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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他們的關係就從單純的「教導和被教導」里增加了一項。
陳庸撿到烏雲的時候就說過,他不養沒有用的人,所以烏雲在學會生存之後就必須幫他做事還債。
在烏雲幫忙殺滿了九十五個人的時候,陳庸就消失了,只留下一本《LOVE》。
說實話,這本書烏雲沒有看懂。
裡面幾乎都是散文詩,描寫的很是虛幻。
別的書烏雲都能看懂,不管是語言類還是工具類,烏雲看一次就能記住,也能理解。唯有這種純文字的,既不教導他什麼東西也不說明什麼來由的書籍,他絲毫不懂。
看了三年,還是不能理解上面寫的「愛」是什麼。
越是看不懂,烏雲就越是想要懂。
從來沒有人告訴他在這裡生存要學會愛,可是他卻不止一次的在別人的嘴裡聽見這個詞。
如果按照書上面說的「愛是無私奉獻」,那麼陳庸對他的就是有償索取;愛是長久陪伴的話,陳庸和他也沒有一直在一起;愛是恆久忍耐的話,他和陳庸之間也沒有這種東西。
所以,陳庸和他之間的關係不是愛,只是單純的利益交換。
烏雲再一次看向這個作為「禮物」的混血少年,表達的意思很明確。
少年懵了。
他為了能夠在毒蛇身邊活下來,自然不止一次的說過「愛」之類的甜言蜜語。
只要這個就夠了麼?
這不是很簡單麼?
「當然可以。」少年毫不猶豫的回答道,「我當然愛你了,主人。我現在是你的人,我不愛你還能愛誰呢?」
烏雲鬆了口氣,將書本合起來,「既然你愛我,你就留下來吧。」
他在笑。
少年見烏雲笑了,知道自己的小命能夠保住了。
什麼嘛?
是個意外好騙的人。
少年身上的繩子被解開,烏雲翻出自己的一件衣服給他穿上,順便將自己的食物和水都推了出來。
「吃。」
牛奶、麵包、巧克力、甚至還有各種新鮮的水果。
少年也不是不懂事,知道這個地方最流行的食物就是各種存儲罐頭,「新鮮」是很難得一見的。
可是他不是普通的傻子。
在這裡,沒有什麼東西是可以被理所當然得到手的。
如果以為別人稍稍對你好一點就以為自己是特殊的話,很快就會死的,就像是毒蛇曾經喜歡的那些孩子們一樣。
少年不是毒蛇最喜歡的收藏品,也不是他最討厭的一個,卻是他身邊活的最久的一個。
論察言觀色,他比許多成年人還要強得多。
「不,主人先吃。」少年乖巧的拆開一塊巧克力遞到烏雲面前,「主人吃完了我再吃。」
「烏雲。」烏雲接過巧克力,「我的名字。」
少年愣了一下,立刻明白對方可能不太想要聽「主人」這種稱呼,立刻點頭示意自己明白了。
「對了,主……烏雲,我還沒有名字。」少年說這話純粹就是騙人的,他當然有名字。
不過換了一個飼主,當然需要換一個名字。
命名權在這個地方也算是一種臣服。
少年主動這麼說,為的也不過是想要表達自己會是烏雲所有物的意思。
他需要用各種方式來討好這個年輕男人。
自尊?脾氣?貞操觀念?
在這裡活著的人都沒有這種東西。
最簡單的法則就是弱肉強食,弱者臣服於強者,再簡單不過了。
烏雲難得皺眉。
他不會給人取名。
「蘋果、牛奶、巧克力。」烏雲指了指這三樣東西,「你要選一個當名字麼?」
——不,這麼敷衍,根本達不到我想要的效果!
少年覺得這個叫烏雲的漂亮男人似乎有點腦子不太好。
難道是他沒有魅力麼?
還是說這個烏雲其實不喜歡他這樣的小孩體型?也許他喜歡的是那個殺掉毒蛇的男人的樣子?
那可能還需要再等幾年,而且還得需要很多很多的食物。
長得太快太壯的話,會被殺掉。
所以少年吃東西一直都很克制。
他其實已經十四歲了,只是看起來只有十一二歲的樣子。
「烏雲喜歡的就是我喜歡的。」少年露出自己最無邪的一個笑容,「我可以叫……叫晴天麼?」
「嗯。」
這什麼反應?
對方不接茬,少年也只能將自己準備好的甜言蜜語說出來,「烏雲和晴天,一聽就很相配。我愛烏雲你,所以我就叫這個名字好不好。」
「嗯。」
還是沒有反應。
晴天的名字就這麼定了下來。
這個房間雖然又小又破,但是東西卻很齊全,甚至可以說齊全的有些過分了。
晴天不知道烏雲到底是做什麼工作的,不過他猜想對方可能和他是一樣的人。
畢竟這裡的東西不是簡單可以拿到手的,而且他也確實聽見了烏雲和那個男人之間的情事。不過也可能是因為要分手了,所以男人就送了他過來;也有可能是這個烏雲有什麼特別的癖好,男人送自己過來是為了幫忙分擔的。
不管是什麼,夜晚都是戰場,都要做好萬全的準備。
天色一黑,烏雲就不再看書,也關了燈準備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