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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那是,愛
作者:葉落無心
這不是一本愛情小說,這是一本教你們尋找愛情的《愛情秘笈》!
Action 6
幾日後,我又在走廊拐角處遇上煩人,這次我主動追過去,用肩膀碰了他一下:“哎!今天我老公出差了。”
“……”煩人回頭看我一眼,無語。
我繼續甜笑:“今晚來我家呀?我買了件新睡衣,你喜歡的紫色……”
煩人打斷我後面的話:“你沒看見你身後有人嗎?”
我:“呃……我有事先走了!”
【
☆、插pter 1 人生最值得銘記的時刻
前言
細算一下,我在晉江寫文已有十年,我一直堅持不懈地走著親媽路線,可是不知道為什麼,總有人對我的親媽體質表示懷疑,為此我深表困惑。
這一次,為了證明我是真正的親媽,如假包換,我打算寫一篇很有愛、很蠢萌、很甜寵的小甜文,以此證明,我是當之無愧的親媽(此處應該有掌聲),謝謝!
這篇《那是,愛》我醞釀了十年,一直想寫,或者說寫了無數個大綱,無數個開始,無數個結局,最後無數次地擱淺,只因為一個原因,我怕寫不出愛情的滋味。
今天,我終於下定決心寫出來,以我從未嘗試過的一種文風來寫,希望這篇小甜文可以帶著大家一起領略一番生活的愛情,生活的滋味。
可以讓大家跟著我一起走過曾經青春的十年,一起相信,無論酸甜苦辣,那都是——愛!
感謝那些愛過我,愛著我,和即將愛我的人!
順便聲明一下:本篇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也是虛構!請勿帶入相關人等,尤其是——本作者!
——葉落無心
插pter 1 人生最值得銘記的時刻
在我的小言腦子裡,表白、求婚和結婚是女人一生最值得銘記的三個時刻,應該浪漫得直到老掉牙時,回想起來還能感動得熱淚盈眶。
然而,藝術總是高於生活。
Action 1
2003年6月13日,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是我的生日。
持續了兩個多月的非典和即將到來的畢業,讓整個校園仿佛都浸泡在一種沉重的別離中。
我被沉重的氣氛壓抑到了極限,一衝動就約了煩人去酒吧喝酒。
酒意微醺中,我心中的小言情結又發作了。
我對煩人說:“現在咱們要各奔東西了,我就想聽你明明白白跟我說一句:你不喜歡我,從來沒喜歡過……我就能死心了……”
短暫的沉默後,煩人說:“我如果說……喜歡呢?”
“啊——”
“我喜歡你,很久了。”
“你,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
“我以為我做的已經夠明顯了。”
我頭疼,酒喝多了,腦子有點不靈光,我怎麼也想不明白,他喜歡一個人為什麼只做不說。
多年以後,當我對他有了深刻到骨髓里的了解以後,我才懂了:有一種愛叫做——我從不說愛你,可不論什麼事,只要你說得出,我就做得到。
Action 2
某個暑假,完全記不清日期的清晨,我正抱著被子做美夢,老媽又開始在我耳邊嘮叨。
“你都26了,什麼時候結婚啊?你看XX跟你同歲,孩子都能打醬油了,你再看看XX,比你還小三歲,過兩天就結婚了,你能不能長點心?”
我深覺老媽教導得對,伸手拿起床頭的電話打給煩人。
從煩人濃重的鼻音判斷,他應該是被電話鈴聲喚醒的,所以問話言簡意賅:“什麼事?”
我也還困著,所以直奔主題:“你打算什麼時候跟我結婚?”
“……沒想呢。”
“現在想!”
“……”很久沒了動靜,我以為他又睡過去了,正打算掛了電話繼續補覺,他突然說話了,聲音清澈如水:“等研究生畢業吧。”
“行。”
掛了電話,我告訴老媽我研究生畢業就結婚。
老媽立刻去打電話通知所有認識的人,我蒙了被子繼續睡回籠覺。
等我睡醒了,腦子靈光了,我才猛然想起,神聖的求婚儀式結束了。
傳說中的鮮花、燭光、西餐、鑽戒、還有下跪呢?
果真都在言情小說里。
Action 3
表白是我,求婚是我,就在我以為結婚也必定要我先說出口時,意外突然發生了,突然得我還來不及刷牙洗臉。
完全記不清日期的一天,早上醒來,我打著哈欠去洗手間。
煩人一邊笨拙地通著下水道,一邊嫌棄我的頭髮掉得太厲害,警告我以後不許再寫小說寫到凌晨,每晚十二點前必須睡覺,為他養好身體,伺候他到老、到死。
為了化解劍拔弩張的緊張局面,我端著言情腔,悲情地指著他問:“你嫌棄我了是不是?你不想要我了是不是?”
煩人永遠沒有言情小說男主的柔情似水,冷冷看我一眼:“去把垃圾桶拿來。”
我繼續賣力地作:“你就是不想要我了,你就是不想娶我了!你不想要我早點說,我身後一堆備胎排隊等著我的呢,其中有幾個我十分看好,正愁沒機會實地考察……”
煩人直接打斷我:“去換件衣服,我們去學校派出所。”
“去幹嘛?”
“取戶口,去民政局領證。”
“呃……”我剛才說到哪了?
“聽說今天是個好日子,宜嫁娶,不宜作。”他說。
“真的?!不用換衣服了,我們走吧。”
“先把臉洗了!”
“呃……”
我差點忘了!
Action 4
我和煩人走進學校派出所,閒得發慌的警察叔叔熱情地問:“你們要辦什麼事啊?”
我高高興興答:“取戶口。”
“簽工作了?”
“不是,我們要去領結婚證。”
警察叔叔深深看我和煩人一眼,自言自語感嘆:“唉,現在這學生啊,都急著結什麼婚,回頭還得離,多麻煩!”
“我……”我覺得我有必要說點什麼,憋了半天終於憋出一句,“我不怕麻煩!”
煩人狠狠瞪我一眼,“我怕,所以別給我惹麻煩。”
瞅瞅,這人多煩人!
Action 5
煩人說今天是個好日子,我以為民政局的辦事大廳必定是人山人海的局面,可是一進門,我驚呆了,居然只有零星的幾個人辦手續。
“你不是說今天是好日嗎?你看的哪本黃曆呀?”我大惑不解。
“不需要排隊,還不是好日子?”
此言有理。
效率極高地填了表格,拍了照片,領了結婚證,我捧著鮮紅的本本樂得嘴都合不攏。
傻樂著跟煩人走出民政局的辦事大廳,我正東張西望找公交車站,站在我面前的煩人突然牽住我的手。
他的手總是暖暖的,讓我安心。
我幸福地望著他:“從今以後,我們合法了。”
他滿足地望著我:“從今以後,不管我怎麼嫌棄你,你都沒機會實地考察別人了。”
“我,我怎麼覺得我被坑了?”
“放心,我會堅持坑你一輩子的。”
“……”
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說甜言蜜語的時候,你永遠品不出甜來!
可是我喜歡!
也許在很多人眼中,我們的婚姻很倉促,沒有代表真愛永恆的鑽戒,沒有親戚朋友的祝福,但我們有愛,有著對未來最美好的憧憬,我們的心中裝滿了幸福!
這就是此生最值得銘記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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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pter 2 “煩人”的由來
?我的萬能小助手兼知己薇薇姑娘曾問過我:“你為什麼稱呼你老公煩人?是有什麼內涵嗎?”
我堅定搖頭:“沒有內涵,就是表面的意思。”
“那他到底哪裡煩人,我怎麼看不出來?”
“那是因為,他只煩我一個人……”
“例如?”
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了,我能寫一本五十萬字的長篇巨著,絕對不卡文,可惜本文篇幅有限,我只能隨意挑幾個不太毀他形象的講講。
Action 1
煩人的人生信條是:能求別人辦的事,絕對不麻煩自己。
我暗戀他兩年多,熱戀他三年多,嫁給他八年多,他這個人生信條無所不在地困擾著我。
“媳婦,這件衣服你幫我熨了。”
“媳婦,我的手機找不見了,你幫我找找。”
“媳婦,我渴了,你幫我拿瓶飲料,要涼的。”
“媳婦,這個樣品太難磨,你幫我磨了。”
“媳婦,我困了,這篇論文你幫我翻譯了。”
……
這些我都默默忍了,誰讓我當年一不留神被他坑了!
可是,某日我正在碼字碼到靈感大爆發,男女主角馬上就要久別重逢。
忽聽煩人大喊:“媳婦,快幫個忙,幫我把遙控器拿來!”
“哦,來了!”我順著聲音跑去臥室一看,丫兒靠在床頭,遙控器躺在床頭櫃。
我伸手就去掐他:“你換個姿勢就能拿到,還叫我來幫你拿,你還能更懶點嗎?”
他笑嘻嘻扯著我的手:“我是懶,可我不是懶得去拿遙控器,我是想看你一眼,可是懶得下床去找你……”
“你——”
這人是不是很煩人?
Action 2
一日,我和煩人看某熱播的相親節目,一個看著不錯的男嘉賓被全部滅燈,光頭主持人感慨,我也十分感慨。
自以為是愛情“磚家”的我忍不住發表意見:“我覺得女人對男人真沒必要這麼挑剔,長得帥不帥,經濟條件好不好,有沒有前途,這些都不重要,關鍵是要——愛你!”
煩人冷冷瞪我一眼:“說真話!”
我一時沒反應過來:“呃?我說的就是真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