的膝蓋刨爛之前,我的語文成績迅速躥到班裡前列。八歲的時候我媽帶我去了趟桂林,回來後我文思泉湧,寫了一篇遊記叫《桂林山水甲天下》,在課堂上被老師誦讀,同學們都投來嫉妒的目光。我自此立誓,長大後要變成一代文豪。

    但是後來發現文豪的下場似乎都不怎麼好。先說外面的。據說荷馬是瞎的;但丁家族沒落,從小他媽就沒了,最後自己還客死他鄉;莎士比亞家裡有錢,但是沒畢業他爸就破產了,還要去肉店打工。再說回來,曹雪芹的小兒子去世,他自己一病不起到最後都沒錢治病;李白等一行詩人都是酗酒狂人古今皆知;屈原投江,一心求死,所以抱著大石頭,生怕自己跳下去後又浮出汨羅江;司馬遷的故事大家也都在書里看到過。

    嘖嘖嘖。

    不忍卒讀,想想就疼。

    長大後我懂了,做人還是不能想太多,沒用。  

    3

    南方冬天沒暖氣,冷起來要人命。我家有。

    因為是煙廠家屬區,有自己的鍋爐房,冬天大爐子燒得滾燙,家裡的暖氣片也滾燙。從小我媽就偷偷放暖氣片裡的熱水讓我燙腳,廠里的人都這麼幹,鍋爐房的師傅一急,經常往水箱裡倒煤渣,後來水變成黑色,混著一股刺鼻的二氧化硫味道,我媽就讓我先泡,泡完用乾淨的熱水再沖一遍,太機智。

    我現在懷疑小時候總生病可能是因為洗腳洗多了,中了鍋爐房下的毒。

    那時候隔三岔五就發高燒,加上爸媽離婚,家裡沒男人,都是我媽自己背著我去醫院。我家在熊家山頂,醫院正好在長坂坡頂,從煙廠的後門走小路,穿過幾個魚塘就能到醫院的後門。

    魚塘主人養了幾隻羊,每次我都趴在我媽背上,讓她撿地上一顆顆的豆豉,回家後爆炒辣椒,很下飯。我媽就說,打完針回來再撿,這會兒撿了沒東西裝。

    一來二去,醫院的護士都認識我了,好幾回燒成肺炎,醫生都搖搖頭,讓我媽把我背回去,說孩子沒救了之類的。我媽就邊哭邊把我往回背,到家就把我扔在沙發上,然後急匆匆跑去找隔壁單元的張師傅。

    長坂坡上神人多。  

    張師傅是做拖把的,他個子不高,腦袋很圓,鼻頭很紅。平常總在我們那棟樓盡頭的空地上做拖把,五顏六色的拖把穗幾乎都是附近樓上的人淘汰的秋褲或者被單。我家的拖把,十幾年都是從他手上買的,我不穿的秋褲也會拿給他,剪碎了給別人家用。他除了做拖把,還會替人算命。醫生救不了我的時候,都是他救我。

    每次我媽喊他來家裡,他都要作法發功,搖頭晃腦,嘟嘟囔囔,完全聽不懂,結束後還在兩張黃紙上畫符,燒一張讓我喝,然後在我的床頭貼一張。作完法,張師傅依然回去坐在小板凳上繼續做拖把。

    就這樣我家到處都貼著符,那時候是用糨糊貼,特別牢,粘上之後真的撕不下來。有時候半夜上廁所,看見黃符,能把我嚇個半死。

    那家總說我救不活的769醫院,後來被改了名字,叫長坂坡醫院。但是他們這幫莫名其妙的人,為了蓋樓,居然又神不知鬼不覺地把我奶奶家門口的太子橋給拆了,換成了一座碑。

    又是一座碑。

    我奶奶說,我喜歡的一切最後都會變成一座碑。她說得好抽象,我沒太懂。但是我奶奶去世後,真的變成了一座碑。

    長大後我還懂了一則小百科,以前我讓我媽撿的那玩意根本不是豆豉,是羊屎,是後來我看到家裡兔子拉屎後覺得似曾相識,就跑去問我媽,她才告訴我的。好險。  

    4

    自從發現自己無法從苦其心志餓其體膚中體悟人生變成文豪之後,我就一心想當官。尤其是我小學三年級當了一學期的路隊長,便從此一發不可收。

    路隊長就是放學後舉著小黃旗帶路的,我帶的那條隊伍都是住在子龍路上的孩子,人員結構很簡單,因為子龍路是爬上熊家山唯一的路,山腳下是市政府,山頂是武裝部,再往裡就是捲菸廠。

    放學後大家在教室門口站成一隊,清點人數後就出發。路隊長負責帶頭過馬路,等紅綠燈,誰先到家,誰就先離隊。我經常走到人多的地方就故意停下來整整隊伍,立正稍息立正,大家都聽我的,感覺很威風。

    一般隊伍到山腳下,就只剩煙廠的孩子了。我們互相都很熟,便立刻一窩蜂鑽進山腳下的大鐵門,從山上抄小路。小時候覺得什麼都很好玩,隊伍里的男生經常會給我們女生表演吃螞蟻,對,就是抓一隻螞蟻放進嘴裡咽下去。真蠢。

    每次吃完螞蟻一定會砸馬蜂窩,砸完就背著書包拼命跑,我一般都是提前跑出很遠看他們砸。終於有一天,他們扔出去的石頭砸到了大樹深處別人家的玻璃,再後來馬蜂窩就不見了。

    我從小就看格林童話,所以堅定地相信這個世界上的某個角落會有一大筆寶藏。有一次我和一個姑娘撿了兩把鑰匙,我和她高度一致地認為鑰匙可以開啟某處暗藏的金銀珠寶,於是我倆就背著隊伍里的其他人,偷偷把鑰匙包起來,埋在了以前掛著馬蜂窩的大樹下。我們挖了個坑,約好找到地圖後再回來拿鑰匙,不然拿回家怕被別人發現。這是真的。

    可能是小孩子忘性比較大,廠里有了統一的班車後,我們第一小分隊就解散了,我倆也沒去找地圖。大家都坐班車回家,很少再從小路爬熊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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