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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很小時開始,我就想當藝術家。藝術家穿著燈芯絨的外套,留著長頭髮,蹲在派出所的牆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磚對fèng的牆,顏色灰暗;我小舅經常蹲在這堵牆下,鼓起了雙腮。有些時候,他身上穿的燈芯絨外套也會鼓起來,就如渡黃河的羊皮筏子,此時他比平時要胖。這件事留給我一個印象,藝術家是一些口袋似的東西。他和口袋的區別是:口袋絆腳,你要用手把它挪開;藝術家絆腳時,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開了。在我記憶之中,一個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這是那堵牆的樣子)之下放了一個黃色(這是燈芯絨的顏色)的球,這就是小舅了。
在派出所里能見到小舅。派出所是一個灰磚白牆的院子,門口有一盞紅燈,天黑以後才點亮。那裡的人一見到我就喊:「啊!大畫家的外甥來了!」有種到了家的氣氛。正午時分,警察在門邊的小房間裡煮切面,麵湯的氣味使人倍感親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館裡也能見到小舅,裡面總是黑咚咚的,不點電燈,卻點臘燭,所以充滿了嗆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館裡看人,只能看到臉的下半截,而且這些臉都是紅撲撲的,像些烤辱豬。他常在那裡和人交易,也常在那裡被人逮住,罪名是無照賣畫。小舅常犯這種錯誤,因為他是個畫家,卻沒有畫家應有的證件。被逮住以後,就需要人領了。
派出所周圍有一大片商店,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建造的大頂子瓦房。人行道上還有兩行小銀杏樹,有人在樹下生火烤羊肉串,烤得樹葉焦黃,景色總像是秋天;後來那些樹就死掉了。他住的地方離那裡不遠,在一座高層建築里有一間一套的房子──那座樓房方頭方腦,甚是難看,樓道里也很髒。不管你什麼時候去找──我舅舅總不在家,但他不一定真的不在家。
我舅舅是個無照畫家,和別人不同的是,他總在忙些正事。有時他在作畫;有時他賣畫,並且因此蹲在派出所里。他作畫時把房門鎖上,再戴上個防震耳罩,別人來敲門聽不見,打電話也不接,獨自一人面對畫架,如痴如狂。因為他住在十四層樓上,誰也不能趴窗戶往裡看,所以沒人見過他作畫,除了一個賊。這個賊從十三樓的陽台爬上來,打算偷點東西,進了我舅舅的客廳,看到他的畫大吃一驚,走過來碰碰他說:哥們兒,你丫這是幹嘛呢?我舅舅正畫得入迷,嗚嗚地叫著說:別討厭!老子在畫畫!那個賊走到一邊蹲下看了一會兒,又忍不住走過來,揭掉小舅左邊的耳罩說:喂!畫可不是這種畫法!我舅舅狠狠地搡了他一把,把他推倒在地,繼續作畫。那人在地上蹲了很久,想和我舅舅談談怎樣作畫的問題,但始終不得機會,就打開大門走掉了,帶走了我舅舅的錄相機和幾千塊錢,卻留下了一張條子,鄭重告誡我舅舅說:再這樣畫下去是要犯錯誤的,他自己雖然偷東西,卻不忍見到小舅誤入歧途。作為一個善良的賊,他對失主的道德修養一直很關心。我舅舅說,這條子寫得很煽情──他的意思是說,這條子讓他感動了。
後來有一天,我舅舅在派出所里遇上了那個偷他東西的賊:他們倆並排蹲在牆下。據我舅舅說,那個賊穿了一雙燈芯絨懶漢鞋,鞋上布滿了小窟窿。此君的另一個特徵是有一頭亂蓬蓬的頭髮,上面全是碎木屑。原來他是一個工地上的民工,有時做木工的活,這時候頭髮上進了木屑;有時候做焊工的活,這時腳上的鞋被火花燙出了很多洞;有時候做賊,這時候被逮住進了派出所。我舅舅看他面熟,但已不記得他是誰。
那個賊很親熱地打起了招呼:哥們兒,你也進來了?我舅舅發起愣來,以為是個美術界的同行,就含混地亂答應著。後來賊提醒他道:不記得了?上回我到你家偷東西?我舅舅才想了起來:啊!原來是你!Goodmorning!兩人很親切地聊了起來,但越聊越不親切,最後打了起來;原因是那個賊說我舅舅滿腦子都是帶顏色的豆腐渣。假如不是警察敲了我舅舅的後腦勺,小舅能把那個賊掐死;因為他還敢說我舅舅眼睛有毛病。實際上我舅舅眼睛是有外斜視的毛病,所以老羞成怒了。警察對賊在藝術上的見解很贊成,假如不是他屢次溜門撬鎖,就要把他從寬釋放。後來,他們用我舅舅兜里的錢給賊買了一份冰激凌,讓他坐在椅子上吃;讓我舅舅蹲在地下看。當時天很熱,我舅舅看著賊吃冷食,饞得很。
我常上派出所去領小舅,也常在派出所碰上那個賊。此人是唐山一帶的農民,在京打工已經十年了。他是個很好的木工、管子工、瓦匠,假如不偷東西,還是個很好的人。據說他溜進每套房子,都要把全屋收拾乾淨,把漏水的龍頭修好,把廚房裡的油泥擦乾淨,把垃圾倒掉;然後才翻箱倒櫃。偷到的錢多,他會給檢查機關寫檢舉信,揭發失主有貪污的嫌疑,偷到的錢少,他給失主單位寫表揚信,表揚此人廉潔奉公。
他還備有大量的格言、人生哲理,偷一家、送一家。假如這家有錄相帶,他都要看一看,見到yín穢的就帶走,以免屋主受毒害。有些人家錄相帶太多,他都要一一看過,結果屋主人回家來把他逮住了。從派出所到居委會,都認為他是個好賊,捨不得送他進監獄,只可惜他偷得太多,最後只好把他槍斃掉,這使派出所的警察和居委會的老大媽一齊掉眼淚。這個賊臨死還留下遺囑,把屍體捐給醫院了。我有個同學考上了醫科大學,常在福馬林槽里看到他。他說,那位賊兄的傢伙特別大,躺在水槽里儀表堂堂,絲毫也看不出是個賊,雖然後腦勺上挨了一槍,但不翻身也看不出來。每回上解剖課,女生都要為爭他而打架。
我舅舅犯的只是輕罪,但特別的招人恨。這是因為他的畫誰也看不懂,五彩繽紛,誰也不知畫了些什麼。有一次我看到一位警察大叔手拿著他的畫,對他厲聲喝斥道:小子──站起來說話──這是什麼?你要是能告訴我,我替你蹲著!我舅舅側過頭來看看自己的作品,又蹲下去說:我也不知這是什麼,我還是自己蹲著好了。在我看來,他畫了一個大旋渦,又像個松鼠尾巴。當然,哪只松鼠長出了這樣的尾巴,也實屬可恨。我舅舅原來是有執照的,就是因為畫這樣的畫被吊銷了。在吊銷他執照之前,有關部門想做到仁至義盡,打出了一個名單,上面寫著:作品1號,「海馬」;作品2號,「袋鼠」;作品三號,「田螺」;等等。所謂作品,就是小舅的作品。引號里是上級給這些畫起的名字。冠之以這些名目,這些畫就可懂。當然,那些海馬、袋鼠和田螺全都很古怪,像是發了瘋。只要他能同意這些名稱,就可以不吊銷他的執照。但小舅不肯同意,他說他沒畫海馬和袋鼠。人家說:你不畫海馬、袋鼠也可以,但總得畫點什麼;我舅舅聽了不吭氣也罷了,他還和人家吵架,說人家是傻逼。所以他就被從畫家隊伍里開除掉了。
如你所知,我的職業是寫小說。有一次,我寫了一個我大舅舅的故事,說他是個小說家、數學家,有種種奇遇;就給自己招來了麻煩。有人查了我家的戶口存根,發現我只有一個舅舅。這個舅舅七歲上小學,十三歲上中學,美術學院油畫系畢業,現在是無業游民。人家還查到他從小學到中學,數學最好成績就是三分,如果他當了數學家,無疑是給我國數學界抹黑。為此領導上找我談,交給我一個故事梗概,大意是:我舅舅出世時,是一對雙胞胎。因為家貧難養,就把大的送給了別人。這個大的有數學才能,也能編會寫,和小舅很不同,所以他和小舅是異卵雙胞胎。有關這一點,梗概里還解釋道,我過世的姥姥是山東萊西人,當地的水有特殊成份,喝了以後卵子特別多。就因為是萊西人,我姥姥像一條母黃花魚。領導上的意思是讓我按這個梗概把小說改寫一下,但我不同意──我姥姥帶過我,我和她感情極深。我還以為,作為小說家,我想有多少舅舅,就有多少舅舅,別人管不著。我因此犯了個錯誤,被吊銷了執照──這件事已經寫過,不再贅述了。
我去領小舅的年代,我媽也在世。我舅舅有外斜視的毛病,雙眼同時往兩邊看,但比胖頭魚的情況還要好一些。我媽的眼睛也是這樣。照起鏡子時,我媽覺得自己各方面都漂亮,只有這雙眼睛例外,她抱怨自己受了小舅的拖累。因為她比小舅先生出來,以誰受誰拖累還不一定。她在學校里教書,所習專業和藝術隔得很遠,但作為小舅的姐姐,我媽覺得自己應該對他多些理解,有一次說,把你的畫拿來我們看看。小舅卻說:算了吧,看了你也不懂。我媽最恨人說這世界上還有她不懂的事,就把盤子往桌子上一摔說:好,你請我看也不看了!你最好也小心一些,別出了事再讓我去領你!小舅沉默了一會兒,從我家裡走出去,以後再也不來。去派出所領小舅原是我媽的義務,以後她就拒絕履行。但是小舅還照樣要出事,出了事以後放在派出所里,就如郵局裡有我們的郵件,逾期不領要罰我們的錢。所以只好由我去了。
從很小的時候我就渴望愛情。我的第一個愛人是小舅。直到現在,我還為此而難為情。我舅舅年輕時很有魅力,他頭髮烏油油的,又濃又密,身上的皮很薄──他很瘦,又很結實,皮膚有光澤;光著身子站著時,像一匹良種馬,肩寬臀窄,生殖器雖大,但很緊湊──這最後一點我並不真知道。我是男的,而且不是同性戀。所以你該去問小舅媽。
小時候我長得細胳臂細腿,膝蓋可以往後彎,肘關節也可以往後彎;尖嘴猴腮,而且是包精。這最後一點藏在內褲裡面看不見。我把小舅從派出所里領了出來,天氣很熱,我們都出了一身臭汗。小舅站在馬路邊上截「面的」,要帶我去游泳。這使我非常高興;甚至浮想連翩。忽然之間,膝蓋後面就挨了他一腳。小舅說:站直了!這說明我的膝蓋正朝前彎去,所以我在矮下去。據說膝蓋一彎,我會矮整整十公分。又過了一會兒,我又挨了小舅一腳。這說明我又矮下去了。我不明白自己矮點關他什麼事,就瞪眼看著他。小舅惡狠狠地說道:你這個樣子真是討厭!我確實愛小舅。但是這個壞蛋對我不好,這很傷我的心。
我舅舅外斜視,我覺得他眼中的世界就如一場寬銀幕電影,這對他的事業想來是有好處的。從科學的角度來說,眼睛隔得遠,就會有更好的立體感,並且能夠更好地估計距離。二十世紀前期,雷射和雷達都未發明,人們就用這個原理來測距,用一根橫杆裝上兩個鏡頭,相距十幾米。因為人的眼珠不可能相距這麼遠,靠外斜視來提高視覺效果總是有限。
後來車來了,我和小舅去了玉淵潭。那裡的水有股泥土的腥味,小舅還說,每年冬天把水放乾淨,都能在泥里找到幾個只剩骨頭的死人。這使我感到在我身下的湖底里,有些死屍正像胖大海一樣發開,身體正溶解在著墨綠色的水裡;因此不敢把頭埋進水面。把我嚇夠了以後,小舅自己游開,去看岸上女孩子的身材。據我所見,身材一般,真有一流身材的人也不到湖裡來游水。不管有多少不快,那一天我總算看到了小舅的身體。他的傢伙確實大。從水裡出來以後,龜xx泡得像蘑菇一樣慘白。後來,這慘白的龜xx就印在了我腦海里,晚上做夢,夢見小舅吻了我,醒來擦嘴唇──當然,這是個惡夢。我覺得這個慘白的龜xx對世界是一種威脅。從水裡出來以後,小舅的嘴唇烏紫,眼睛裡布滿了血絲。他給我十塊錢,叫我自己打車回去,自己搖晃著身軀走開了。我收起那十塊錢,小心翼翼地跟著他,走向大地咖啡館,走向危險。因為我愛他,我不能讓他一人去冒險。