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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呢!也不要面孔!”
“不要面孔!”
“哼,有錢人的事!”
“有錢人!”
只有在這種時候,林媽和崔媽是親密的,和諧的,志同道合的。主人的爭吵讓她們由衷地發出“有錢也不一定有幸福”的哲學感慨,當她們這樣相對嘆著談著的時候,她們就成了兩個哲人,天地間最心平氣和寬容智慧的思想者。於是那些平日間小零小碎的矛盾和嫌隙都消失無蹤了,她們空前地團結,肝膽相照,親密無間,而且自覺責任重大,簡直大到“天欲將降大任於斯人”。因為那忙於爭吵的夫妻倆無暇再顧及到孩子,這照顧幼童的重任便只有落到她們的頭上,而她們,這兩個天下間最正義善良的俠之大者,責無旁貸,義不容辭。並且,從心底里說,她們兩個都是從北京老宅帶過來的舊仆,打小兒看著姐弟倆長大的,對孩子的感情也的確比趙依凡還要來得親切些。
通常總是崔媽先歸於正題:“就苦了孩子,可憐,真可憐哪!”她嘴裡說著的時候,手裡一忽兒也不停下:將煮熟放涼的一鍋糯米飯捏成一隻只小團,再把肉糜放進米糰里捏攏,等一下還要將這糯米肉糰子放在蛋汁里滾過,再放進油鍋里煎熟。這叫合肥丸子,是她的家鄉菜,黃裳最愛吃了。
林媽應著:“就是,弟弟該餓了。光知道自己吵,孩子也不管,要不是幸虧了我們,早晚把兒子餓死。”她是家中惟一男孩的保姆,自覺要比女孩的保姆地位尊貴,因此即使是在推心置腹的時候,亦不忘話里話外時時提著“弟弟”兩個字,似乎這樣會加重自己的話的份量,顯得更加名正言順。
而那“幸虧了”她才沒有“餓死”的弟弟已經“啪噠啪噠”地從外面跑了進來,小聲要求著:“林媽,我餓了。”
“可憐,真可憐哪!”崔媽便又感慨一遍。而林媽順手從她剛剛煮好的雞蛋碗裡取了一隻蛋遞給黃帝:“先拿這個吃著充充飢,飯一下下就好,告訴姐姐,今天咱們吃肉丸子。”
黃帝思索一下,得寸進尺:“有松子糖吃嗎?”
林媽也思索一下,豪氣地應承:“有,崔媽做丸子,我做松子糖。”
所謂“松子糖”,就是將松子仁舂成粉,攙入冰糖屑,做法無疑比糯米肉丸子簡單得多。黃府的規矩,二爺夫妻的飯和少爺小姐是分開開的,而少爺小姐的飯雖然同時開,卻是分別做,由她同崔媽各管各事,但是今天,這樣一個特殊的日子,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就是“聽壁腳”。而崔媽,也認為這特殊日子裡的特殊分工理所當然,對林媽的自說自話絲毫不以為忤,反而很有興致地,又叮囑弟弟一句:“是你姐姐最愛吃的合肥丸子呀,問她高興不?”
弟弟滿足了,害羞地笑一笑,屁顛顛跑了出去,果真當成一件大事那樣報告給姐姐:“崔媽說,她今天給你做丸子,你高興吧?”
姐姐盯著天邊一點點收斂消逝的晚霞和漸漸光明清潤起來的月亮,眼神嚴肅,隔了一會兒,忽然很莊重地,發誓一般地說:“將來長大了,我會對崔媽好!”
☆、二、離 婚
黃家麒的親妹子、趙依凡的密友、三小姐黃家秀來訪的時候,二爺和二奶奶還沒升帳。
傭人眨著眼小聲說:“昨晚又吵了,睡得好晚。”
家秀皺皺眉,想說什麼,可是犯不著對個下人抱怨,末了只略點點頭,揮手叫進去通報一聲,自己且順腳兒拐到西院私塾外站一站。
黃裳和黃帝已經吃過水滾蛋在上早課了,正同先生匯報功課,齊齊背誦著:“清商隨風發,中曲正徘徊。一彈再三嘆,慷慨有餘哀。不惜歌者苦,但傷知音稀。願為雙鴻鵠,奮翅起高飛。”
姐弟倆同聲同氣,可一個朗朗上口,一個含混其辭,仿佛大弦小弦嘈嘈切切錯雜彈。
不用說,那口齒清晰的是黃裳,濫竽充數的自然是黃帝。
老先生扶著眼鏡點頭嘆著:“黃裳,你要是個男孩子,擱在過去是可以中狀元的。”
可是黃裳不是男孩子,現在也沒有狀元。太多的如果,構成了這時代與個人命運的不可能。家秀聽著,忍不住就嘆了一口氣。
黃裳被驚動了,抬起頭來驚喜地叫一聲“姑姑”,飛跑過來,將頭偎在家秀的胳膊上。
家秀愛憐地撫著侄女的頭,誇獎說:“已經背到《古詩十九首》了,真能幹。”
“姑姑聽見了?”
“聽見了。先生說你會中女狀元。”
黃裳並不羞澀,仰起臉來微笑,眼裡有小小的星在閃亮:“我不想中狀元,只想上學堂,當女學生。”
家秀點點頭,她今天來,正是應依凡之邀,與哥哥談判黃裳的求學問題的。可是黃家麒一向堅持私塾教育的,肯拿出這筆錢讓女兒上學堂嗎?她的心裡可是一點把握也沒有。
黃裳已經一心把她當救星,滿臉渴望,熱切地望著她。她自小就同這個姑姑親,尤其因為姑姑和媽媽是一同去留學,又一同回來的,就更讓她有一種錯覺,好像姑姑是媽媽的一部分,是又一個媽媽。
黃帝卻只將一隻手指含在嘴裡,向這邊張望著,猶豫著要不要走過來。
姐弟倆只差了一歲,可是智商好像隔了十年。家秀搖搖頭,她一直不大喜歡這個侄子。事實上,她沒有喜歡過黃家的任何一個男丁,包括她的父親和哥哥。
據說爺爺曾經倒是個人物,否則也掙不下黃家這偌大家業。可是那也只存在於傳說中。黃家秀還沒出生的時候,爺爺已經做了古。而從她落地起,眼中所見到的黃姓男人,不是花天酒地的紈絝子,就是錙銖必較的守財奴。就好像她的大哥和二哥,同父異母,性情各異,然而沒出息倒是如出一轍的。只不過表現在一個一味斂財,而另一個揮金如土罷了。
爺爺死後,因為家麒和家秀兄妹倆年齡尚小,母親又去得早,家產都把握在大哥黃家風和大媽黃陳秀鳳手上,一角一毫的用度都要畢恭畢敬向大房申請。直到家麒結婚,他們才正式分了家。但是黃家風仍扣住一大堆祖宗翎毛冠戴不放,說服飾既不是田地也不是貨幣,不能算做家產。但是那時候舊命服已經相當值錢,尤其五品以上冠戴翎毛的價值超過一般的明清古董瓷器,送到當鋪子裡是可以做鎮店之寶的。家麒和家秀自然不允,最後鬧到打官司。訴訟本來是對自己這方有利的,可是後來卻不知怎麼的,家麒私下裡同大房做了妥協,答應不追究了。他畢竟是男丁,又是二房長子,既然他出面具結撤銷告訴,家秀也就沒理由再堅持下去。為了這件事,家秀同二哥幾乎翻臉,最後乾脆連同嫂子離家出走,雙雙遠洋留學去。
說起來,家秀還是家麒的原媒。那時候,交際貧乏而生性浪漫的富家少女常常會有一種可愛的模糊的同性戀情結,家秀對依凡就是這樣,認為這惟一的朋友學問好性情好相貌好,總之無處不好。女孩子對待心愛的東西總是忍不住要占有,自己無法占有,就藉助親戚兄弟來幫忙——依凡其實是家秀先介紹給哥哥,雙方點頭同意了,其後才由兩家長輩出面談判,邀媒換帖。所以黃家麒和趙依凡的婚姻是帶一點自由戀愛的味道的,過程雖然遵循老式婚姻的規矩,序曲卻是開放而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