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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想:“聽起來很合理,好吧,我答應你。”
我立刻伸出小手指:“我們拉鉤,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很多很多年以後,某人深深感嘆:“人哪,千萬別因為一時的憐香惜玉,簽下一百年的不平等條約,因為一百年太長了,三萬六千五百多天,許諾容易,堅持太難……”
然而,已經晚了!
Action 3
沒過幾天,我們又爭吵起來。
激烈的爭吵後。
我無比氣憤地大吼:“你讓我走,你別攔著我!”
他放開緊抓著我手腕的手:“你一定要走,那就走吧。臨走前,我送你一樣東西。”
“什麼東西?”
他拿出一條精美的手鍊:“這條手鍊,我原本是想情人節送你的,既然分手了,那就算分手禮物吧。”
“我從來沒聽說過分手還送禮物的。”
“我們是例外。”
他小心翼翼地將手鍊戴在我的手腕上,又給我一個深深的擁抱:“我會想你的。”
“我也會。”我現在就有點兒想他了。
“那就別走了。我知道錯了,以後再也不惹你生氣了,好不好?”
我低頭看看手腕上精緻的手鍊,含著眼淚問:“你真的不再惹我生氣了?”
“不會了。”
“哦。”我把手鍊摘下來放在他手裡,“等情人節你再送我吧。”
Action 4
又一次激烈的爭吵後。
“這次我一定要跟你分手,你說什麼都沒用!”我信誓旦旦地說。
他沉默片刻:“大半夜的,別分了,要分明天再分!”
“我不能等,一分鐘都不能!”
“你就不能稍微理性點兒?這個時間,你的公寓已經關門了,分了手,你去哪兒?這天寒地凍的,難道你想在大街上流浪?”
此言有理,我想了想:“我去網吧。”
“網吧又髒又亂,累了沒地方休息,困了沒地方睡覺,你何必自找苦吃?”見我有些猶豫,他放軟了語氣,拍拍我的肩膀,“這樣吧,你在家裡好好睡覺,我去網吧。”
“可是,網吧又髒又亂,還沒地方睡覺……”
他立刻說:“要不我們等明天天亮了,再好好談談分手的事?”
“好吧。”我擁著被子躺下。
他靠過來,抱住我,一番極力地反抗後,我成功……屈服了!
Action 5
幾天後,小程同學又惹我生氣了。
我還沒開口,小程同學善解人意地替我說了:“又要拋棄我是不是?你不用說了,想拋棄就拋棄吧。”
“……”不帶搶我對白的。
“下周是你生日,我帶你去買個禮物,算是我們的分手禮物,留作紀念。”
“我不要分手禮物了!”我的分手禮物已經很多了。
“那你送我一個吧。”他認真說,“我都送你那麼多了,你一件都沒送過我。”
我想了想,很有道理:“我去給你買雙球鞋吧,你的球鞋都磨壞了。”
他的眸光一柔:“好。”
我們一起去買了雙球鞋,他又給我買了件生日禮物,我們又吃了頓“分手飯”……
我怎麼想不起來早上為什麼吵架了呢?
回來的路上,我抱怨說:“每次你隨便一哄,我就不生氣了。我就是太容易被你哄好了,你才不懂得珍惜,總惹我生氣。”
他幽怨地看我一眼:“隨便一哄?你知不知道每次為了哄你,我浪費了多少腦細胞?!”
我拍拍他的腦袋,“浪費點兒沒關係!反正你最不缺的就是腦細胞。”
***
我們的磨合期,我記不清分手了多少次,總之我收的“分手禮物”能裝滿一個柜子,至於“分手飯”,那更是吃了不知道多少頓。
然而分手的結果始終如一——禮物買了,美食吃完,我們手牽著手歡歡樂樂回家,濤聲依舊。
有一天,我問小程同學:“人家都說‘分手’這種話不能輕易說,說了會傷感情,可我說了這麼多次,也沒見傷了你的感情呀?”
他停下翻書的手,抬眼看我,認真答:“那是因為我對你的感情太深,傷個百八十次,你根本看不出來。”
我樂了,深深覺得小程同學的甜言蜜語說得越來越淺顯易懂了。
我又問:“你答應過我不會拋棄我,可沒答應不被我拋棄。為什麼每次我跟你說分手,你都要把我哄回來?你就那麼離不開我?”
他低頭繼續看書。
我搶走他的書:“快點兒回答我!”
他無奈地看看我手中的書,答:“因為你很久以前告訴我過:你愛一個人,就會全心全意,你承受不了分手的痛苦。雖然我也每天都想拋棄你一百遍,可是我總擔心你承受不了……”
我的鼻子一酸,眼睛有些濕潤,我狠狠把書丟給他:“最煩的就是你,說一句‘離不開我’,能死啊!”
他摟過我的肩膀,笑著說:“既然當初決定了要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那我們只能這麼將就了。”
我們這一將就,就是十幾年……
我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將就一輩子,可我從不後悔認識他,愛上他,選擇他,把我一生最美好的年華全都給了他。
其實,男人不是天生就會討好女人,總要耐心教的。
——《愛情秘籍》第十課——
如果一個男人從來沒說過你在他心中有多麼重要,也從未說過他為你付出過什麼,甚至從沒對你說過:我喜歡你!
可是,他總會出現在你需要的時候。
那麼,他可能就是喜歡你!
這樣的男人,你一定要給他一個機會靠近你,因為他懂得什麼是——真愛!
插pter17愛情,沒有一帆風順
愛情的路上,沒有一帆風順,可也不會無路可走。
如果,你以為你的愛情已到了無路可走的地步,那麼,請不要將錯誤歸咎於“愛情”的脆弱,是你們沒有盡全力去尋找一條出路。
Action 1
每一對父母都全心全意愛著自己的孩子,他們把你當成人間至寶,他們反對你和你愛的人在一起,只是因為在他們眼裡,你值得更好的人去珍惜,去呵護,去一生不變地愛著!
基於這種偉大的愛,當我的老爸老媽聽說了我跟一個二十歲的小男生談戀愛,還到了同居的地步,可想而知,後果有多慘重。
假期回家,我被老媽罵得體無完膚:“從小你就沒心眼兒,到了現在……更缺了。他是男人,玩玩無所謂,你是女孩子,你玩得起嗎?”
我說:“他對我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